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节 道路交通

夏商社会生活史 作者:宋镇豪著


  第三节道路交通 一道路交通网络 人类有意识修筑道路,盖起自进入定居生活阶段以后。最早出现的由人力铺设起的道路,一般见之于聚落和居室的周围,在广阔的野外未必有能力顾及。江苏吴江龙南村一处5000年前的聚落遗址,即发现一条用碎陶片铺成的小路,长15米,通向一座住宅居址①。而中原地区,早在6000年前后,修筑道路已颇为普遍。陕西宝鸡北首岭仰韶聚落遗址,三片住宅群围绕中间一块面积约6000平方米的广场而布列,广场一带发现有四层路土的道路遗存,路面较平坦,其中第二层路土是用兽骨渣、碎小鹅卵石、碎陶片屡杂后铺垫起的,厚达8~12厘米,其下层路面还用火烧过,红烧土层厚达2厘米②。这当然不会是人们久踩自然形成的走道,而是出自居民共同体集体力量,有意修筑的聚落内道路设施。陕西临潼姜寨一期聚落遗址,道路建设更显出一定规模,五片住宅群组成的一个较大氏族共同体,环一中心大广场分居。居住区内东南西北四面均有零星路土遗迹,有的路面是用料礓石铺垫起的,有的是用红烧土铺垫起的,还有一些则是人们自然踩踏而形成的。特别引人注意的是,广场西侧有两条几乎平行的人工修筑长道,一条残长53.3米,道宽0.7米,路面平整坚硬,是用黄土夹大量料礓石筑起,有10厘米厚;另一条残长12.5米,道宽0.75~0.8米,筑法相同①。仰韶聚落居民共同体出于生活的便利和交往,已经重视公共道路的建设,道路有主次之别的初步规度,但限于生产力的发展水平,筑路大概还没有逾越聚落生活居住区而扩大到外界广阔地域去。到龙山文化晚期,道路的构筑又有新的进展。河南淮阳平粮台一座面积约3.4万多平方米的古城遗址内,专门筑有贯通城内外的大道和小道,大道宽达1.7米,路面用土和料僵石铺垫。为排除雨水和生活污水的潢积,出城门的路段还埋敷下陶排水管道②。可见当时的道路构筑已有了一些配套设施。完成这样的道路工程,必须动员起很大的社会力量,还得有体现多数人意志的统一规度,如果单单依赖个别人的努力是绝难办成的,不妨说这标志着少数人对多数人的统治已经出现了。夏代国家形成之始起,原始时期氏族部落成员在各自的聚落或城邑内合力筑路的传统之举,有可能上升为国家的具体实政之一,变为整个社会的带有强制性的政治劳役。修筑道路已不再局限在住地周围,逐渐扩大到整个统治领域。《左传·襄公四年》引《虞人之箴》说,“芒芒禹迹,画为九州,经启九道”,追叙了夏禹将国土划为九大行政区,以及组织全社会巨大人力物力开辟它们之间交通道路的旧事。《史记·夏本纪》和《尚书·禹贡》中甚至还详载出所谓夏禹开通的九条陆道和九条水道。夏朝正是凭藉其建起的道路交通网络③,实施其对领土的统治运作。《荀子·大略》谓禹乘车外出,“过十室之邑必下。”《说苑·君道》说,“禹出,见罪人,下车间而泣之。”国家的有关政令,也每每在交通要道口宣告,《夏书·胤征》云,“每岁孟春,遒人以木锋徇于路”,朝廷的宣令官手执木锋当道号令众下。交通道路网络的建起,对当时国家统治秩序的维持确应起有很大的作用。夏代道路的铺筑颇为可观。山西夏县东下冯遗址发掘出一条属于夏史纪年范围内的道路,路面宽1.2~2米,厚5厘米,系用陶片和碎石子铺垫①。其道宽超过了前代。偃师二里头夏末都城遗址,南北1500米,东西2500米,面积约有3.75平方公里。除了有用鹅卵石铺成的石子路及红烧土路外,还发现了一条铺设讲究的石甬路,路面宽0.35~0.60米,甬路西部由石板铺砌,东部用鹅卵石砌成,路面平整,两侧保存有较硬的路土②。