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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建筑营造仪式

夏商社会生活史 作者:宋镇豪著


  第三节建筑营造仪式 建筑营造仪式,指人们在营建居室或城郭的前后过程中,进行的一些仪式,是人们固有信仰观念与生活行为规则相结合的产物,它的出现,已可追溯到公元前4500年前,其后在一定社会条件下,积习相沿,演成以野蛮残忍敞害杀戮人身为特征的恶俗。 一史前建筑仪式 建筑仪式多种多样,最古老最流行的应数奠基仪式,始见于仰韶文化时期,是在建房之前,在居住面的地下或基址中,或者在房柱的基洞下,埋置器物人畜,先行祭奠一番。甘肃东乡林家仰韶晚期聚落遗址,一座东西向吕字形半地穴式住宅,在朝东的主室门道内南侧,即发现埋着一个用作奠基的大口陶罐①。陕西西安半坡仰韶聚落遗址,一座具有“前堂后室”内部空间格局的大房子,面积有160平方米,房址西部居住面下,埋着一个带盖粗陶罐,南壁下埋着一个人头和一个碎陶罐②,也属于房屋奠基时举行祭把的遗迹。这座房子座落在聚落中心,是众多房子中最大的一座,既是氏族酋首的住所,又是议事和进行宗教活动的场所。值得注意者,两处房子门道均东向,东西轴线与正东西方向一致,当采用了太阳测向的方法。“日出东方,而入于西极,万物莫不比方”,③人们最先认识的方位,即是本之于太阳周日视运动而确定的东和西。《考古记·匠人》云:“为规,识日出之景,与日入之景,……以正朝夕。”所谓“朝夕”,即东西方向,测定方法很简单,只需在平地立一标竿,联接日出和日没的影端或上下午同长影端,就为正东西。两处房子以太阳定向,用陶器或人头奠基,很可能源出原始日神信仰的祭仪。龙山文化时期,建筑营造仪式趋繁,愈显酷烈,又有行之于当时出现的城垣营筑场合。如山东寿光县边线王城,在城墙东北角西侧的基槽填土中,发现奠基人骨架和猪、狗等多种兽类的完整骨架④。但房屋建筑的营造仪式尤为流行。山东邹平丁公城址,城内房基分半地穴式和地面建筑两类,前者面积较小,一般不超过10平方米,后者较大,有的近50平方米;后者有用小孩或成人奠基现象⑤。河南安阳后岗和汤阴白营两处龙山时期聚落遗址,许多房址的居住面下、墙基下、泥墙中或柱洞下,都发现了用幼童、兽类、大蚌壳及其他物品进行有关营筑仪式的遗迹。后冈发现39座房址,有15座有这类遗迹,占38.5%,共埋置幼童26人,少者1人,多者4人,也有一些房址纯用河蚌奠基,但较多的是几种祭品兼举。比较典型的,如第25号房址,中部房基下有五层迭压的河蚌,东墙基内瘗埋幼童1个;第28号房址,居住面填土中埋入1把蚌镰,东墙内侧斜立1件穿孔蚌,东墙外房基填土中瘗埋幼童1个;第8号房址,3个大河蚌环散水面埋置,西墙外有一个祭坑,畜、蚌并用,北墙外有4块大红烧土块与1块石块,整齐埋放一起。凡建房仪式中用的人牲,在房外或散水面下者,一般头向均朝房屋,在墙基或泥墙中者,骨架与墙平行①。白营发现龙山晚期房址46座,内10座曾进行过各类建房仪式,占21.7%,共埋置幼童12人,少者1人,多者2人。但所用祭品与后冈略有不同,一是用人牲则不再用其他物品,反之亦然,只有极个别例外。如第26号房址西侧和西南侧瘗埋幼童2个。41号房址有羊坑1个。