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社会经济的衰落 章宗时,官僚政治的腐败,酿成了黄河三次大决堤,大批耕地被淹,沿河农村受到严重破坏。对外战争频仍,军费日增,使金王朝出现了财政危机,于是滥发交钞和银币,清查隐田漏税,括田等等,就成了扩大财源、增加收入的“千金良方”。随着租佃制的发展,女真猛安谋克上层分子竞相出租土地,收取地租,变成披甲的封建地主,猛安谋克部的战斗力大为减弱。这时期,汉族大地主的势力也有所发展。女真地主和汉族地主勾结一起,肆无忌惮地压迫和剥削广大农牧民,在世宗时一度获得发展的社会经济日益衰落了。
黄河泛滥章宗时,黄河三次大决堤,造成了严重的灾害,黄河河道的南移也更成为定局。
大定二十九年(一一八九年)正月,黄河在曹州小堤之北决溢。
一一九三年六月,黄河又在卫州决堤,大名、清州、沧州都遭水淹。洪水北流,冲垮长堤十多处,河水平地漫灌,泛滥成灾。十一月,章宗采纳河平军节度使王汝嘉的建议,派官员调查黄河南、北两岸有无排水和贮水之处,并在济北埽以北建筑月堤。明昌五年(一一九四年)正月,都水监丞田栎(音粒l@)不同意王汝嘉的方案,向章宗献策:在黄河北岸墙村开一口子,使河水流入梁山泊故道,仍旧使南、北两条清河分流。但北清河旧堤久修未完,应当规定年限加固大堤;在梁山泊故道居住的屯田军户,应当迁走。先在黄河南岸王村、宜村两处决堤导水,使黄河长堤得到固护。田栎的治河方案事后证明是切实可行的。但在当时,却遭到尚书省的非议,大臣们也提出反对,说:“黄河水势不同寻常,变化不定,不是人力可以斟酌、可以指使的。而且梁山泊淤填已高,北清河窄狭不能容纳,如果使大河北入清河,山东必受其害。”章宗因而否定了田栎的方案。
一一九四年八月,黄河在南京阳武故堤决口,滔滔的洪水吞没了封丘县城,向东南奔泻,到寿张冲入梁山泊,又分为两派,北派由北清河入海,南派由泗水入淮,侵夺了淮阳以下淮河的河道。这时,由今天津附近入海的黄河北流完全断绝。这次历史上少见的大水灾,是由于金朝统治阶级的腐朽无能而造成的。在这次水灾前,如果章宗采纳田栎的治河方案,付诸实行,就可能避免发生这场大灾难,减少损失。在这次水灾前,专管治河的都水外监官员冗多,遇事互相推托,否则就是争功邀赏,议论纷纭,不切实际。巡河的官员大多是由监官推荐的各司吏人,或因老病,或逃避别的繁重工作,行贿请托而充任的,所以都不称职。尤其是都水监官王汝嘉,对自己的职责“殊不加意”,眼看水势趋南,不预先经画,留守司屡次报告河水险情,他仍一再拖延,终于酿成了这次纵黄夺淮的大水灾。决堤后,王汝嘉等人被降官罢职。对奔腾咆哮的洪水,金朝统治者束手无策,仅仅调集民夫在孟阳河堤和汴河堤岸作些填筑修补的工作,使洪水不至于浸没南京而已。这场大水灾,使山东、河北、河南等路黄河两岸的大批农民丧失生命,幸存者流离失所,农村经济受到严重破坏。
财政的困难和纸币、银币的滥发水灾频仍,生产停滞以及官僚、贵族的大肆搜括,使官府收入日趋减少;对外战争连年不断,使官府军费与日俱增,金王朝财政出现了“所入不充所出”的窘境。