这条道路的铺筑规格在当时是相当高的,据说其附近还发现了宫殿建筑遗迹,因此它很可能属于都邑内专为贵族统治者服务的生活设施,与一般平民通行的土石路面相比,具有明显的等级差异。由于夏代交通网络拓展到广阔领域,如何穿越河流水道也就显得甚为要紧,公共桥梁的架设当亦已出现。最早的桥称为梁,《说文》云:“梁,水桥也”,段注:“用木跨水,则今之桥也。……见于经传者,言梁不言桥也。”《初学记》卷七云:“凡桥有木梁、石梁;舟梁——谓浮桥,即诗所谓造舟为梁者也。”今人唐寰澄指出,在桥梁发展中,早期多半是梁桥,首先是木梁,因为木梁的架设总比石梁轻便,从自然倒下的树木而形成的梁桥,到有意识地推倒,砍伐树木架作桥梁,不需要多少过程,也许在旧、新石器时代早就有了③。架设桥梁与筑路一样,也属于夏代国家的实政之一。《国语·周语中》引《夏令》说,“九月除道,十月成梁”。此举为后世诸国所继承,在周代称为“先王之教”,同书云,“雨毕而除道,水涸而成梁”,韦注:“夏令,夏后氏之令,周所因也。除道所以便行旅,成梁所以便民,使不涉也。”《礼记·明堂》谓“季秋除道致梁”。《左传·庄公四年》载楚令尹斗祁和莫敖屈重“除道梁溠”。四川青川郝家坪战国墓出土木牍有文云:“九月,大除道及阪险;十月,为桥,修波限,利津梁,鲜草离。非除道之时,而有陷败不可行,辄为之。”①可见开道与架桥并重,由来已久,是古代带有强制性的社会公共义务,从中也透露了统治者对于发展国家交通网络的重视。商代的道路交通网络比夏代更为发达,其范围所达相当广大。《诗·商颂·玄鸟》云:“古帝命武汤,正域彼四方。方命厥后,奄有九有。……武丁孙子,……邦畿千里,维民所止。”商王武丁以后,商人恒称的四方或四土,不是虚拟,早已是平面的发展②。所谓“邦畿千里”,从各地发现的商代遗址分布看,比较近乎实际。其东方直抵海边,南土越过长江,伸入江西、湖南境内,西边抵达甘肃、内蒙,北土包括河北北部和辽宁部分地区③。商代的道路设施有几大特色。一是王邑内的道路建制堪称全国楷模。商人曾一再自赞“商邑翼翼,四方之极”④,整饬的王朝国都,是四方的表率。新发现的河南偃师尸乡沟早商都城遗址,面积有190多万平方米,城内道路纵横交错,已发现大路11条,东西向5条,南北向6条,路面一般宽约6米,最宽的达10米,道路与城门方位大体对应,构成棋盘式的交通网络①。城内道路主次相配,主干大道宽敞平直,路土坚硬细密,土质纯净,厚达半米左右;路面中间微鼓,两边稍低,便于雨水外淌。主干大道一般直贯城门。城门的门道路土之下,还铺有木板盖顶的石壁排水沟,沟底用石板铺砌,内高外低,相互叠砌呈鱼鳞状,叠压顺序与水流方向一致。出城之后,沿城墙还有宽4.5米的顺城路。城内另有与主干大道相连的斜坡状“马道”,可以直登城墙之上②。这样一座经过严格规划而兴建的商王都,其道路设施的完善确可称为当时国家之最。二是地方土著方国也重视道路的修筑。江西清江吴城商代遗址发现一段长近百米,宽3~6米的道路,与一“长廊路”相连,后者残长39米,宽1~2米,路面结构类似三合土,而且有排列有序的柱洞③。可能有遮盖一类建筑物,似乎专为地方土著贵族的生活便利而筑。可见商代地方国族的道路修筑水平也是不容低估的。三是商代晚期已形成了以殷墟王邑为中心的东西横向、南北纵向朝四外辐射的国家道路交通大网络。据彭邦炯同志研究,根据商代遗址的分布和甲骨文提供的材料,殷商王邑通往四面八方的交通道路主要有六条:一、东南行。是通往徐淮地区的大道,即甲骨文中关于征人方的往返路径,有的地段可能与今陇海路郑州至徐州、津浦路徐州至淮河北相合。