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服饰 服饰者,乃人体衣着兼及人体装饰品,属于人类物质生活的基本内容之一。中国古代很早就把“布帛可衣”与饮食二者,称为“生民之本”①。服饰的实用功能,《释名·释衣服》云:“衣,依也,人所依以芘寒暑也”,《风俗通义·愆礼》云:“巾,所以饰首,衣,所以蔽形”,大致可归纳为避寒暑、蔽形体、增美饰、表仪态、遮羞耻等五个方面。服饰是一种无声的语言,揭示着相应时代的文明程度,不啻在直观上反映出人们生产物质生活本身的能力,而且每以一定的心态、意识、思想和情感的表露为其内涵。服饰因地因俗因时而异,不同地域,不同种族,不同时代,不同季节,有其不同的装束款式。中国古代,服饰虽有开放性的一面,但其中注入的意识,注入的观念,却常常是压抑的和内向的。《礼记·王制》主张“禁异服”。《周礼·地官·大司徒》倡导以本俗安万民,“同衣服”是重要措施之一。“衣服不贰,从容有常,以齐其民”②,尤为历代统治者所关注,制约着中国古代服饰演进的总体趋势。重共性而鄙视个性发挥,求精神气质而轻款式繁化,长期自然不自然地束缚着中国古代服饰的开发天地。封闭型而略显呆板的服饰之制,其产生的滥觞,实可上推到夏商两代。在夏商等级制社会,服饰已不可避免被赋以“礼”的内容,为后世相机形成的一系列贵族服饰制度奠定了基调。《左传·昭公九年》:“服以旌礼。”《管子·君臣下》:“旌之以衣服”,旧注:“衣服所以表贵贱。”明贵贱之别,序等列之分,“非其人不得服其服,所以顺礼也”①,正是服饰之“礼”的内容要质。当然,这种服饰之“礼”,就具体形态而言,在夏商社会乃渗透于人事、神事等方方面面,与原始先民的生活俗尚、宗教意识、审美观念和物质追求情趣等等,也是多少有其渊源关系的。 ① 《汉书·食货志》。 ② 《礼记·缁衣》。 ① 《后汉书·舆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