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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明西夏史 作者:李蔚著


  第二节建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公元1032年(宋明道元年)后,元昊为了称帝建国,做了一系列的准备工作。

   一、改姓立号元昊废除了中原王朝唐、宋的赐姓——李、赵,改用党项姓“嵬名”,“李、赵赐姓不足重,自号嵬名称吾祖”①。同时,元昊更名曩霄,自称兀卒。“兀卒”为党项语译音,意为“青天子”,以示同宋朝皇帝——“黄天子”相区别。

  公元1032年,为宋仁宗明道元年。元昊采纳开国谋臣杨守素“要必建元表岁,以示维新”②的建议,借口宋明道年号犯了其父德明的讳为理由,下令改显道三年为开运元年。但刚改年号不久,发现开运为后晋出帝石重贵亡国之前用过的年号,于是又再改元广运。从此,西夏开始使用自己的年号。

   二、建官制元昊建国前,西夏官制比较简单,仅设有蕃落使、防御使、都押牙、指挥使、团练使、刺使等职。这些模仿中原王朝的官职,分别由帐(一家一户为一帐)、族的较大首领充任。到元昊时,由于统一了整个河西,疆域拓大,其统治范围“东尽黄河,西界玉门,南接萧关,北控大漠,地方万余里”①。同时,境内民族较多,元昊根据这种状况,为了适应称帝建国的需要,其中央机构模仿宋朝官制,设立文武两班。皇帝之下设有中书管理行政,枢密管理军事,三司(户部、度支、盐铁)管理财政。御史台管理监察弹劾。开封府(借用宋首都开封地方政府之名,实指管理西夏首都兴庆府衙门)。翊(音奕)卫司(相当于宋朝的殿前司)管宿卫、戍守及侍卫扈从,官计司管官吏人事调动和补阙。受纳司管仓储保管和收支。农田司管农田水利和粮食平粜(音跳)事务。群牧司管马匹饲养、繁殖和交换等。飞龙院管御马供养等。磨勘司管官吏考察和升降。文思院管供御仪物及服饰制造。蕃学与汉学是党项贵族子弟及汉官子弟学习文化的教育机关。其任务是为西夏国家培养急需的人材。

  中央官职,自中书令、枢密使、御使大夫、侍中、太尉以下,都可由党项人和汉人担任。

  在中央机构的官职,除了有如上述的汉官名称,还有党项语名称,即史书上所谓的“蕃号”名称。如宁令、谟宁令、丁卢、素赍、祖儒、吕则、枢铭、领卢、昂星、谟箇、芭良、鼎利、春约、祝能、印吴、广乐、叶令吴箇、令能、庆唐、磋迈、昂聂、令逊、程谟、吕厄、僚礼、创祐、阿克泥、德明,等等。

  在西夏官制问题上,有的西夏史专家认为,西夏官制除了由党项、汉人均可担任的汉官之外,还有一套仅限于党项才能充任的“专授蕃职”①,即存在着两套官制,两个系统。

  我认为西夏官制,是一套官制,一个系统,而不存在两套官制,两个系统。其理由如次:第一、主张西夏官制的汉官、蕃官两套官制的同志,主要依据是《西夏书事》卷11上的那段话:“而其专授蕃职有宁令,有谟宁令,有丁卢,有丁努,有素赍,有祖儒,有吕则,有枢铭,皆以蕃号名之”。

  这段话关键的一句是“而其专授蕃职……”。对此,有两种理解,一种把蕃职理解为专门给党项人设立的蕃官蕃职,因为只有党项人才能担任,所以叫做“专授蕃职”,按照这种理解,就很自然地得出了两套官制两个系统的结论。另一种把“蕃职”,理解为“由党项人担任的官职,(但)以蕃号命名”②。结果得出了一套官制,一个系统的结论。但两种理解显然以第二种比较正确和科学。因为从全文的内容看,吴广成只说官分文武班,并未明确指出其官分为汉官和蕃官两套官制。我们如把“专授蕃职”理解为只有党项人才能担任的蕃官蕃职,则与史实不符。因为西夏的蕃官蕃职并非只有党项人才能担任。如公元1054年(夏福圣承道四年,宋嘉祐元年)西夏派遣到宋朝的告哀使者是祖儒嵬名聿则和庆唐徐舜卿,其中庆唐为蕃号官称。徐舜卿为汉人,说明蕃官并非党项人所专授。同时,党项人可以兼任汉官。如党项人嵬名济乃任夏西南都统。西南都统为汉官。党项人可以兼任汉官以及汉人也可以担任蕃官的史实,说明了“蕃官”为党项人的“专授蕃职”的不可信,表明蕃官与汉官本是一套官职两种名称罢了。