二、东北行。是通往今卢龙及其以远辽宁朝阳等地的交通 干道。三、东行。与山东益都古蒲姑有要道相通;另有水路估计可沿古黄河或济水而下。四、南行。与今湖北、湖南、江西等当时的国族之间有干道相连。五、西行。通往陕西,沿渭水可直至周邑丰镐或别的方国部落。此道能通车辆,决非小径。武王伐商即走此道。六、西北行。为逾太行的要衢。商与西北■方、土方等交战,常有战报捷送王都①。值得注意的是,殷商发达的陆上交通道路,对后来西周王朝的建立和巩固曾起了有力的作用。《汲冢周书·大聚解》载,“武王胜殷,抚国绥民,乃观于殷政”,周公曾告之以“相土地之宜,水上之便,营邑制命之曰大聚,……辟开修道”。交通大网络的开通实是殷商王朝一大政迹,不会因政权迭改而完全荒废掉。史籍和西周铜器铭文恒见“周行”“周道”之语,据杨升南同志研究,是指王国中心地区成周通向各地的平直宽阔道路,主要有向西及西南方、向东、向南、向东南、向北、向东北等几条干道②。不难看出,其中一些主要干道的大段走向和路段,是与殷商通往各地的道路相一致的。殷商筑成的“王道”,素来称得上宽广、平坦、正直③,周人完全没有必要舍前功而另辟新道,且国力也不允许。所谓“观于殷政”,应该包括了效法殷商的路政,只不过周代的交通中心已由殷墟转移到了成周,其“辟开修道”主要是指成周地区交通道路的规度和修治,以与前朝业已建起的交通大网络合成一体。 二殷商道路交通制度 (一)路守据点“枼陮”的规立 古代王朝筑治的交通于道,专为贵族统治阶级政权利益服务,历来受到重视和保护。《诗·周颂·天作》云:“彼徂矣歧,有夷之行,子孙保之。”夷有平坦之意,行为古代道路的专称。这是周统治者申诫子孙要世代保护好平坦的歧道。然早在商代,贵族统治阶级对于其道路交通网络,已相当重视。《逸周书·大聚》记武王灭商后观“殷政”,其中一项就是“辟开修道”,效法殷商的路政。殷商王朝不仅注重道路交通的开辟,还建立了一套相关的制度,从而成为后继者的楷模。殷商王朝的道路利用率相当频繁,甲骨文中言往来行止之事多不胜举。如:(1)己丑王不行自雀。(《合集》21901)(2)■行东至河。(《合集》20610)(3)惟行南麓,擒有狐。(《甲》703)(1)记商王是否取雀道出行。(2)贞间取■道东去黄河。(3)言于道之南麓狩猎获狐。又如:丁已卜,小雨,不行。(《佚》415)庚寅卜,翌辛卯雨,王辰行,雨。(《京人》2982)两辞均是卜问出行日的气象变化。当时道路的利用大都涉及征伐大事、方国来宾、出入王命、贡纳、田猎、农耕或外祭,事关王国统治的具体实施。有时路途至遥,力量不达,安全甚成问题。武丁时一片甲骨文云:丙午卜,■,贞呼师往见右师。王占曰:惟老惟夷途。遣若兹卜,惟其遘。二旬有八日匄,王申师夕殊死。(《北美》1)讲的是商王武丁命令师前往右师视察,王判断占卜出现两种兆象。一是谓师年龄高迈,在旅途中会遇顺利平安的;但另一种却谓此卜凶险。结果在26天后的王甲日师遇险,当晚就死了①。26日的旅程,以每日行二、三十里计,则已远距殷都600里左右之遥了。可见当时远途旅行既劳累又危险,生命无保障。《周易·需卦》有云:“需于泥,致寇至”,“需于血,出自穴”,言旅途中身陷泥泞而遭遇盗寇,或投宿遇着坏人而遭劫挨打②。讲的也是旅途上的不安全。为了保障道路的安全畅通,武丁王朝之后,统治者设立据点以慎路守。那些常设性的军事据点,称为“枼陮”。甲骨文云:(1)辛已贞,王惟癸未步自枼陮。(《粹》1034)(2)癸亥贞,王惟今日伐,王夕步自枼三陮。(《安明》2675)(3)癸亥贞,王其伐卢羊,告自大乙。甲子自上甲告十示又一牛。兹用。