例外的如36号房址,房基填土中埋幼童1个,室内柱洞下埋有蚌壳。第18号房址,居住面填土中埋蚌矛头1个,石箭头1个,还有陶鬲、鼎、罐、盆等。数种祭品兼用,仅此两例而已。二是用蚌量很多,有的房址门道、墙基、居住面填土中,所埋蚌壳通由5~6个摞成,个别的有达20至40个②。这两处聚落遗址中进行过建房仪式的房址,都呈圆形,面积均只有10平方米上下,并无特殊之处,与丁公城址仅较大房子用人奠基不同,可见已属于地区性成俗。另外,两处聚落内进行过建房仪式的房址,门道均朝南开,所埋幼童,后岗遗址以见诸房屋东墙处为多,白营遗址则大多置于房基墙外西侧,个别的在东侧和南侧,或居住面下,序方位比较明显。河南永城王油坊龙山文化聚落遗址也有类似现象,在一座房址的东西向墙体内埋入儿童3具,头朝东,方向与墙体一致;另一座方形房址,门朝南开,居住面东北部填土中瘗埋3具成年男性骨架,额部皆被砍去,头北脚南而列,南墙近西南角外侧还埋置儿童1个,头对东方①。这表明,史前建筑仪式中,核心内容是正其位、奠其居、安其宅,一方面是受信仰观念的支配,另一方面在于顺应合乎实际生活的自然规则条件。住房的主要功能是荫闭性,将人的本身生活与自然界相对隔离开来,室内的采光取暖避风雨功效如何,与住房的座向直接相关,故房屋的正位十分重要。当时的正位一般均采取太阳定向。河南杞县鹿台岗遗址发现一组龙山时期建筑,外室呈方形,其内为一直径5米的圆室,圆室有两条垂直相交、与太阳经纬方向一致的十字形纯硬黄土带。附近还有一组祭坛,中间是一个直径1米半的大圆土墩,10个直径半米的小圆土墩均匀环绕周围②。似与原始“十日”崇拜和揆度日影以定建筑座向的祭祀有关。古代有“作大事必顺天时,为朝夕必放于日月”③之说。东西方向确定,垂直平分其夹角,太阳纬度的南北方向亦得。鹿台岗遗址考古发现正揭示了这方面的意义,也表明了先民长期生活实践所及的认识高度。一系列现象,足以看出,龙山时期建筑仪式中的正位和奠基,其实是寓太阳定向祭测并举的实质性内容于其中的。不过,若细察龙山建筑仪式中的考古遗迹,除正位、奠基外,立房柱亦有仪式,白营遗址房基柱子洞下埋放蚌壳,即是其例。另外还有安宅仪式。在多神信仰的原始时代,人们心目中的诸神权能不尽相同。如“山川之神,则水旱疠疫之灾于是乎■之;日月星辰之神,则雪霜风雨之不时于是乎■之。”①住房的正位在于顺应自然规则,以创造较好的居住条件,奠基中的序方位也有同样意义,故所祭神格很可能是天神,尤其是日神。但像居住面填土中埋置蚌镰、蚌矛头、石箭头或人畜陶器等,无非是生产工具、武器、生活用品或血牲之类,则似为祭地神以驱宿安宅,类于《尔雅·释天》所云:“祭地曰瘗埋”。又如白营遗址第11号房址,在门西侧墙上发现一件刃朝外放的石凿,显然与正位、奠基均无直接关系,倒是起有驱鬼除邪以求安宅的“镇物”性质。除此之外,建房还有落成仪式,后岗房址的室外发现有放着畜、蚌的祭坑,或有意埋祭的土块石块堆,当属此类遗迹。再如河南济源苗店遗址发现一座龙山时期房址,南距门道0.72米处有一长方形祭坑,坑内中部有一猪头骨,南向,正对门道,周围有零星肢骨、陶罐、圈足盘、瓮等残片②,看来也属于建房落成仪式的遗迹。近代西南地区民间的建房之俗,石璋如先生曾作过描述③,对认识史前建筑仪式甚有启示,转录于下:现在昆明的乡间,对于建筑房子,从起首到完成,举行着搁盘定向、破土、发马、竖柱上梁、安龙奠土等一套隆重的典礼。