  第二,西夏的一些蕃官如领卢等明显是汉官的党项语音译。史载:“夏人遣使入贡,僭汉官移文于州,称其国中官曰枢密,(程)戡止令称副使不以官,称枢密曰“领卢”,方许之”①。

  这里“领卢”就是枢密的西夏语音译。

  第三,作为研究西夏的基本史料,如李焘的《长编》、《辽史·西夏外纪》、《金史·西夏纪》都只说“官分文武班”,并未说官分蕃官、汉官两个系统。

  第四,西夏仁宗仁孝时,党项人骨勒茂才所著《蕃汉合时掌中珠·人事门》记载西夏官制时,仅罗列了一套汉官,并未记载汉官之外,还有一套蕃官。既然当代人记载当代人之事没有留下蕃官的记录,那么,蕃官作为一套与汉官并列而存的官制,显然是不大可能的。

  第五,西夏与辽、金同为少数民族建立的国家,按理在他们的交往中,西夏派往辽、金的使者应该出现蕃号官名,但西夏蕃官却不见于《辽史》和《金史》的记载。

  第六,在夏宋交往过程中,西夏使者并非自始至终都用蕃号官称。这种蕃号官称,据《宋史·夏国传》的记载最早出现于公元1042年(夏天授礼法延祚五年,宋庆历二年)。但到公元1099年(宋哲宗元符二年,夏永安元年)乾顺亲政之后,西夏蕃官不再出现于汉文的记载①。

  当然,关于“蕃号”官称,是一个不易搞清楚的问题。到目前为止,除了少数几个知道它的含义外,大部分至今很难作出解释。其中有些虽是汉官的党项语音译,有的则不一定是严格的官职称谓的党项语音译,而是党项贵族首领一种封号或尊称的称呼。如“谟宁令”,汉译为“天大王”。而野利仁荣被称为“谟宁令”,后官居太尉,十分显然,“谟宁令”不是党项语音译明矣。

  元昊所设立的中央官职,至公元1039年(夏天授礼法延祚二年,宋宝元二年),又有所发展。其中央机构增加为十六司,用来管理政务,又设“尚书令”以总理庶务。

  元昊将地方机构分为州、县两级。州设刺史通判,县设县令等官。公元1036年(夏广运三年,宋景祐三年)七月,元昊攻占瓜、沙、肃诸州,为了加强这一带回鹘、吐蕃的管理,还设立了特别的机构——郡和府。“以肃州为蕃和郡,甘州为镇夷郡,置宣化府”②。这里的郡兼理军民。至于宣化府,则是一种管理少数民族的宣抚机关,用以妥善处理鹘、吐蕃等少数民族事务。

  元昊在设置西夏官制之时,虽然参考了宋朝官制,“其设官之制,多与宋同”③,但并非完全照搬。同宋比较主要有以下几点不同:(一)宋为一套官职,一种名称。西夏虽然也是一套官职,但却有汉蕃两种名称;(二)宋朝官职除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外,自中央到地方均用汉人担任。而西夏担任汉官者,既有汉人,也有“蕃人”;(三)一些官职名称与宋名同而实异。如中书令,北宋虽设,但很少真正授官(主要是赠送),形同虚设,到南宋时干脆废除;西夏的中书令有职有权,但位于宰相之下。大约相当于宋朝的参知政事(即副宰相)。“(乾祐二年)夏五月,以斡道冲为中书令……百僚师贰之。未几,任为相”①;(四)宋朝的地方官为州县两级,与州平级的有府、军、监,西夏虽然也实行州县两级制,但在一些比较麻烦的地区还设有专门管理当地少数民族的郡和府;(五)宋朝实行官、职、差遣的分离,西夏则完全摒弃了这种混乱的制度;(六)宋朝官员享有优厚的俸禄,西夏虽有俸禄,但并不优厚。