在枼四陮。(《屯南》994)枼陮的设置,以数目为序,编至四站,首站单称“枼陮”,第二站未见,第三、四站分别称为“枼三陮”和“枼四陮”。各站间保持有一定的距离,从上举(2)(3)辞看,枼三陮与枼四陮的间隔距离有一日之程。如按《韩非子·难势》所云:“良马固车,五十里而一置”,则自首站至四站,可控路段约有200至250里左右,从而形成交通道上有机防范网络。《说文》云:“枼,楄也。”桂馥《说文解字义证》云:“楄当为牑类。”但甲骨文某应指防御木栅墙或土堞一类人工构筑设施。“枼陮”一般设在于道附近的高丘或山上,《说文》云:“陮,隗高也。”以其设立高处,故又称作“枼京”,甲骨文云:贞王勿往于枼京。(《乙》1215)“京”即指高敞之地,《尔雅·释丘》云:“绝高为之京,非人为之丘。”“枼陮”当设在自然高地。据甲骨文有云:丁亥卜,又于五山,在□陮,二月卜。(《合集》34168)□□□,又于五山,在枼□,□月卜。(《粹》72)两辞同卜一事,残辞互补,枼陮与五山相属,决知枼陮是在山丘或自然高地立木栅或筑土堞,用以慎守险恶路段。晚商武丁以后各王一般都嗜好田猎,往往利用道路交通的方便从事此项活动。道路两侧草莱未辟,时有群兽出没,也就成了田猎的好场所,有一片甲骨文云:“有兕在行,其左射”①,即是记路上遇猛兕。据它辞云:“丁丑,王卜,贞其振旅,延过于盂,往来亡灾”②,知商王的田猎还有另一层意义,是振旅以慑远方,向周围方国族落炫耀武力,体现王威。《史记·殷本纪》记武乙竟远猎“河渭之间”,为雷击霹死。田猎道途上有不少与“枼陮”性质不同的过往守所,甲骨文称作“■”,即次的初字,旧说“师所止也”③。《左传·庄公三年》云:“凡师,一宿为舍,再宿为信,过信为次”,孔疏:“次亦止舍之名。”知“次”是超出三天里程以上的驻守之所。甲骨文“次”都与各地族落与国的具体地名相系,如霍次、寒次、韦次、永次、宁次、洛次、屯次、召次、齐次、淮次等等,深及远方,并非局促于王都附近,既非商王临时设立,也不太可能由王朝直接委兵常驻其地。它们出现率频繁,决非宿后即废,地方色彩十分明显,平时当归属于各自的族落与国。由此推测,殷商王朝除了在中心统治区内干道上规立“枼陮”的路守据点外,地方族落与国有义务设立驻守之所,以供商王过往寄止的不时之需,或保障王朝远方道路交通的安全畅通。 (二)最早的旅舍“羁” 殷商时代,在中心统治区内的干道上,王朝直接建有食宿交通设施,专供贵族阶级人员过行寄舍,甲骨文称之为“羁”。其字构形作■,像系马于栅栏意;繁形作■①,从手持鞭,勒马驻止之意更显。羁有过行寄止义。《广雅·释诂》云:“羁,寄也。”《周礼·地官·遗人》云:“以待羁旅,”郑注:“羁旅,过行寄止者。”甲骨文“羁”用为专名,是殷商王朝设立于干道边的旅舍。许进雄先生释羁“可能是驿站一类之特别设置”②,意亦近似。羁与枼陮一样,也是按数目顺序编次:贞至羁。(《甲》1790)至二羁。(《京人》2138)弜至三羁。吉。(《安明》2092)贞四羁,祐。(《甲》199)在五羁。(《合集》28153)羁舍共编至五站,首站也省却一字,与前述路守兵站“枼陮”同,乃当时固有习惯。如它辞云:“惟犬,此雨。二犬,此雨。三犬,此雨。”(《合集》31191),一犬即省称犬。一羁至五羁,次序井然,应是顺道路依次编置的,据甲骨文云:贞羁……五羁……牢,王受又。(《合集》28156)辞有残缺,大意可知。一羁至五羁,自此及彼,由近而远,相互关系明确,各羁舍间应保持有一定的距离。《逸周书·大聚解》谓周观殷政,“辟开修道,五里有郊,十里有井,二十里有舍,远旅来至。”