搁盘定向是建筑房子的初步;破土是开始动工;发马是请鲁班师父;竖柱上梁时较为隆重,亲戚朋友皆送礼物;而最重要的是最后的安龙奠土一幕。安龙是把房顶上所留的一片瓦补起来,而奠土则甚重要,请和尚或道士念经三日,杀一只白鸭与一头黑羊,把鸭头与羊角钉在大门的头上,把四只羊蹄钉在墙的四角,然后大宴宾客。史前建筑仪式有个由简趋繁的演变过程,大体说来,主要有正位、奠基、立房柱、安宅、落成等几种,见于营造房屋的前前后后,在近代西南民俗中有若干类似点。但史前建筑仪式尽管包罗内容甚多,却并未形成仪式的前后系列化,通常是取其中一二项行之而已,尤其是正位、奠基最为流行。仪式不同,所祭神格当有区分,虽无不以残酷害及人兽的行为方式为突出特征,主人的目的无非是想再造一个良好的居住条件和祈求日后生活的平安。 二夏商建筑仪式 夏商时代的建筑仪式,上承史前而另具特色,因阶级的严重对立和王权政治的强化,用人畜现象远较史前酷烈,仪式开始贯穿于营建房屋或城郭的前后过程中,繁复而系统,并呈建筑仪礼等级化的趋势。夏王朝建立前夕,建筑仪式舍生活生产用具而大量用人牲亦已出现。河南登封王城岗古城遗址,城内中部和西南部的贵族所居建筑物的夯土台基下,发现不少圆形奠基坑,坑中瘗埋人骨架,少者两具,多者达7具。如一号奠基坑,残存20层夯土,从坑底上数第3层置1孩童,第4层埋1成年男性,第5层埋1成年男性和1青年女性,第6层埋1青年女性和两个孩童,共7人,大多头东脚西,个别的头南脚北①。似奠基人牲的埋置,准之于一定的方向为序,且已不限于孩童,更多的是用成年男女。但中原地区或边远地区的一般居室,建筑仪式仍在相当长时期内保持了用孩童奠基的俗尚,唯个体数往往超过史前。如辽宁朝阳热电厂夏家店下层文化遗址,发现11座面积均在10余平方米上下的半地穴式或地面式房址,其中一座的房基下,有用于奠基的幼童尸骨一堆,头盖骨、下腭骨不在一处①。偃师二里头夏代晚期都邑遗址,1987年曾发掘清理房基8座,均为小型地面式或半地穴式建筑,多呈方形或长方形,有的室内地坪下有成排的墓葬,墙根下有幼儿墓②。据其与房屋建筑的有机联系看,很可能是有关营建仪式中用的人牲群。二里头夏都遗址发现的贵族统治集团的大型宫室建筑群体,组合有序,左右对称,主体建筑居北部中央,南北中轴线与当地太阳纬度方向一致,是经过全面规度经营的,在建筑过程中曾大量用成人来奠基,兼用少量兽类,鲜用孩重,与一般居室的建筑仪式有所不同,显示了礼俗的等级制。如一号宫室的台基上有许多灰坑和墓坑,有的里面有人骨架和兽类,填土纯净,经过夯打。其中一坑,死者两手贴紧骻骨,左右上肢骨脱位,显然是被捆绑强行作祭牲的③。夏代宫室建筑仪式,以正位、奠基为核心,还贯彻了南面为尊和王权驭下的政治思想。商代建筑仪式用人兽作祭品相当普遍,王邑、方国邑、诸侯臣属邑、一般邑聚均有所发现,除上层贵族统治集团的宫室外,就连一般中上层平民的居室,甚至一些官方手工业坊址,营建过程中往往用人兽致祭,成为有商一代的流行恶俗。《尚书·盘庚》记“盘庚既迁,奠厥攸居,乃正厥位”,建设殷都新王邑的头一件大事就是奠居正位。奠是用人兽奠基,正位是测定建筑物方位,以太阳定座向。《诗·鄘风·定》云:“定之方中,作于楚宫,揆之以日,作于楚室。”旧注谓“揆之以日”,是“树八尺之臬,而度日出入之景,以定东西,又参日中之景,以正南北”④。