第七卷 中古时代·五代辽宋夏金时期(下册)

第五十二章宋孝宗虞允文

中国通史 作者:白寿彝总主编;王桧林,郭大钧,鲁振祥卷主编


  第五十二章 宋孝宗虞允文 第一节 宋孝宗 孝宗之立

  后周显德七年(960)正月,赵匡胤发动兵变,夺取后周政权,建立宋朝,但在开宝九年(976)十月,为其二弟赵光义所杀,帝位从此传入宋太宗后裔一系。北宋为金所灭,赵构重建宋朝,史称南宋,但仍在金军的追击下狼狈逃窜,几无宁日。建炎三年(1129)二月,金军奔袭扬州(今属江苏),宋高宗突受惊恐,从此丧失生育能力,再未生一男半女。同年七月,独子赵旉又病死。南宋朝野认为是太祖的帝位为太宗所夺,太祖子孙“仅同民庶”,所以“艺祖(太祖)在上,莫肯顾歆”,以致北宋为金所灭,南宋政权也朝不保夕,应选太祖后裔为嗣子继承帝位,南宋才能稳固。①高宗后于绍兴二年(1132)选了宋太祖后裔赵伯琮、赵伯浩养于宫中,五月间,又选定赵伯琮由婕妤张氏抚养,但并未确认为皇子,实际上仍期望自己生子。赵伯琮(1127—1194),即赵眘,是宋太祖七世孙,秦王赵德芳的后裔。父赵子偁,舍试合格,时任嘉兴县丞,母张氏。绍兴三年二月,赵伯琮赐名瑗,初除和州防御使。但宋高宗得宠的才人吴氏(后封皇后),也请育一子。于是在绍兴四年五月,又选了一个年已5岁的宋太祖后裔赵伯玖,由吴才人抚养,引起了大臣们的不安。次年五月,宋高宗以“朕年二十九未有子”,不肯封赵瑗为王,只是依皇子例,进授赵瑗为保庆军节度使、封建国公,仍不确认为皇子①。绍兴六年正月,赵伯玖赐名璩,初除也是和州防御使,因而中外议论纷纷。绍兴八年八月,宋高宗以御笔想封赵璩为国公、节度使,使其名位与赵瑗相等,遭到左相赵鼎和执政王庶、刘大中等的反对而暂时作罢,但赵鼎、王庶、刘大中随后被罢宰执而出任地方官。在秦桧独相后的绍兴九年三月,赵璩终于被进为保大军节度使、封崇国公,地位和礼遇又与赵瑗相等。在这场赵瑗、赵璩争夺皇子地位的斗争中,岳飞也参与其间,据说他还见过赵瑗,说过“中兴基本,其在是乎。”并向宋高宗秘密奏请立赵瑗为皇子,宋高宗却对岳飞说:“卿虽忠,然握重兵于外,此事非卿所当与也”。这也是岳飞后来被处死的原因之一②。

  绍兴十二年二月,养育赵瑗的张氏死,赵瑗也归吴氏抚养。吴氏与张氏争宠与争着抚养未来皇子的斗争,虽因张氏之死而结束,赵瑗也随后进为检校少保、封普安郡王,但还是不立为皇子。相反地,绍兴十五年二月赵璩也进为检校少保、封恩平郡王。两人礼遇仍然相同,号称东、西府,直到绍兴三十年二月,赵瑗被收养已30年,宋高宗对自己生子也已失去信心。在金宋战争迫在眉睫的形势下,普安郡王赵瑗被赐名玮,字元瑰,进为宁国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为使相,又进封为建王,终于确立了皇子的地位,赵璩随后也明确为皇侄。

  绍兴三十一年九月,金军渡淮南犯,两淮很快失守。十一月的“采石之战”,宋军粉碎了金军渡江的企图,金帝完颜亮后也被部下杀死于扬州。南宋军民抗金呼声高涨,认为终归于和的宋高宗急于禅位,想将处理抗金还是求和的责任,推给皇子赵玮,并想立即禅位,在臣下提出只有先立赵玮为太子,然后再禅位为宜。于是,绍兴三十二年(1362)五月,立赵玮为皇太子,改名眘、字元永。六月,赵眘即位,是为宋孝宗。高宗退位为太上皇、吴皇后为太上皇后,南宋帝位从此归属于宋太祖的后裔。