为了弥补财政上的亏空,章宗逐渐改变世宗时的做法,开始大量发行交钞。正如《金史·食货志》所说:“自是而后,国虚民贫,经用不足,专以交钞愚百姓,而法又不常,世宗之业衰焉。”一一九七年,因为交钞发行过多,民间常常拒绝使用票额在一贯以上的“大钞”,官府不得不以票额在七百文以下的“小钞”来回收部分“大钞”。承安三年(一一九八年)正月,金朝命令西京、北京、临潢、辽东等路,凡是一贯以上的交易,必须使用交钞和宝货(银币),不准用铜钱。九月,因为百姓都把“小钞”换成铜钱,交钞无人愿意接受,规定亲王、公主、品官存留现有铜钱的三分之一,民户存留一半,其余限期十天换成实物。这时,还发行“三合同交钞”,强迫民间使用,官府只管发行,不管回收。直到一二○二年,金朝才允许百姓在交税时使用这种交钞,但以税额的十分之一为限。交纳铺马钱时,才允许税额的半数可以交纳这种交钞。由于统治者不断在钞法上玩弄花样,愚弄和剥削百姓,因此百姓“往往怨嗟,聚语于市”。泰和七年(一二○七年)正月,章宗面告御史台:“自今都市敢有相聚论钞法难行者,许人捕告,赏钱三百贯。”同时,规定官府以后不得支出“大钞”,民间现有的“大钞”可向官府换取“小钞”及铜钱。七月,又规定民间交易、典质额在一贯以上的,全用交钞,不得用钱。尽管金朝统治者对交钞柞了种种规定,但民间仍然不愿使用,甚至连河北按察使斜不出外出巡按,也认为大钞“难以支用”而让人换取现钱。对于这种胆敢不愿使用交钞的官员,御史以其“沮坏钞法”而加以弹劾,章宗更认为是“情不可恕”,给予严惩。
章宗时,交钞的发行总额和贬值情况,记载缺略。但从一二一○年金朝用八十四车交钞作为军赏,可知交钞所值无几。《金史》的编者慨叹说:“兵衄(音n])国残,不遑救弊,交钞之轻,几于不能市易矣。”
由于流通领域中铜钱不够使用和交钞发行过多,而官库中贮藏着价值一亿贯铜钱的金、银,所以从一一九七年起官府正式发行银币,称“承安宝货”,自一两到十两共五种,每两折铜钱二贯。这是汉武帝以来第一次正式发行银币。官府规定银币和交钞相兼使用。但发行不久,发现民间大批私铸的“承安宝货”,杂以铜锡,中都为之“闭肆”。于是又不得不在承安五年(一二○○年)十二月下令停止铸造和使用。
通检推排章宗即位后,有十多年没有进行通检推排,女真地主和汉族地主乘机加紧掠夺土地。平章政事完颜匡除拥有由朝廷“拨赐”的“家口地土”外,还在济南、真定、代州等地攫取“上腴田”,百姓的“旧业”多被夺走。章宗宠妃元氏之兄仗势霸占大批水田。分散在各地的屯田女真贵族和猛安谋克上层分子也大多“包取民田”。他们凭借权势,逃避赋税。贫苦农民虽然仅有少量土地,却要负担繁重的赋税。加上西北边境少数族不断侵扰,金朝对女真猛安谋克户和其他民族的百姓调发频繁,“贫户”日益增加,纷纷逃亡。一一九七年十月,章宗不得不下令通检全国物力,规定:凡已经典卖物业者,只随物业“推收”(把原有物力钱数推割给典买者);分家异居者,允许另立户籍;困弱者可以减免,新富强者适当增添。又规定:应一切从实,不必凑足原额;边境被侵扰的地区,暂时不实行推排。各路推排时,由朝廷差官一员,与各路提刑司所派官员一起进行。一一九八年九月,尚书省奏报十三路籍定推排物力钱,共计二百五十八万六千多贯。原额为三百零二万二千多贯,这次对贫乏者减免了六十三万八千多贯,又对新富强者增加了二十万二千多贯。
一二○一年八月,章宗下诏推排西京、北京、辽东三路人户的物力。泰和二年(一二○二年)闰十二月,章宗认为,推排物力时,官府既要询问人民的浮财物力,又要核实分等,事繁期迫,难以得实,命令尚书省拟订“人户物力随时推收法”,让民间典卖产业时,随时“推收”物力钱。一二○六年十一月,下诏制定各州府“物力差役式”。一二○八年九月,再次派吏部尚书贾守谦等十三人,分别与各路按察司官员一起推排民户物力。章宗召见十三名使臣,指示他们在推排时,对“新强户”增加的物力不要添足,要“量存气力”,对“销乏户”也不要销而不尽,否则留下一些物力,仍旧负担不起。