测度日影的方法由来已久,殷人已能运用自如,甲骨文中有一字作■①,象手持立臬于土上,日影投之地上,本义是揆日度影以定方位②。周人灭殷后,还曾一度利用过殷人的这门传统技术,《尚书·召诰》记周人营城洛邑,“乃以庶殷攻位于洛邑”,讲的即是让殷遗民揆日度影正厥位,依位攻筑。成王时《新邑鼎》铭记“王来奠新邑”,系同时事。城邑或宫室的正位、奠基等建筑仪式,已被古代统治者利用其内在的信仰观念,用作强化自己权威的借力。建筑仪式用犬牲,始见于东方,山东寿光边线王龙山时期古城城墙填土中即发现用犬牲奠基,至商代与用人牲同为盛行。甲骨文云:庚戌卜,宁于四方,其五犬。(《南明》487)己亥卜,贞方帝一豕四犬二羊。(《甲》3432)犬牲大抵用于祭四方自然神抵的场合。宁四方用五犬,似四方而外,又包括中的位置,合为五方,每方各用一犬。“方帝”用四犬,似东南西北各用一犬,有序四方以正方位的意义。辞中的“方”当寓意于正位。它辞云:方■,惟牛。(《安明》1786)许进雄先生谓■“象手持才,才疑为座标之形”③。总之,商代建筑仪式的正位,必藉标竿测度日影为之准则,主要祭牲是犬,又兼用牛羊豕等。考古发现还可补充许多这方面的事象。河南偃师商代前期王邑,城内五号宫室基址至少埋置了11条犬牲,可分三种场合(图12):一种是台基中部发现的1个犬坑(GII),可能是奠基仪式的遗存。第二种是正殿南侧柱基槽附近呈东西一线排开的3个犬坑(G8~10),可能是正位仪式的遗存。第三种是顺沿正殿基址南部边缘布列的7个犬坑(G1~7),坑与坑间有踏阶残存,每坑1犬,有的蜷屈,有的侧卧,头皆南向,意示守卫,可能是安宅仪式的遗存①。是知商初宫室建筑过程中用犬牲,不限于用于正位仪式场合,举行奠基或安宅仪式时亦用之。郑州商城营筑过程中,也曾大量用犬牲致祭。北城墙内发现8个犬坑,共瘗埋犬92条,多者23条,少者6条,排列方向大体呈北偏东,接近太阳的南北纬度方向。西城墙内发现一个方形犬坑,坑内四角共埋4犬,也显出序四方的意义②。至于殷墟王邑建筑仪式用犬牲,更为盛行,见后述。真可谓是商代特有现象。大凡说来,商代建筑营造礼俗的等级差异,随着王权政治的强化和统治阶级内部关系的调整,已逐渐制度化,成为“经国家,定社稷,序人民”的所谓“礼以体政”的重要方面。商代的一般贵族和中上层平民,居室的营造仪式,以用孩童为多,兼用成人或畜兽。1955年郑州商城发现两座房址,一座居住面下用两个孩童和1条犬奠基,另一座正位奠居时埋入3个孩童和3个成人,骨架与房基方向一致③。70年代中在郑州商城内城根发掘一座小型居室,面积仅5平方米左右,居住面下埋了一俯身屈肢人架和1个人头,北壁下埋1猪④。殷墟苗圃北地发现一座房址的奠基坑内,有两个孩童的头骨,东西并列,头顶朝南,还有1根肋骨和1枚牙齿⑤。1976年小屯北地发现一座房址,室内柱洞下有1幼童,站置于柱洞中⑥,似立柱仪式的遗迹。另外1975年小屯村北发现一座殷王室手工作坊,室内有一祭坑,埋一肢解人骨,头骨放在一铜器盖上,面朝东方,是房子建成后所祭人牲⑦,可能用于安宅。商代中上层贵显的宅落,营造过程中仪式较复杂,大多用成人致祭,兼用孩童、牲畜和其他器物。河南拓城孟庄诸侯臣属邑遗址,贵显阶级的宅落曾用青年女性奠基①。藁城台西遗址发现诸侯臣属大型宅落,北院一座南北向房址,西墙基槽内埋一陶罐,内有幼童尸骨一具;西墙南北两端对称埋置水牛角各一,两点间直线方向约北偏东14度,接近太阳南北纬度方向,从埋置位置看,有“正其位”意义,从物类形态看,又寓“镇物安宅”性质。