   三、定兵制公元1036年,元昊在彻底攻占河西地区以后,即着手完善改革各种军事制度。

  西夏在一个相当长的时间里,实行带有氏族血缘色彩的部落兵制。这是一种征兵制。这种兵制的特点是以部落为单位,一个部落就是一支武装力量。征兵时以帐(一家为一帐,相当于一户)为单位派征。大体上男年满15岁叫做成丁,要服兵役。每2丁征取1人为“正军”,每4丁中抽2人随军服杂役,叫做“负担”,一个负担叫做“一抄”。每个正军需用二个“负担”。由“正军”与“负担”共同组成的“抄”,是军事组织的最小单位。所征之兵由各部落首领管带,“各将种落之兵,谓之一溜”②。

  西夏军队的装备,规定凡属“正军”,配给“长生”马、骆驼各1匹,死了要赔偿;团练使以上:配给帐1幅,马1副,箭500枝、马1匹,骆驼5匹。此外,还发给“旗、鼓、枪、剑、棍、棓(同棒)、粆袋(粆音shā,粆疑为“■”之异体字。■即炒米、干粮之类)、披毡、浑脱(水上交通工具)、背索、鍬、钁(同镢jué,刨土工具)、斤、斧、箭牌,铁爪篱等兵器和军需品;刺史以下:无旗鼓,每人骆驼1匹,箭300支,兵3人。无帐幕,住在用木架支撑覆盖着毛织物的“幕梁”之中。一般士兵规定3人住一“幕梁”①。

  元昊厘定军制之时,重点抓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除了组织由党项羌组成的“族内兵”之外,还增加了“族外兵”。所谓“族外兵”,指的在被俘掳的汉人中挑选勇敢善战者组成军队,取名为“撞令郎”,让他们在前面冲锋陷阵,这样可以减少党项军队的伤亡。

  第二,健全军队指挥机构,加强中央对地方驻军的领导。元昊为了便于对军队的管理和调遣,仿照宋朝“厢”、“军”的设置。以黄河为界,将全国划分为左、右两厢,共设立十二个监军司,各立军名,规定驻地。其军名和驻地如下:左厢:神勇军司——驻夏州弥陀洞(今陕西榆林县东南,一说在明堂川)。

  祥祐军司——驻石州(今陕西米脂西北确切地说早期应在绥州,后期移至石州)。

  嘉宁军司——驻宥州(今陕西靖边县东)。

  静塞军司——驻韦州(即威州,今宁夏同心县境)。

  西寿保泰军司——驻柔狼山北(在兰州的东北面,实际应在兰州南面的定西城)。

  右厢:卓罗和南军司——驻兰州黄河北岸喀罗川侧。

  朝顺军司——驻贺兰山区克夷门(一说在天都山)。

  甘州甘肃军司——驻甘州(今甘肃张掖市)。

  瓜州西平军司——驻瓜州(今甘肃敦煌)。

  黑水镇燕军司——驻黑城(今内蒙古额济纳旗)。

  白马强镇军司——驻娄博贝(今内蒙古阿拉善左旗吉泰兰,一说在盐州,即宁夏盐池县北)。

  黑山威福军司——驻汉居延故城(今内蒙古额济纳旗南)。

  每个监军司都设有都统军、副统军和监军使各一员,由中央任命党项贵族充任。监军使之下设有指挥使、教练使、左右侍禁等官,分别由党项人或汉人充任。

  第三,除健全军事机构外,还建置了如下兵种:“铁鹞子”——又叫“铁林”,西夏最著名的骑兵。这种骑兵约有3000人,分为十队,每队300人,队有队长,担任队长的“皆一时之悍将”①。这是一支战斗力很强的军队。元昊除了用它作为最高统治者的护卫外,还用它来作为冲锋陷阵的“前军”。这支骑兵装备精良,乘善马、重甲、刺斫不入;骑士以索贯穿于马上,虽死不坠②。