《周礼·地官·遗人》云:“凡国野之道,十里有庐,庐有饮食;三十里有宿,宿有路室,路室有委;五十里有市,市有候馆,候馆有积。”《诗·小雅·六月》“我服既成,于三十里”,毛传:“师日行三十里。”《管子·大匡》云:“三十里置遽委马。”后一说是指节级递送的驿传之制,在殷商尚未形成这种倒换车马和传者的驿传法,消息一般是由专人传送到底。以当时条件论,“二十里有舍”、“三十里有宿”,比较近乎实际。羁与羁间大体保持在二、三十里距离,则第五羁已距王都百五十里左右。商代道路交通呈中心玉都向四外平面辐射状,如果王都通往四方的各条干道都没有此等羁舍,可以想见殷商王朝的直接控制区,方圆直径约为二、三百里。在此范围内的过行食宿寄止,可由工朝专设的羁舍提供便利,过此范围,力量不抵,大概沿途臣属方国族落有义务承担。甲骨文有云:(1)戍兴伐,邲方食……。……千方既食,戍乃伐,■……。(《安明》2106)(2)……食众人于泞。(《合集》31990)(3)丁卯,王其寻牢■,其宿。(《粹》1199)(4)庚申卜,翌日辛,王其■囚■,亡尤。(《屯南》2636)以上(1)辞之邲字,有及、至、临近之义;谓临近某方就食后再行战斗,(2)辞谓众人就食于泞地。(3)辞牢为族氏地名,西周初有“■”尊①,可以为证;谓商王出行巡视,宿于■族之障塞。(4)辞■字,像一人在室中食肉状,有寄止食宿之义;大抵是言商王在路途中食宿于族邦邻地。概言之,殷商王朝的心中统治区约略有二、三百里方圆,在王都周围半径百里开外的干道,王朝专设有过行食宿的“羁”舍,其他各地或出此范围的远地,沿途臣属方国族落有义务提供过往食宿之便。 (三)驿传之制 殷商王朝与外地的消息往来传报,已逐渐建立起驿传之制。当时的驿传,不似后世节级传递,而是由专人一送抵的。吕思勉先生曾云:“通信之最早者为驿传,其初盖亦以便人行,后因其节级运送,人畜不劳,而其至可速,乃因之以传命”①。甲骨文所见外地消息传报朝中,都直接得之某地来者,不必靠二传三传乃至多传,如:郑夹告。(《天理》159)三日乙酉有来自东画。(《合集》6665)缶其来见王。(《殷缀》301)先伯来告。(《乙》192)贞其有来艰自沚。(《合集》5532)犬来告有鹿,王往逐。(《屯南》997)各方消息和来人均是直诣朝中,毋须周折。同样,王朝的使命也是委派重臣使者直送各地,如:往西,多尹致王伐。(《丙》76)呼雀往于帛。(《丙》56反)使人于吴。(《天理》196)看不出有什么多级传递的痕象。由于消息传报和使者往来,体现了王朝对下属各地统治或对周边地区羁縻的具体实施,因此逐渐形成了最初形式的驿传之制,甲骨文中称之为“■”,也写作“■”,互作无别②。其辞云:贞弜共右示飨葬,■来归。(《合集》296)己未贞,王令■……于西土,亡■。(《屯南》1049)可见,当时专门负责出入驿传者也称为“■”,以职相称。■传地域所及范围广大,有一片祖庚祖甲时甲骨卜辞云:己亥卜,中,贞惟■令。丁亥■……。(《合集》23674)■是黄昏掌灯时分①。己亥日黄昏下达使命,直到丁亥日传到,前后隔了48天。以一天二、三十里计,单程约有1200里左右,离王都遥远之极;若算往返里程,也在600里开外了。另一片帝乙帝辛时甲骨卜辞云:醜其遥至于攸,若。王占曰:大吉。(《合集》36824)醜是殷东方盟国,在今山东益都河流域一带②。攸在今河南永城和安徽宿县、蒙城之间③。殷墟商王都、醜、攸三地,平面直线距离都在700里左右,犹如一等边三角形。此辞谓■者自醜国传抵攸地,商王为其占卜,得平安大吉之兆。以上足以看出殷商时期驿传地域范围之广大。有时商王外出,要将■者带在身边,如:王其田,■往。