在墙基沟槽两侧还发现用云母粉划的笔直线条,转折处棱角规整,显然经过认真测度定位。房前还有4个祭坑,3坑分埋牛、羊、猪三牲,1坑埋捆缚成年男性3具,似属落成仪式遗存②。该房建筑过程中,至少有过正位、奠基、安宅、落成等四套仪式,前后一系,其礼规整有序。殷墟王邑高级权贵的建筑群体营造仪式,最为繁复,或因建筑物的性质不同,礼仪规格也有所不同。如1976年小屯妇好墓侧发现的一座南北向长方形房址,可能属寝庙享堂一类建筑,至少用了3具孩童正位奠基,特别是西墙边的两具,一南一北,间距约4.5米,在南者头向北,在北者头向南,相互呼应③,十分类似上述藁城台西一房在西墙南北对称埋置水牛角的礼俗类型。1989年小屯村东发掘一座■字形大型宫室基址,主殿座北朝南,面积约450平方米,殿前中部有3个向南的门道,门道约宽2米,门道两侧各有一排柱础石。在中、西门道之间埋有东西排列两个大陶罐,东边一个紧邻柱础石,西边一个陶罐内放着1件带“武父乙”铭文的封口盉的铜礼器。这很可能与正位奠居或置础、安门仪式相关。在西门道的西侧,又发现两个东西排列的祭坑,每坑各埋砍头人骨3具,人头置于坑内,头朝东方,还埋有砸碎的陶盆、罍、尊等生活用器及骨镞10余枚①,似与安宅魇胜仪式有关。“国之大事,唯祀与戎”。殷墟王邑内最系统、最具典型性的建筑仪礼,集中见诸祀神祭鬼的宗庙建筑群体的前后营造过程中。前述著名的乙组21座基址组合体,是殷王室一处规模大极的宗庙建筑群所在,东边的一部已被沤水毁去,建筑步骤可分挖基坑、置础、安门、布内四个程序②,按其程序,大致举行过奠基、置础、安门、落成等四种仪礼③。第一种奠基,在基坑挖成未填土夯筑之前,于坑底挖小坑,瘗埋孩童或大。乙组基址中有7座举行过这种仪式,共用孩童4,犬15。应指出,乙组基址重心在最北部中央的黄土台基,是用土质纯净的泥土筑起,石璋如先生曾形容为“司令台”,它的形制近方形,南北线顺太阳子午线而定,以它为中轴的整个宗庙群体也保持了与当地地界的太阳纬度相一致的方向,就是说黄土台起了极重要的定位正方向的作用。甲骨文有“于■”④,字象以土堆垒标位,可能即指这类具有正方位性状的土台。正方位乃本之揆日测度日影,与原始太阳崇拜的祭礼也有渊源关系,文献所谓“厎日,礼也”⑤,犹寓这层意义。因此奠基仪式中,基坑的挖成,当还包括了《尚书·盘庚》说的“奠厥攸居,乃正厥位”的实质内容。第二种置础,当基址填土夯打到一定高度,进行置础竖柱之先,又要挖破基址,埋入人畜。有3座举行过这种仪式,共挖坑19个,用人牲2,犬98,牛40,羊107。值得注意者,这一仪式中用犬数,约占全部仪式中的用犬总数的77%,用牛牲也仅见于这种仪式。以“乙七”基址为例,置础时祭埋了20犬10牛,牛坑与犬坑的组合呈东西一线排列,特别是牛坑序方位与前引甲骨文“方■惟牛”意义相合,可见置础是严格按事先的设计和已确定的方位进行的。第三种安门,一般在大门的内外左右,瘗埋成人和犬。有5座举行过这一仪式,共挖坑30个,用人牲50,犬4。所埋人牲,或持戈,或执刀,有佩贝或带头饰者,身分都是武士。通常是门外埋4人,其中居前1人,左手执盾,右手持戈,面朝门而北向跪,旁边带犬,似为领队人;居后3人呈左中右,皆手持武器,面南而跪。门内所埋武士,列左右两侧,执刀,相向而跪,带犬①。