   隆兴北伐与和议

  宋孝宗即位后,七月任命张浚为江淮宣抚使,又命副相汪沏视师湖北、京西,四川宣抚使吴璘兼陕西·河东路宣抚、招讨使;又为岳飞平反昭雪。战争也一直在断断续续地进行,互有胜负。隆兴元年(1163)三月,金朝索取被南宋占有绍兴和议以外的地区及贡赋,南宋则提出重划疆界与地位平等的要求,遭到拒绝。四月,孝宗召见已任枢密使兼都督江淮东西路军马的张浚,商议出师北伐。五月,宋将李显忠先后攻占灵璧、虹县,又与邵宏渊攻占宿州。金左副元帅纥不烈志宁反攻宿州,宋主帅李显忠率部血战,而副帅邵宏渊按兵不动,邵宏渊子又率部南逃。李显忠不得已乘夜撤军南归,金军也因伤亡过重而未追击,宋军移师守淮。宿州治符离县,故此战史称“符离之战”。宋军战败后求和派势力抬头,奸相秦桧的党羽汤思退出任右相又升任左相,张浚虽升任右相,但汤思退在宋金和战问题上,竟然要宋孝宗“奏禀上皇而后从事”,尽管宋孝宗气愤地指出:“今日敌势非秦桧时,卿议论秦桧不若。”汤思退虽然也于隆兴二年十一月被罢相,且不久死于贬途中,但宋孝宗终于屈服,“朕以太上圣意,不敢重违”。于十二月以“正皇帝之称,为叔侄之国,岁币减十万之数,地界如绍兴之时”①,不再称臣,岁贡也改称岁币,订立和议,史称“隆兴和议”。

   注意发展经济和文化

  发展经济,首先在于减轻人民负担。宋孝宗不仅屡次下诏减轻人民负担,而且注意实效。例如,南宋初年以来,经常提前征收本税季的田赋,称为“预催”。夏税虽然规定是八月半纳毕,而主管税收的户部却规定,七月底以前就要送到首都临安。到宋孝宗时,已提前到五月,甚至四月送到户部,各地必须三、四月就要征收,而此时的农作物根本没有成熟,虽然多次下诏禁止,但户部并不执行。因为,每年四、五月间指靠预催到的61万贯折帛钱供开支使用,若不预催,“恐至期缺误”。淳熙四年(1177),孝宗得知后就说:“既是违法病民,朝廷须别作措置,安可置而不问。”于是参知政事龚茂良提出,将户部原先每年八月向南库借的60万贯钱,提前到四月上旬借用,“户部自无缺用,可以禁止预催之弊”。宋孝宗随即下诏,此后必须按照规定时间收田赋,违者劾奏。拖延多年的预催问题,在宋孝宗亲自干涉下终于得到解决,至少在宋孝宗时期因而“民力少宽”①。又如地方官常以“羡余”名义进奉钱财,希望得到皇帝的恩宠,宋孝宗在乾道五年(1169)时就指出:“今日财赋安得有余”,并且表明不接受地方官进献的“羡余”。但到淳熙五年,绍兴知府张津,又将“本府支用剩钱四十万贯”作为羡余进献,宋孝宗诏令将此钱即作为“代纳今年和买、身丁(税钱)之半”,如有的人户今年已纳,则折算成明年应纳税钱之数,宋孝宗以之“警厉臣工,风动中外”②,规劝官员为民多办实事。

  宋孝宗经常督促地方官兴修水利,“勉农桑,尽地利”,指出“水利不修,失所以为旱备”③,而且注重水利的实效。如在淳熙二年(1175)时指出:“昨委诸路兴修水利,以备旱干,今岁灾伤,乃不见有灌溉之利,若非当来修筑灭裂,即是元申失实”,并对江东路失职官员给予降官以示惩罚。孝宗时“水利之兴,在在而有,其以功绩闻者既加之赏矣,否则罚亦必行,是以年谷屡登,田野加辟,虽有水旱,民无菜色”④,虽不无夸张,但大体反映了当时的情况。