括田由于对北方鞑靼等族战争的屡次惨败,金朝大臣们把失败的原因归之于女真屯田户土地太少,无以养赡,不免饥寒,因而缺乏斗志。他们主张再次括刷民间逃税的土地,分授屯田户,以鼓舞士气。一一九一年,章宗下令各地属于官府的闲地,百姓已租佃者仍旧,未佃者即交给屯田猛安谋克户。一二○○年,又命枢密使宗浩、礼部尚书贾铉佩带金符,行省山东、河北、陕西等路括籍被百姓“冒占”的官田,共得地三十多万顷。女真屯田户在领取官田时,多冒名增口,或者“包取民田”,使百姓“空输税赋,虚抱物力”。莒州刺史某人在括田时,指使其奴婢控告临沂百姓冒占官地,前后发出赏钱三百万,先付给官钱,然后向百姓征取,百姓苦不堪言,纷纷逃亡他乡。括田的过程中弊端百出,所括之田不仅包括百姓冒占的官田,还有大批百姓的私田。参知政事张万公曾向章宗上书极谏,反对括田,指出:“夺民(田)而给与军,得军心而失天下心,其祸有不可胜言。”又说:实在不得已,就把括到的田地,招募百姓种莳,以所入田租供养军队,则军队有坐获之利,而百姓无被夺之怨。章宗不予采纳。由于北方战争的失败,女真族猛安谋克屯田军陆续南迁,官府经费枯竭,就把括田当作封建国家维持猛安谋克屯田军生活和筹措军费的主要手段。
猛安谋克的衰落章宗统治的二十年间,女真族基本完成了封建化。在此期间,猛安谋克军事组织的名称虽然依旧保留,但由于其内部生产关系的变化,猛安谋克部实际上变成了封建国家的职业军队,猛安谋克变成了披甲的封建地主。
女真贵族、官僚和猛安谋克上层分子竞相兼并土地,招募农民佃种,掠取地租。但长期不劳而获,生活腐朽糜烂,既不会生产,又不会打仗,完全变成一批“不耕不战”的寄生虫。这是不利于金朝统治阶级“长久之计”的。因此,金王朝多方限制女真屯田户出租土地。章宗在一一九○年三月规定:女真屯田军户所受的田地,只许自家耕种,实在劳力不足的,才允许出租,只随地所产交租。如佃户愿意折钱交租,要根据佃户自愿。如果人户不愿承佃纳租,也不准强迫。但是,在女真族内部,租佃关系的发展已成为不可阻挡的潮流。一二○四年九月,章宗不得不放宽对女真屯田户出租土地的限制,制订“屯田户自种及租佃法”。它规定,女真屯田户在所拨授土地十里以内,每丁必须自种四十亩,多余的土地方许“便宜租赁及两和分种,违者钱业还主”。准许女真屯田户出租定额以外的土地,租佃方式由出租者决定,或者采取主、佃分种即分成租制的办法。这就等于是宣布了女真猛安谋克户出租土地的合法性。
从很少的有关史料中,已经反映出这一时期女真猛安谋克户在转变为地主后,穷凶极恶地掠取地租。元好问撰赵雄飞墓碑记载,长垣县百姓租种女真“镇防军”的土地,即使遇到水灾,土地被淹淤积,不曾耕种,镇防军依然“恃势征租,不少贷”。佃农无处控诉,听任其欺压,有的甚至被抢走了耕牛。
女真上层分子转化为地主后,逐渐失去原来慓悍善战的习性,普遍变得游手好闲起来。有些人则崇尚汉族文化,吟风弄月,舞文弄墨,以考取“进士”为最大荣誉,把世袭猛安谋克这一军官职务看成是有失自己高贵身分而去充当纠纠武夫的一种莫大耻辱。上京人赤盏尉忻本应世袭父谋克职,但他不愿做谋克,却一心去投考“策论进士”。象赤盏尉忻这样的女真族上层分子并不是个别的。章宗在明昌初年首次允许猛安谋克参加进士考试,考试的科目有策论和射击,以此来决定科甲的高下。但章宗对猛安谋克投考进士并不十分鼓励。太傅徒单克宁曾经对章宗说:“承平日久,今之猛安谋克其材武已不及前辈,万一有警,使谁御之?习辞艺,忘武备,于国弗便。”章宗以为至当不移。