长短兵器交加,人犬相守,门卫森严,当是门卫制度的再现,故安门仪式,恐出人鬼相扰观念,有魇胜安宅意义。第四种落成,房屋建成后,在屋前场地举行庆典,仪礼最为隆重盛大。共发现128坑,分为北、中、南三组。北组47坑,埋车5辆,马14匹,犬1条,羊10头,人牲198具。中组80坑,埋马1,犬5,羊3,人牲378,以及铜礼器、兵器等一批。南组1坑,出4犬9人和铜石陶漆玉器等②。总计乙组宗庙建筑仪礼,前后挖坑189,用车5,马15,牛40,羊120,犬127,人牲641,以及众多器物,从这些数字与现象,足见商代最高级别的建筑仪礼,是何等威严可怖。商代最高级别的建筑仪礼,除上述考古发现的重要几种外,由甲骨文得知,出于当时信仰观念和前兆迷信的支配,统治者在营造过程中常卜以决疑,如:“玉其乍■于旅邑”①。■是人工夯筑的土台或军事要塞。又有称王■、宅■、下■、孟■等,指不同地望、不同性质的土台和堡垒,此辞是建台前相地之宜的占卜。又如:“高乍不若”②,高可能是高台或居宅,卜宅以求营造顺利。开工前又有择令工官之卜,如:“贞其令多尹乍王寝。”③安门或安宅亦有占卜,如:“丁未卜,其工丁宗门。”④建筑落成后又有迁宅之卜,如:“丁未卜,贞今日王宅新室。贞勿宅,三月。”⑤唯有关相地之宜、卜宅、择令工官、迁宅等王朝建筑仪礼的具体内容,已难周知。要而述之,夏商建筑仪式以规范化、系统化为要征,贯穿于营造的全过程,成为一种带有社会普遍意义的等级制礼俗。最具代表性的,是晚商王朝的建筑仪礼,包括有相地之宜、卜宅、择令工官、正位、奠基、置础、安宅(安门)、落成、迁宅等前后一系列的高规格繁礼,用活人、活畜量之多空前绝后,社会财富聚敛规模和王权政治的强化,可谓最鲜明不过。 ① 甘肃省文物工作队、临夏回族自治州文化局、东乡族自治县文化馆:《甘肃东乡林家遗址发掘报告》,《考古学集刊》第4集,1984年。 ② 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陕西省西安半坡博物馆:《西安半坡》,文物出版社,1963年,18页。 ③ 《庄子外篇·田子方》。 ④ 吴汝祚:《初探龙山文化的社会性质》,《文物研究》1989年第5辑。张学海:《寿光县边线王龙山文化城堡遗址》,《中国考古学年鉴(1985)》,157页。 ⑤ 《邹平丁公发现龙山文化城址》,《中国文物报》1991年1月12日。 ①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工作队:《1979年安阳后岗遗址发掘报告》,《考古学报》1985年1期。 ② 河南省安阳地区文物管理委员会:《汤阴白营河南龙山文化村落遗址发掘报告》,《考古学集刊》1983年3集。 ①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河南二队、河南商丘地区文物管理委员会:《河南永城王油坊遗址发掘报告》,《考古学集刊》1987年5集。 ② 《杞县鹿台岗新石器时代至东周遗址》,《中国考古学年鉴(1991)》,218页。 ③ 《礼记·礼器》。 ① 《左传·昭公元年》。 ② 中国历史博物馆考古部、河南省新乡地区文管会、河南省济源县文物保管所:《河南济源苗店遗址发掘简报》,《考古与文物》1990年6期。 ③ 石璋如:《小屯后五次发掘的重要发现》,《六同别录》上册,1945年。 ① 《登封王城岗遗址的发掘》,《文物》1983年3期。河南省文物研究所、中国历史博物馆考古部:《登封王城岗与阳城》,文物出版社,1992年,38~42页。 ① 《朝阳热电厂夏家店下层文化遗址》,《中国考古学年鉴(1988)》,138页。 ② 《偃师县二里头遗址》,《中国考古学年鉴(1988)》,185页。 ③ 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二里头工作队:《河南偃师二里头早商宫殿遗址发掘简报》,《考古》1974年4期。 ④ 朱熹:《诗集传》。 ① 《合集》30365。 ② 宋镇豪:《释督昼》,《甲骨文与殷商史》第3辑,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 ③ 许进雄:《明义士收藏甲骨释文篇》,加拿大多伦多皇家安大略博物馆,1977 年,133页。 ① 参见《考古》1988年2期129页图一,偃师商城五号宫室发掘平面图,第3种大坑似应有8坑,G1与G2间距过大,中间似少1坑,8坑左右相对称。 ② 《郑州商代城遗址发掘报告》,《文物资料丛刊》(1),1977年。 ③ 《八个月来的郑州文物工作概况》,《文物参考资料》1955年9期。 ④ 《郑州商代城遗址发掘报告》,《文物资料丛刊》(1),1977年。 ⑤ 《殷墟发掘报告(1958~1961)》,19页。 ⑥ 《考古学报》1985年1期,84页。 ⑦ 《1975年安阳殷墟的新发现》,《考古》1976年4期。 ① 《河南柘城孟庄商代遗址》,《考古学报》1982年1期。 ② 《藁城台西商代遗址》,文物出版社,1985年,17~20页。 ③ 《1976年安阳小屯西北地发掘简报》,《考古》1987年4期。 ① 郑振香:《安阳殷墟大型宫殿基址的发掘》,《文物天地》1990年3期。王立早:《殷墟发掘一处大型宫殿基址》,《中国文物报》1990年2月22日。 ② 石璋如:《殷代的夯土、版筑、与一般建筑》,《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41本1分,1969年。 ③ 参见胡厚宣:《中国奴隶社会的人殉和人祭》(上篇),《文物》1974年7期。 ④ 《安明》962。 ⑤ 《左传·桓公十七年》。 ① 石璋如:《小屯殷代的跪葬》,《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36本上册,1965年。 ② 石璋如、高去寻:《小屯·殷虚墓葬之一:北组墓葬》、《同之二:中组墓葬》、《同之三:南组墓葬·附北组墓补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70、1972、1973年。今案,此三组葬坑未必尽为落成仪礼之遗存,其中当有别类祭祀遗存。 ① 《后》下4·8。 ② 《前》8.13·1。 ③ 《续》6.17·1。 ④ 《屯南》737。 ⑤ 《安明》133+237+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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