  “擒生军”——一种在战争中专门俘掠生口的军队,计10万人。

  “卫戍军”——由党项贵族子弟中挑选能骑善射者组成的轮番宿卫的军队,计5000人。“另选豪族善弓马5000人,号‘御园内六班直’,分三番宿卫”③。每人每月给俸米2石。

  此外,还有泼喜军。此为西夏的炮兵部队,只有200人。“陟立旋风炮于骆驼鞍,纵石如拳”①。可知这种炮兵所发出的炮弹为石块。

  西夏军队总数为50余万人,其兵力的具体部署大体上是这样:以首都兴庆府为中心,面向四周邻国:自河北到午腊蒻(音弱)山驻兵7万以防辽;自河南洪州(今陕西省靖边县南)白豹、安(西安州)、盐州、罗落、天都山、惟精山一带驻兵5万,防备宋朝的环、庆、镇戎、原州的军队;左厢宥州路5万人,防备宋朝的鄜、延、麟、府;这两地是专一防宋的。右厢甘州路驻军3万人,专防西(吐)蕃、回纥(鹘)。

  以兴庆府为中心,西北至贺兰山,南至灵州,各驻军5至7万人。即贺兰山5万,灵州5万,兴庆府7万。从而形成了一条三角线的防御②。这是西夏兵力部署的重点。

  此外,在边防部队中,几乎都配备了战斗力很强的横山羌兵,被称之为“山讹”,是边防军中的主力部队。

  西夏兵制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受过宋朝兵制的影响,但主要是根据本国的具体情况而定的。大体上有如下特点:第一,实行征兵制。成年壮丁二丁抽一,并编入军籍。宋朝虽然实行过征兵制,但主要是募兵制。

  第二,全民皆兵。正如宋人滕甫所指出:“无复兵民之别,有事则举国皆来”③。

  第三,寓兵于农。西夏军队除了“铁鹞子”、“擒生军”、“卫戍军”、“侍卫军”、“泼喜”等为常备军队之外,还有大量的召之即来的军队。这种军队平时从事生产、训练,战时由部落首领点集出征。

  第四,监军司分管民户。如左厢神勇分管民户2万余,宥州监军司分管4万余,灵州监军司分管1万余①,等等。

  第五,军队训练有素,军容整肃。史载:“西贼首领各将种落之兵,谓之‘一溜’,少长服习,盖如臂之使指,既成行列,举手掩口,然后敢食,虑酋长遥见,疑其语言,其整肃如此”②。

  这同宋军“将愚不识干戈,兵骄不知战阵”③的状况成了显明的对比。

  第六,军队指挥机构严密,布防合理。在全国设十二个军区(监军司),分区防守,而把重点放在贺兰山、灵州、兴庆府三角地带和四邻边界。既拱卫了首都,又加强了边防,可谓内外并重,布防合理。

   四、其他措施此外,元昊还采取了诸如秃发、建都兴庆、定官民服饰、整理西夏文字、设立蕃学院和汉字院、建立蕃学、改革礼乐等措施。

  公元1032年(夏显道元年)三月,元昊向其统治境内的党项人发布秃发令。即推行党项传统发式,禁止用汉人风俗结发。元昊首先带头秃发(即剃光头顶),然后强令党项人秃发,限期3日,有不执行命令者“许众杀之”①。也就是说,对于不愿秃发者,任何人都可以将他处死。但西夏秃发,并非自元昊始。早在李德明时即已存在。这从1965年发掘宁夏石嘴山市属于李德明时期的西夏城址,出土文物有秃发状瓷人头像,即可佐证。该瓷人头像除头顶施褐色釉外,其余均施白釉②。

  公元1033年(显道二年)五月,升首都兴州为府,更名兴庆,并调动民伕在兴庆府大兴土木,营建殿宇,扩建宫城。兴庆府的规划布局、建设特点,几乎完全依照唐都长安、宋都汴京。

  在官民服饰上,元昊为了体现封建等级关系,元昊采用法律的形式确定官民的服装式样,规定文官戴幞头,着靴,穿紫色、红色衣服。武官戴金帖起云镂冠、银帖间金镂冠、黑漆冠和间起云的金帖、银帖纸冠,等等。其服饰穿紫色旋襴衫,下垂金涂银束带。无官的庶民百姓,只准穿青绿色衣服,贵贱等级分明。至于元昊自己的服饰则是“衣白窄衫,毡冠红里,冠顶后垂红结绶”③。