章宗时,猛安谋克普遍骄横不法,军纪松弛,士气低落,在抵抗北方少数族奴隶主侵扰的多次战争中,显示出猛安谋克部的战斗力极弱。为了消除这些弊病,恢复猛安谋克户从前的“材武”,改变“专务游情”、漫无纪律的现状,章宗颁布了一些法令。一一九五年五月,命令各路猛安谋克在农闲时讲习武艺,由本路提刑司监督,对惰怠者予以惩罚。承安五年(一二○○年)正月,规定猛安谋克“军前怠慢罢世袭制”,惩治遇敌作战不力的世袭猛安谋克。五月,规定猛安谋克“斗殴杀人,遇赦免死,罢世袭制”,严办在各地残杀百姓的猛安谋克。八月,改定镇防军“犯徒配役法”,对犯法判处徒刑的猛安谋克镇防军重新规定了服苦役的办法。十二月,规定“管军官受所部财物,辄放离役及令人代役法”,限制军事长官受贿不法的行为。一二○一年三月,又改定镇防军猛安谋克“放老入除格”。八月,规定猛安谋克改隶按察司,由按察司的长官专管“教习武艺”。一二○八年四月,下诏改定猛安谋克“承袭程试格”。对镇防军猛安谋克退伍后授官、猛安谋克的统属以及一般猛安谋克承袭考试的办法作了一些改订。
章宗以前,金王朝为了保持女真上层分子在政治上的优越地位,禁止女真人和其他民族通婚。这是一项孤立自己的落后政策。加上女真猛安谋克在各地屯田时,往往为非作歹,欺压其他民族主要是汉族的农、牧民,促使民族矛盾和阶级矛盾逐步激化。一一九一年四月,尚书省改变金朝的传统做法,向章宗提出:“齐民与屯田户往往不睦,若令递相婚姻,实国家长久安宁之计。”一二○六年十一月,章宗下诏:“屯田军户与所居民为婚姻者,听。”章宗的诏令使女真族和汉族通婚合法化,从而加速了女真族“为被征服者所同化”①的过程,也加速了女真猛安谋克制崩溃的过程。
汉族大地主势力的发展在女真族基本完成封建化变革的同时,汉族大地主势力也乘机发展起来。山东济州任城县地主成进,在金朝初年率领同族几十户,占据山险,建筑堡寨。成进自为“寨长”,组织地主武装,专与“群盗”(指农民抗金队伍)为敌,被裹胁到寨中的农民达一万多人。金朝济州官吏勾结成进等人,替成进向朝廷报功,被授予进义校尉官衔。成进等人的子孙到章宗时,靠着对当地农民的剥削,“积年殷富”,成为济州的“豪士”。任城县还有“巨族”李氏,在世宗时曾有五人以“特恩”被封为进义校尉。到章宗明昌时,李氏散居各村,“例为甲、乙户”,所占良田“阡陌连接,鸡犬相闻”,平时“生产温厚,衣食充羡”。恩州地主刘马三以经商致富,千方百计兼并民田。根据近年的考古发掘,山西孝义、侯马等地的大地主,生前肆意压榨农民,过着骄奢淫佚的生活,死后大办丧事,建造地下小宫殿,尽情地挥霍。一一九八年,汾州砖匠史贵为一家地主建造的砖墓,在四壁上塑造了墓主人和婢仆的生活情景。这种砖墓由砖匠设计、雕造,烧制而成,再用榫卯嵌装。一二一○年,侯马董氏兄弟建造的砖墓,装饰最为华丽。墓中四壁砌满雕砖。北壁雕堂屋三间,明间设曲足花桌,上置牡丹盆花,桌两旁坐墓主人夫妇,两侧立侍童、侍女。北壁正中还砌有小戏台一座,戏台上有五名涂彩杂剧砖俑,排成一列,正在作场。这些富丽的地下建筑,正是这一时期汉族大地主加紧兼并土地,肆意追求财富,过着穷奢极侈生活的直接证据。