(《甲》3919)盂田,其■散,萌有雨。(《佚》292)两辞记载了商王在田猎中有■者随行,以便及时往前方传报消息。殷商的地方族落与国,也每每设有■者,如:大使其■。(《佚》940)戍辟■,之■。(《京人》2149)亚旋其陟,■入。(《甲》3913)己卯贞,■来羌,其用于父丁。(《英》2411,《屯南》725同卜)大、戍辟、亚旋是地方族落小国或臣属领地之名。上引末一辞“■来羌”可能指某方还者送致羌奴。凡此可见当时王朝抑或地方臣属与国,均有■者之设,专职驿传之事。通者在商统治中心区的百里之内传命。可能是利用王朝在于道上专为贵族人员过行寄止而设的“羁”舍食宿,但到了远方,食宿就成问题了。有的地方棒莽未辟,人烟绝少,有的地方,虽有土著族邦,■者却因身负重命,怕消息走漏,或安全上的原因,也不得不绕道而行。因此殷商王朝或在一些必要路段设立■站,供■者食宿,如甲骨文云:丁未卜,食有在■。(《殷缀》57)己亥贞,王在兹■■。(《屯南》2845)上两辞的■均作■站讲。一辞谓在■站就食。另一辞记商王在设于欠地的■站。它辞有云:癸卯贞,旬亡祸,在■旬。(《粹》1426)■旬的旬似通徇,有巡视之义。商王外出巡视,曾多次来■地,可见这个■站的重要性。■站的性质不同于路守兵站“枼陮”,也不同于一般的过行寄止的“羁”舍,与地方族落与国所设守所“次”亦有异,是王朝专为驿传而设,它加强了殷商统治者与各方间消息使命的往来之迅速传送,又多少解决了■者过往途中的食宿和安全等具体问题。■站所在,大概不一定位处于道,也不一定限于中心统治区,远距王都的要路似亦设之。要而述之,商代的交通地理观念主要表现为“四方观”,是基于王朝自中心王都向四外平面辐射扩张势力的现实背景,与夏代致力于自西向东横向发展而产生的所谓“四海观”不同。至殷商时期已形成了王都通向周围地区的交通网络,其道路交通制度的确立,正完全适应了这一时代特征,有三大方面的重要内容:一、在交通干道的必要路冲,择山丘或自然高地,规立路守据点“枼陮”,以保障王朝道路的安全畅通。“枼陮”按数目顺序编次,自近而远共立四站,其间保持一定距离,控制路段大致在王都周围半径二、三百里开外的范围。出此范围,各地族落与国有设立守所,以保障王朝远方交通的畅通。二、在王朝二、三百里方圆的中心统治区内,专设供贵族阶级人员过行食宿的“羁”舍。以王都为交通中枢,“羁”舍设在通往四方的干道上,也是按数目顺序编次,由近而远共立五站。五站之外,沿途臣属方国族落有义务提供过往食宿之便。三、建立消息传报的“■”传之制,但尚未形成节级传递,而是由专人送抵。“■”传地域所涉范围广大,远逾“枼陮”和“羁”舍可控路段。为安全和■者食宿之便,另有“■”站之设。■者身分,既有直属殷商王朝者,又有属之地方族落与国者。 ① 《吴江发现五千年前的村落遗址》,《中国文物报》1989年5月26日。 ②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宝鸡北首岭》,文物出版社,1983年。又:《一九六七年宝鸡北首岭遗址发掘简报》,《考古》1979年2期。 ① 半坡博物馆、陕西省考古研究所、临潼县博物馆,《姜寨——新石器时代遗址发掘报告》(上),文物出版社,1988年。 ② 河南省文物研究所、周口地区文化局文物科:《河南淮阳平粮台龙山文化城址试掘简报》,《文物》1983年3期。 ③ 《诗·大雅·韩奕》有述韩侯自河东晋地乖四驾马车入周之道,称之云:“奕奕梁山,维禹甸之,有悼其道。”似此道在夏代已开通。 ①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中国历史博物馆、山西省文物工作委员会:《山西夏县东下冯龙山文化遗址》,《考古学报》1983年1期。 ② 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二里头工作队:《河南偃师二里头遗址三、八区发掘简报》,《考古》1975年5期。又:《1980年秋河南偃师二里头遗址发掘简报》,《考古》1983年3期。 ③ 唐寰澄编著:《中国古代桥梁》,文物出版社,1987年,19页。 ① 四川省博物馆、青川县文化馆:《青川县出土秦更修田律木牍》,《文物》1982年1期。释文参见同刊于豪亮文。 ② 严一萍:《甲骨学》上册,第一章第三节“殷商的疆域”,台北艺文印书馆,1978年,126页。 ③ 彭邦炯:《商史探微》,第六章“商王国的疆域四至”,重庆出版社,1988年, 179页。 ④ 《诗·商颂·殷武》。 ① 史怀秦:《尸乡沟商城遗址》,《中原文物》1988年4期。 ②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河南第二工作队:《1983年秋季河南偃师商城发掘简报》·《考古》1984年10期。赵芝荃、徐殿魁:《偃师尸乡沟商城的发现与研究》,《中国古都研究》第三辑,浙江人民出版社,1987年。 ③ 袭学峰:《我国商代就有陶瓷窑——清江县吴城遗址考古新发现》,《人民日报》1987年7月23日。 ① 彭邦炯:《商史探微》,269页。 ② 杨升南:《说“周行”“周道”——西周时期的交通初探》,《西周史研究》,载《人文杂志丛刊》第二辑,1984年。 ③ 顾颉刚:《“周道”与”周行”》,《史林杂识》初编,中华书局,1963年,121页。 ① 史景成先生指出,此片卜辞的“二旬有八日”,是“二旬有六日”的误刻,《甲》1165与此同卜,正作“六”;卜日从丙午次日算起,若28日则与王申日不符(见《加拿大安省皇家博物馆所藏一片大胛骨的刻辞考释),《中国文字》第46册,1972年)。近李学勤先生谓师指中师,老指师久为老(见《文物天地》1992年6期)。另备一说。 ② 参见李镜治:《周易通义》,中华书局,1981年,14页。 ① 《合集》24391。 ② 《合集》36426。 ③ 罗振玉:《增订殷虚书契考释》卷中,13页上,东方学会石印本,1927年。 ① 《合集》28162。 ② 许进雄,《明义士收藏甲骨释文篇》,加拿大多伦多皇家安大略博物馆,1977年,163页。 ① 《三代》11·18·7。 ① 吕思勉:《先秦史》,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372页。 ② 于省吾,《殷代的交通工具和驿传制度》,《东北人民大学人文科学学报》1955年2期。又:《甲骨文字释林·释■》,中华书局,1979年,277—280页。 ① 别详拙作:《试论殷代的记时制度》,《全国商史学术讨论会论文集》,1985年, 307页。 ② 参见殷之彝:《山东益都苏埠屯墓地和“亚醜”铜器》,《考古学报》1977年2 期。 ③ 参见陈梦家,《殷虚卜辞综述》,科学出版社,1956年,306页。岛邦男:《殷 墟卜辞研究》(中译本),台北鼎文书局,1975年,36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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