  世界上最早由国家发行纸币(会子),还是高宗末绍兴三十年(1160)的事。此前的纸币(交子)是四川地方发行用于四川地区。会子是用楮木皮造的纸印制的,也称楮币,或只称楮。宋孝宗即位之初的隆兴元年(1163),即下诏将会子加盖“隆兴尚书户部官印会子之印”,以表明是由朝廷户部发行的纸币,增加其权威性,以促进其流通。宋孝宗对会子十分关心。“楮(会子)未至于滞(指民众不信任而难于流通)也,而已虑其滞,隆兴元年广行堆垛本钱(即纸币发行的准备基金)以给之;楮未至于轻(指贬值)也,而已虑其轻,淳熙二年多出金银以收之;楮未至多(指发行量过多)也,而已虑其多,淳熙三年更不增见(现)在之数。故赵雄谓圣虑深远,不复增印,民间艰得,自然贵重而楮币通矣。”①即是对宋孝宗纸币政策的评价。由于政策恰当,保持了纸币币值的稳定与流通,不仅促进了商品经济的发展,也是宋孝宗时社会经济繁荣兴盛的反映。

  宋孝宗一改北宋后期与南宋初期,树一派打一派的学术政策,他对主流学派王安石新学及新兴起来的程朱理学,采取兼容并蓄、共同发展。宋孝宗虽也对新学有一些微辞,但对理学派攻击新学推崇理学却并不支持,如乾道四年,太学录魏掞之攻击“王安石父子,以邪说惑主听,游人心,驯致祸乱”,“请废王安石父子从祀,追爵程颐,列于祀典”,不仅不予理会,还将他出为台州州学教授②。而沉寂了三十多年的苏氏蜀学,在宋孝宗即位后重新兴起。宋孝宗为苏轼文集作序赞扬,并追谥苏轼“文忠”、苏辙“文定”,追赠苏轼太师,对苏氏蜀学的发展起到推动作用。正是宋孝宗倡导的百家争鸣、共同发展的学术环境,才使得58岁的朱熹,在淳熙十四年(1187)也不得不说:“若诸子之学,同出于圣人,各有所长,而不能无所短”①。在随后举出的诸子中,不仅有理学派代表人物,也有新学派的王安石和王雱,以及蜀学派的苏轼。由于有这样的社会环境,才造就了一大批卓有成就的文人学者,正如南宋末年著名学者黄震所称许的,孝宗乾(道)淳(熙)时,“正国家一昌明之会,诸儒彬彬辈出”②。其时,不仅有著名的思想家朱熹、陆九渊、陈亮、叶适;还有著名的文学家,如陆游、范成大、杨万里、尤袤,著名词人辛弃疾等,他们都活跃在宋孝宗时期。

   锐意恢复,壮志未酬

  “隆兴和议”虽是宋金所有和议中屈辱最轻的和议,但毕竟不是平等的和议,在南宋皇帝接受金朝国书时,要求平等的礼仪被金朝拒绝后,宋孝宗决心通过武力以雪国耻。

  主张抗金的大臣张浚已于和议前去世,宋孝宗转而依靠指挥采石之战的虞允文。虞允文于乾道五年(1169)升任右相兼枢密使,乾道八年升任左丞相(新官制)。宋孝宗决定采取分别从江淮、四川东西两路攻金的策略,因而任命虞允文为四川宣抚使。此前一年,宋孝宗还将三衙之一的侍卫马军司移屯建康,以建康作为宋军东路的前进基地。但是,虞允文到四川后,却迟迟不能确定出兵的日期,而且不久即于淳熙元年(1174)病死,使得宋孝宗与虞允文相约东西两路攻金的战略落空。此后,宋孝宗虽然也整军练武,积极作好攻金的准备,又几次以接受金朝国书仪式不平等而发难,企图以之激化矛盾,引发军事对抗,但他既受制于太上皇高宗,又得不到大臣们的支持,每次都以太上皇有旨而姑听仍旧。“寿皇圣帝(孝宗)之志,未尝一日而忘中原也,是以二十八年之间,练军实、除戎器、选将帅、厉士卒,所以为武备者,无所不讲”①。金世宗也“每戒群臣,积钱谷,谨武备,必曰:‘吾恐宋人之和,终不可恃’,盖亦忌帝(宋孝宗)之将有为也”。但始终制约宋孝宗的太上皇宋高宗,直到淳熙十四年(1187),才以81岁的高龄去世,宋孝宗已是年过60的花甲老人。