山西侯马金代董氏兄弟墓 山西侯马第29号金墓墓主人雕像
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第二二二页。
黄河泛滥章宗时,黄河三次大决堤,造成了严重的灾害,黄河河道的南移也更成为定局。
大定二十九年(一一八九年)正月,黄河在曹州小堤之北决溢。
一一九三年六月,黄河又在卫州决堤,大名、清州、沧州都遭水淹。洪水北流,冲垮长堤十多处,河水平地漫灌,泛滥成灾。十一月,章宗采纳河平军节度使王汝嘉的建议,派官员调查黄河南、北两岸有无排水和贮水之处,并在济北埽以北建筑月堤。明昌五年(一一九四年)正月,都水监丞田栎(音粒l@)不同意王汝嘉的方案,向章宗献策:在黄河北岸墙村开一口子,使河水流入梁山泊故道,仍旧使南、北两条清河分流。但北清河旧堤久修未完,应当规定年限加固大堤;在梁山泊故道居住的屯田军户,应当迁走。先在黄河南岸王村、宜村两处决堤导水,使黄河长堤得到固护。田栎的治河方案事后证明是切实可行的。但在当时,却遭到尚书省的非议,大臣们也提出反对,说:“黄河水势不同寻常,变化不定,不是人力可以斟酌、可以指使的。而且梁山泊淤填已高,北清河窄狭不能容纳,如果使大河北入清河,山东必受其害。”章宗因而否定了田栎的方案。
一一九四年八月,黄河在南京阳武故堤决口,滔滔的洪水吞没了封丘县城,向东南奔泻,到寿张冲入梁山泊,又分为两派,北派由北清河入海,南派由泗水入淮,侵夺了淮阳以下淮河的河道。这时,由今天津附近入海的黄河北流完全断绝。这次历史上少见的大水灾,是由于金朝统治阶级的腐朽无能而造成的。在这次水灾前,如果章宗采纳田栎的治河方案,付诸实行,就可能避免发生这场大灾难,减少损失。在这次水灾前,专管治河的都水外监官员冗多,遇事互相推托,否则就是争功邀赏,议论纷纭,不切实际。巡河的官员大多是由监官推荐的各司吏人,或因老病,或逃避别的繁重工作,行贿请托而充任的,所以都不称职。尤其是都水监官王汝嘉,对自己的职责“殊不加意”,眼看水势趋南,不预先经画,留守司屡次报告河水险情,他仍一再拖延,终于酿成了这次纵黄夺淮的大水灾。决堤后,王汝嘉等人被降官罢职。对奔腾咆哮的洪水,金朝统治者束手无策,仅仅调集民夫在孟阳河堤和汴河堤岸作些填筑修补的工作,使洪水不至于浸没南京而已。这场大水灾,使山东、河北、河南等路黄河两岸的大批农民丧失生命,幸存者流离失所,农村经济受到严重破坏。
财政的困难和纸币、银币的滥发水灾频仍,生产停滞以及官僚、贵族的大肆搜括,使官府收入日趋减少;对外战争连年不断,使官府军费与日俱增,金王朝财政出现了“所入不充所出”的窘境。
为了弥补财政上的亏空,章宗逐渐改变世宗时的做法,开始大量发行交钞。正如《金史·食货志》所说:“自是而后,国虚民贫,经用不足,专以交钞愚百姓,而法又不常,世宗之业衰焉。”一一九七年,因为交钞发行过多,民间常常拒绝使用票额在一贯以上的“大钞”,官府不得不以票额在七百文以下的“小钞”来回收部分“大钞”。承安三年(一一九八年)正月,金朝命令西京、北京、临潢、辽东等路,凡是一贯以上的交易,必须使用交钞和宝货(银币),不准用铜钱。九月,因为百姓都把“小钞”换成铜钱,交钞无人愿意接受,规定亲王、公主、品官存留现有铜钱的三分之一,民户存留一半,其余限期十天换成实物。