  公元1037年(夏大庆元年),元昊为了增强民族意识,巩固民族语言,命大臣野利仁荣搜集、整理西夏文字,使它系统化、规范化,编撰成12卷。这就是史书上说的“蕃书”,一般人称它为西夏文字。

  同年,元昊还设立蕃字院和汉字院。但对其中的蕃字院尤为重视,由野利仁荣负责主持。汉字用于同宋朝往来的文书,同时与“蕃字”并列,由“汉字院”官员负责撰写;蕃字用于吐蕃、回鹘、张掖、交河,同时与汉字并列,由“蕃字院”官员负责撰写。蕃汉二字院的设立,扩大了西夏文的使用范围,对于西夏同邻国的经济文化的交流,起了重要的作用。

  与此同时,元昊又命野利仁荣主持建立“蕃学”,用西夏文翻译《孝经》、《尔雅》、《四言杂学》等书,选拔党项和汉官子弟入校学习,学成之后,经过考试,量才录用。

  在礼乐方面,元昊认为唐宋礼乐制度过于繁琐,为了适应当时的政治需要,一反德明采用唐宋礼乐的作法,“令国中悉用胡礼”。在“吉凶嘉宾、宗祀、燕享”各种场合里,“裁礼之九拜为三拜,革乐之五音为一音”①。他在对野利仁荣解释改革礼乐的理由时指出:“王者制礼作乐,道在宜民。蕃俗以忠实为先,战斗为务,若唐宋之缛节繁音,吾无取焉”②。

  这种从本国的实际出发,大胆简化礼乐制度,充分体现了元昊的务实精神。

  以上是元昊称帝建国前所做的准备工作。从这些准备工作看,尽管元昊在恢复党项民族传统,提倡民族意识方面,做了种种努力,而且衣冠文物、礼乐器用等方面有许多标新立异之处,一些典章制度,结合本国国情,多少有所改革,有所创新,但从总体上和实质上去考察,只不过是中原王朝典章制度及其封建文化的翻版。正如宋臣富弼所指出:“得中国(宋朝)土地,役中国人力,称中国位号,仿中国官属,任中国贤才,读中国书籍,用中国车服,行中国法令”①。

  其所以如此,是因为元昊称帝建国时,党项社会已经进入封建制,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既然其经济基础已经是封建性的,那么,它的上层建筑,也就不可能不模仿唐宋,属于封建性的。何况元昊统治的地区是中原王朝控制过的早已封建化的地区呢?

  

  

  ①《西夏书事》卷11。

  ②同上。

  ①《西夏书事》卷12。

  ①蔡美彪等著:《中国通史》第6册,第四章《西夏兴亡》;吴天墀:《西夏史稿》增订本,第201—202页。

  ②钟侃等著:《西夏简史》,第二章第一节。

  ①《宋史》卷292,《程戡传》。

  ①参阅拙作:《西夏蕃官刍议》,1985年《西北史地》第2期。

  ②《西夏书事》卷12。

  ③《宋史》卷486,《夏国传下》。

  ①《西夏书事》卷37。

  ②戴锡章:《西夏纪》卷8。

  ①《宋史》卷486,《夏国传下》。

  ①周春:《西夏书》卷3,《开国诸臣》。

  ②范镇:《东斋记事》卷2。

  ③《西夏书事》卷12。

  ①《宋史》卷486,《夏国传下》。

  ②《宋史》卷485,《夏国传上》。

  ③《长编》卷217,熙宁三年十一月乙卯。

  ①郑刚中:《西征道里记》。

  ②《长编》卷132,庆历元年五月甲戌。

  ③欧阳修:《上英宗论河西可攻四事》,载《诸臣奏议》卷35,《边防门》。

  ①《长编》卷115,景祐元年十月丁卯。

  ②宁夏回族自治区展览馆:《宁夏石咀山市西夏城址试掘》,载《考古》1981年第1期。

  ③《宋史》卷485,《夏国传上》。

  ①《西夏书事》卷12。

  ②《西夏书事》,卷11。

  ①《长编》卷150,庆历四年六月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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