  淳熙十六年(金大定二十九年,1189)正月,金世宗去世,皇太孙完颜璟(金章宗)即位。宋孝宗面临着此前向金世宗称侄,现在又要向其孙金章宗称侄的局面,否则就可能发生对抗。而宋孝宗也已失去早年恢复中原的雄心壮志,决心将此局面留给“英武类己”的皇太子赵惇。同年二月,即禅位为太上皇,赵惇即位,是为宋光宗。宋孝宗于绍熙五年(1194)逝世,享年68岁。宋孝宗在位期间,政治清明、社会稳定、经济繁荣、文化昌盛,史称为“卓然为南渡诸帝之称首”②。宋孝宗是南宋名副其实的中兴之主。

   第二节 虞允文

  采石之战

  虞允文(1110—1174),字彬甫,隆州仁寿(今属四川)人。父虞祺,北宋末政和年间进士,仕至潼川府路转运判官。虞允文,南宋绍兴二十四年(1154)进士①,历任通判、知州等四川地方官。绍兴二十八年,改任秘书丞,开始到朝廷任职。不久兼任国史院编修官,历吏部员外郎、兼右司员外郎。绍兴三十年,以守起居舍人兼权中书舍人,借工部尚书衔任贺金正旦使,回朝后任中书舍人兼直学士院。

  绍兴三十一年(1161)十月,金军渡淮南犯,南宋首都临安一片慌乱,许多官员把家属送出京城,以便随时逃跑。在宰相陈康伯坚持抗战下,起用已病的老将刘锜担负起江淮前线的全面抗金重任。但淮西主帅王权刚进抵庐州(今安徽合肥),一听到金军渡淮,随即望风逃窜,金军如入无人之境,直抵长江北岸。宋高宗为应付危急局势,任命知枢密院事叶义问为督视江淮军马,中书舍人兼直学士院虞允文任参谋军事,洪迈与冯方任参议军事,临江督战。十月末,叶义问、虞允文等到达镇江,金帝完颜亮已到达长江北岸的西采石、杨林渡(今安徽和县东南)多日。十一月初,叶义问、虞允文到建康府,王权的部下已退到长江南岸的东采石,王权也已被罢建康府御前诸军都统制职,改调李显忠接任,但还未到任。叶义问派虞允文到东采石犒师,并前往芜湖催促李显忠赶快前来上任。但当虞允文到达东采石时,见逃到江南的王权部下将士,群龙无首,三五成群地散坐路边,骑兵已没有了马匹,士气十分低落。遥望长江北岸,金营遍野,“金主(完颜)亮登高台,张黄盖,被(服)金甲,据胡床而坐,(宋)诸将已为遁计”①。身任参谋军事的文官虞允文,立即召集原王权部下的将官,告以只能死里求生,奋起抗敌,遂即整顿队伍,并于长江南岸山间布阵,但水军虽有战船却不敢出击,虞允文立即命令当涂民兵登船,共准备同抗击金兵。金帝完颜亮亲自指挥金军渡江,“一瞬间,七十余舟已达南岸,其登岸者与官军战”,将官时俊在虞允文的激励下,“手挥双长刀出阵奋击,士皆殊死战,无不一当百,俘斩略尽”,金军败退,登船北逃,又被南宋民船攻击,纷纷落水,共杀死金兵4000多,俘500多②。次日,虞允文又派盛新率船队出击北岸的杨林渡口,大败金水军并烧毁金军渡江用的船只,完颜亮渡江南侵计划破灭,遂移师扬州,企图改由此渡江南犯。“采石之战”是南宋唯一的一次击败金军渡江的战役,在宋金战争史上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

  当新任建康都统制李显忠率部赶到东采石时,采石之战已经结束,虞允文随即率李显忠的部将李棒所统1.6万人及战船100艘,前往镇江与刘锜会兵抗金,由于镇江宋军严阵以待,完颜亮又下诏强迫金军限期渡江,金军将士鉴于采石渡江战败的教训,遂杀完颜亮后还军,归附新即位的金世宗。