这时,还发行“三合同交钞”,强迫民间使用,官府只管发行,不管回收。直到一二○二年,金朝才允许百姓在交税时使用这种交钞,但以税额的十分之一为限。交纳铺马钱时,才允许税额的半数可以交纳这种交钞。由于统治者不断在钞法上玩弄花样,愚弄和剥削百姓,因此百姓“往往怨嗟,聚语于市”。泰和七年(一二○七年)正月,章宗面告御史台:“自今都市敢有相聚论钞法难行者,许人捕告,赏钱三百贯。”同时,规定官府以后不得支出“大钞”,民间现有的“大钞”可向官府换取“小钞”及铜钱。七月,又规定民间交易、典质额在一贯以上的,全用交钞,不得用钱。尽管金朝统治者对交钞柞了种种规定,但民间仍然不愿使用,甚至连河北按察使斜不出外出巡按,也认为大钞“难以支用”而让人换取现钱。对于这种胆敢不愿使用交钞的官员,御史以其“沮坏钞法”而加以弹劾,章宗更认为是“情不可恕”,给予严惩。
章宗时,交钞的发行总额和贬值情况,记载缺略。但从一二一○年金朝用八十四车交钞作为军赏,可知交钞所值无几。《金史》的编者慨叹说:“兵衄(音n])国残,不遑救弊,交钞之轻,几于不能市易矣。”
由于流通领域中铜钱不够使用和交钞发行过多,而官库中贮藏着价值一亿贯铜钱的金、银,所以从一一九七年起官府正式发行银币,称“承安宝货”,自一两到十两共五种,每两折铜钱二贯。这是汉武帝以来第一次正式发行银币。官府规定银币和交钞相兼使用。但发行不久,发现民间大批私铸的“承安宝货”,杂以铜锡,中都为之“闭肆”。于是又不得不在承安五年(一二○○年)十二月下令停止铸造和使用。
通检推排章宗即位后,有十多年没有进行通检推排,女真地主和汉族地主乘机加紧掠夺土地。平章政事完颜匡除拥有由朝廷“拨赐”的“家口地土”外,还在济南、真定、代州等地攫取“上腴田”,百姓的“旧业”多被夺走。章宗宠妃元氏之兄仗势霸占大批水田。分散在各地的屯田女真贵族和猛安谋克上层分子也大多“包取民田”。他们凭借权势,逃避赋税。贫苦农民虽然仅有少量土地,却要负担繁重的赋税。加上西北边境少数族不断侵扰,金朝对女真猛安谋克户和其他民族的百姓调发频繁,“贫户”日益增加,纷纷逃亡。一一九七年十月,章宗不得不下令通检全国物力,规定:凡已经典卖物业者,只随物业“推收”(把原有物力钱数推割给典买者);分家异居者,允许另立户籍;困弱者可以减免,新富强者适当增添。又规定:应一切从实,不必凑足原额;边境被侵扰的地区,暂时不实行推排。各路推排时,由朝廷差官一员,与各路提刑司所派官员一起进行。一一九八年九月,尚书省奏报十三路籍定推排物力钱,共计二百五十八万六千多贯。原额为三百零二万二千多贯,这次对贫乏者减免了六十三万八千多贯,又对新富强者增加了二十万二千多贯。
一二○一年八月,章宗下诏推排西京、北京、辽东三路人户的物力。泰和二年(一二○二年)闰十二月,章宗认为,推排物力时,官府既要询问人民的浮财物力,又要核实分等,事繁期迫,难以得实,命令尚书省拟订“人户物力随时推收法”,让民间典卖产业时,随时“推收”物力钱。一二○六年十一月,下诏制定各州府“物力差役式”。一二○八年九月,再次派吏部尚书贾守谦等十三人,分别与各路按察司官员一起推排民户物力。章宗召见十三名使臣,指示他们在推排时,对“新强户”增加的物力不要添足,要“量存气力”,对“销乏户”也不要销而不尽,否则留下一些物力,仍旧负担不起。
括田由于对北方鞑靼等族战争的屡次惨败,金朝大臣们把失败的原因归之于女真屯田户土地太少,无以养赡,不免饥寒,因而缺乏斗志。他们主张再次括刷民间逃税的土地,分授屯田户,以鼓舞士气。一一九一年,章宗下令各地属于官府的闲地,百姓已租佃者仍旧,未佃者即交给屯田猛安谋克户。一二○○年,又命枢密使宗浩、礼部尚书贾铉佩带金符,行省山东、河北、陕西等路括籍被百姓“冒占”的官田,共得地三十多万顷。女真屯田户在领取官田时,多冒名增口,或者“包取民田”,使百姓“空输税赋,虚抱物力”。莒州刺史某人在括田时,指使其奴婢控告临沂百姓冒占官地,前后发出赏钱三百万,先付给官钱,然后向百姓征取,百姓苦不堪言,纷纷逃亡他乡。括田的过程中弊端百出,所括之田不仅包括百姓冒占的官田,还有大批百姓的私田。参知政事张万公曾向章宗上书极谏,反对括田,指出:“夺民(田)而给与军,得军心而失天下心,其祸有不可胜言。”又说:实在不得已,就把括到的田地,招募百姓种莳,以所入田租供养军队,则军队有坐获之利,而百姓无被夺之怨。章宗不予采纳。由于北方战争的失败,女真族猛安谋克屯田军陆续南迁,官府经费枯竭,就把括田当作封建国家维持猛安谋克屯田军生活和筹措军费的主要手段。
猛安谋克的衰落章宗统治的二十年间,女真族基本完成了封建化。在此期间,猛安谋克军事组织的名称虽然依旧保留,但由于其内部生产关系的变化,猛安谋克部实际上变成了封建国家的职业军队,猛安谋克变成了披甲的封建地主。
女真贵族、官僚和猛安谋克上层分子竞相兼并土地,招募农民佃种,掠取地租。但长期不劳而获,生活腐朽糜烂,既不会生产,又不会打仗,完全变成一批“不耕不战”的寄生虫。这是不利于金朝统治阶级“长久之计”的。因此,金王朝多方限制女真屯田户出租土地。章宗在一一九○年三月规定:女真屯田军户所受的田地,只许自家耕种,实在劳力不足的,才允许出租,只随地所产交租。如佃户愿意折钱交租,要根据佃户自愿。如果人户不愿承佃纳租,也不准强迫。但是,在女真族内部,租佃关系的发展已成为不可阻挡的潮流。一二○四年九月,章宗不得不放宽对女真屯田户出租土地的限制,制订“屯田户自种及租佃法”。它规定,女真屯田户在所拨授土地十里以内,每丁必须自种四十亩,多余的土地方许“便宜租赁及两和分种,违者钱业还主”。准许女真屯田户出租定额以外的土地,租佃方式由出租者决定,或者采取主、佃分种即分成租制的办法。这就等于是宣布了女真猛安谋克户出租土地的合法性。
从很少的有关史料中,已经反映出这一时期女真猛安谋克户在转变为地主后,穷凶极恶地掠取地租。元好问撰赵雄飞墓碑记载,长垣县百姓租种女真“镇防军”的土地,即使遇到水灾,土地被淹淤积,不曾耕种,镇防军依然“恃势征租,不少贷”。佃农无处控诉,听任其欺压,有的甚至被抢走了耕牛。
女真上层分子转化为地主后,逐渐失去原来慓悍善战的习性,普遍变得游手好闲起来。有些人则崇尚汉族文化,吟风弄月,舞文弄墨,以考取“进士”为最大荣誉,把世袭猛安谋克这一军官职务看成是有失自己高贵身分而去充当纠纠武夫的一种莫大耻辱。上京人赤盏尉忻本应世袭父谋克职,但他不愿做谋克,却一心去投考“策论进士”。象赤盏尉忻这样的女真族上层分子并不是个别的。章宗在明昌初年首次允许猛安谋克参加进士考试,考试的科目有策论和射击,以此来决定科甲的高下。但章宗对猛安谋克投考进士并不十分鼓励。太傅徒单克宁曾经对章宗说:“承平日久,今之猛安谋克其材武已不及前辈,万一有警,使谁御之?习辞艺,忘武备,于国弗便。”章宗以为至当不移。