   经营川陕

  绍兴三十二年(1162)二月,虞允文升任兵部尚书、川陕宣抚使,在前往四川的途中,先后与京西制置使吴珙、荆南都统制李道会见于襄阳、四川宣抚使吴璘会见于河池,商讨攻金战略。他提出“以大军出关辅,因长安之粮以取河南,因河南之粮而会诸军以取汴,则兵力全而饷道省,至如两河,可传檄而定”的战略①,上奏高宗,又申报于皇子、建王赵玮(孝宗)。吴璘遂出兵陕西,收复西北三路的十六州大片地区。六月,孝宗即位,副相史浩主张退守四川,虞允文前后凡上十五疏,力争不可弃陕西新复失地,但未被采纳。九月,虞允文因反对退兵而被罢为夔州知州。此时虞允文还上奏:“论德顺守战之利,不可轻弃”。“若朝廷必欲弃新复之地,……臣决不敢卖国为苟容之计”。而对于罢宣抚使职后,“尚付以夔之方面,感极涕零”②。但力主放弃新收复西北三路地区的副相史浩,已于隆兴元年(1163)正月升任右相兼枢密使,随即亲自代撰诏书给吴璘称:“弃鸡肋之无多,免狼心之未已。”已经患病的吴璘知道朝廷的意图,“已弃德顺,道为金人所邀,将士死者数万计”③。由于决策者的错误,当年四月孝宗发动北伐战争时,东线虽取得胜利,但川陕有利的态势已经尽失,吴璘军因受到重大损失,不但不能共同出兵北伐,甚至失去了在西线牵制金军的作用。当虞允文随后朝见宋孝宗时,再次上奏论及当前形势,并指陈放弃西北三路十六州地区的利害关系,宋孝宗才知道被右相史浩的弃地策略所误,史浩随即于五月中旬被罢相降任地方官。五月下旬,“符离之战”,宋军溃退。六月,虞允文自太平州(今安徽当涂)知州,再任兵部尚书并兼湖北、京西宣谕使;七月,改制置使,负责江汉防务。隆兴二年,左相汤思退以放弃宋军攻占的唐(今河南唐河)、邓(今属河南)、海(今江苏连云港市海州区)、泗(今盱眙西北)四州地以求和,虞允文虽极力反对弃地议和,但四州地终于被放弃。虞允文改任平江知府。同年十月,金为迫宋再放弃攻占的商州、秦州等地,再次渡淮南下,十一月,左相汤思退因而被罢相,不久死于贬途中。主战的虞允文升任同签书枢密院事,再升同知枢密院事兼权参知政事,但和议已定。乾道元年(1165)二月,左相陈康伯罢相后,宰相空缺,只有参知政事钱端礼主政。同年三月,虞允文又升为参知政事兼同知枢密院事,成为两副相之一。首参钱端礼一心想升宰相,他因接受李宏所送玉带为吏部侍郎章服所弹劾,并诬称玉带经虞允文转送,事虽辨明,章服亦被罢官谪居汀州(今福建长汀),但虞允文仍罢官授宫观,回四川家乡闲居①。

  乾道三年二月,虞允文被重新启用,任知枢密院事。五月,四川宣抚使吴璘死;六月,以虞允文任知枢密院事兼四川宣抚使,接替吴璘镇守西疆。虞允文到任后,召集川蜀四路的转运使,“会计财赋所入,对立兵额”②,整训军队,强者任战守,次者备辎重,裁减老弱者达1.7万多人,岁省军费900万,核实民兵得2.3万多人,并以官田安置归附南宋的金朝人(归正人)2万人,修缮营垒、兵器,选拔将校;又奏除历年州县所欠税赋343万贯,禁止提前征收两税、盐税、酒税,核减两税中的虚额。适遇邛(今四川邛崃)、蜀(今崇庆)等十四州发生饥荒,虞允文又免除当年租税,并开仓赈灾,数十万民众赖以渡荒,四川军政面目一新。