章宗时,猛安谋克普遍骄横不法,军纪松弛,士气低落,在抵抗北方少数族奴隶主侵扰的多次战争中,显示出猛安谋克部的战斗力极弱。为了消除这些弊病,恢复猛安谋克户从前的“材武”,改变“专务游情”、漫无纪律的现状,章宗颁布了一些法令。一一九五年五月,命令各路猛安谋克在农闲时讲习武艺,由本路提刑司监督,对惰怠者予以惩罚。承安五年(一二○○年)正月,规定猛安谋克“军前怠慢罢世袭制”,惩治遇敌作战不力的世袭猛安谋克。五月,规定猛安谋克“斗殴杀人,遇赦免死,罢世袭制”,严办在各地残杀百姓的猛安谋克。八月,改定镇防军“犯徒配役法”,对犯法判处徒刑的猛安谋克镇防军重新规定了服苦役的办法。十二月,规定“管军官受所部财物,辄放离役及令人代役法”,限制军事长官受贿不法的行为。一二○一年三月,又改定镇防军猛安谋克“放老入除格”。八月,规定猛安谋克改隶按察司,由按察司的长官专管“教习武艺”。一二○八年四月,下诏改定猛安谋克“承袭程试格”。对镇防军猛安谋克退伍后授官、猛安谋克的统属以及一般猛安谋克承袭考试的办法作了一些改订。
章宗以前,金王朝为了保持女真上层分子在政治上的优越地位,禁止女真人和其他民族通婚。这是一项孤立自己的落后政策。加上女真猛安谋克在各地屯田时,往往为非作歹,欺压其他民族主要是汉族的农、牧民,促使民族矛盾和阶级矛盾逐步激化。一一九一年四月,尚书省改变金朝的传统做法,向章宗提出:“齐民与屯田户往往不睦,若令递相婚姻,实国家长久安宁之计。”一二○六年十一月,章宗下诏:“屯田军户与所居民为婚姻者,听。”章宗的诏令使女真族和汉族通婚合法化,从而加速了女真族“为被征服者所同化”①的过程,也加速了女真猛安谋克制崩溃的过程。
汉族大地主势力的发展在女真族基本完成封建化变革的同时,汉族大地主势力也乘机发展起来。山东济州任城县地主成进,在金朝初年率领同族几十户,占据山险,建筑堡寨。成进自为“寨长”,组织地主武装,专与“群盗”(指农民抗金队伍)为敌,被裹胁到寨中的农民达一万多人。金朝济州官吏勾结成进等人,替成进向朝廷报功,被授予进义校尉官衔。成进等人的子孙到章宗时,靠着对当地农民的剥削,“积年殷富”,成为济州的“豪士”。任城县还有“巨族”李氏,在世宗时曾有五人以“特恩”被封为进义校尉。到章宗明昌时,李氏散居各村,“例为甲、乙户”,所占良田“阡陌连接,鸡犬相闻”,平时“生产温厚,衣食充羡”。恩州地主刘马三以经商致富,千方百计兼并民田。根据近年的考古发掘,山西孝义、侯马等地的大地主,生前肆意压榨农民,过着骄奢淫佚的生活,死后大办丧事,建造地下小宫殿,尽情地挥霍。一一九八年,汾州砖匠史贵为一家地主建造的砖墓,在四壁上塑造了墓主人和婢仆的生活情景。这种砖墓由砖匠设计、雕造,烧制而成,再用榫卯嵌装。一二一○年,侯马董氏兄弟建造的砖墓,装饰最为华丽。墓中四壁砌满雕砖。北壁雕堂屋三间,明间设曲足花桌,上置牡丹盆花,桌两旁坐墓主人夫妇,两侧立侍童、侍女。北壁正中还砌有小戏台一座,戏台上有五名涂彩杂剧砖俑,排成一列,正在作场。这些富丽的地下建筑,正是这一时期汉族大地主加紧兼并土地,肆意追求财富,过着穷奢极侈生活的直接证据。
山西侯马金代董氏兄弟墓 山西侯马第29号金墓墓主人雕像
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第二二二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