  乾道五年(1169),虞允文被召回,升任枢密使。八月,又升为右相兼枢密使,举用胡铨、周必大、赵汝愚、晁公武、李焘、吕祖谦、辛弃疾等名士。乾道七年十月,金使乌林答天锡来贺会庆节(孝宗生日),节前一天,金使上朝。“固请上(孝宗)降榻问金主起居”,遭到孝宗的拒绝,但金使“天锡跪不起,侍臣错愕失措”。虞允文请孝宗退朝回宫,并对金使说:“‘大驾既兴,难再御殿,使人来旦随班上寿’,金使惭而退”。会庆节这天,金使只好随班入见。虞允文只是协助宋孝宗阻止了这一次不平等的礼仪。宋、金地位不平等,使宋孝宗一直不能忘怀,决心通过武力来达到地位平等,并进而收复中原。同年,虞允文以侍卫马军司的牧地原在首都临安郊区,“地狭不利刍牧,请令就牧镇江,缓急用骑过江便”,先移牧地于镇江;又将侍卫马军司移于建康,积极为北伐作准备。乾道八年二月,更改宰相官称,虞允文进为首任左丞相,仍兼任枢密使,后在用人问题上与宋孝宗意见相左,因而求辞相。但宋孝宗在抗金问题上,仍想依虞允文,曾对他说:“丙午(靖康元年,1126)之耻,当与丞相共雪之。”①九月,虞允文罢相,以少保、武安军节度使任四川宣抚使,封雍国公。宋孝宗希望虞允文按照绍兴三十二年提出的进军陕西,挥师东入河南的计划,宋孝宗则督师北上,预定某日会师河南。虞允文则吸收当年任川陕宣抚使时,被迫从已攻占西北三路十四州退兵的教训,提出:“异时戒内外不相应。”孝宗回答说:“若西师出而朕迟回,即朕负卿;若朕已动而卿迟回,即卿负朕。”①宋孝宗亲自到正殿,赐酒赋诗送行,并让虞允文在殿门乘马,持节度使仪仗出京城的特殊礼遇。虞允文虽已年过花甲,但仍怀着光复中原的信念,立即上道,于乾道九年初抵川,设幕府于汉中。首先,适当增加军人的俸禄,使能养家以提将士的士气;养马户免其赋役,以增加养马数量;又听取大将秦琪的意见,改变兵力分散的状况,以使军势首尾相应。选拔将校,赏罚分明,积极备战。宋孝宗则以急不可待的心情,期望早日发动对金战争。乾道九年九、十月间,两次向金提出受书礼仪平等的要求,都被拒绝。宋孝宗即以密诏催促虞允文发兵,虞允文由于军需未备,并向宋孝宗提出:“机不可为,但令机至勿失耳。植根本,国富强,待时而动可也,安敢趣师期为乱阶乎。”引起宋孝宗的不满,虞允文也知道宋孝宗的心情,为了不负厚望,更加积极备战,日夜奔忙,“戴星乘马,冰满鬓髯”而不顾,终于因此得病②,于淳熙元年(1174)二月辞世,享年65岁,赠太傅,赐谥忠肃。

  

  ①《宋史》卷33《孝宗纪》一。

  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89,绍兴五年五月辛巳;参见《宋史》卷243《(高宗)吴皇后传》。

  ②《鄂国金佗稡编》(王曾瑜校注本)卷21《建储辨》。

  ①《宋史·孝宗纪》一,《宋史》卷371《汤思退传》,《建炎以来朝野杂记》卷20《癸未甲申和战本末》。

  ①《皇宋中兴两朝圣政》卷55,缺字据《文献通考》卷5添补。

  ②《皇宋中兴两朝圣政》卷56。

  ③《宋史》卷173《食货志》上一。

  ④《皇宋中兴两朝圣政》卷54。

  ①《宋史》卷181《食货志·会子》,《皇宋中兴两朝圣政》卷46。

  ②《宋史》卷459《魏掞之传》,《皇宋中兴两朝圣政》卷47。

  ①《朱文公文集》卷69《学校贡举私议》。

  ②《慈溪黄氏日抄分类》卷68《读水心集》。

  ①《皇宋中兴两朝圣政》卷29。

  ②《宋史》卷35《孝宗纪赞》。

  ①杨万里《诚斋集》卷120《虞公(允文)神道碑》;《宋史》卷383《虞允文传》作绍兴二十三年,误。

  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94,绍兴三十一年十一月丙子。

  ②《虞公(允文)神道碑》。

  ①《虞公(允文)神道碑》。

  ②黄淮、杨士奇:《历代名臣奏议》卷336。

  ③《宋史》卷383《虞允文传》,《宋史》卷33《孝宗纪》一。

  ①《虞公(允文)神道碑》记载不确,此系参据《宋史·虞允文传、孝宗纪、宰辅表》撰写。

  ②《宋史》卷34《孝宗纪》二。

  ①《宋史》卷383《虞允文传》,《虞公(允文)神道碑》,《皇宋中兴两朝圣政》卷50。

  ①《宋史》卷383《虞允文传》。

  ②《虞公(允文)神道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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