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编 透过于丹看社会

知识分子应当向“民众”屈膝献媚吗(2)

解“毒”于丹 作者:徐晋如、杨昊鸥主编


  杨昊鸥

  朱大可曾经将余秋雨比作“文化口红”予以痛批。在我看来,一个社会有那么几根文化口红翘首弄姿倒也无伤大雅,要命的是文化苏丹红大行其道。

  去年“苏丹红”还是一个为人们所不知的名词的时候,肯德基照常顾客盈门。后来曝了光,一时间就变得门可罗雀。为什么呢?因为有关专家站出来告诉大家,苏丹红是一种人造化学染料,它虽然能让食品保持辣椒的鲜红,但是含有致癌物,可能会使肝部DNA结构变化,导致肝部病症。于是大家就知道,哦,这个对身体不好,于是就不吃了。其实我也和绝大多数人一样,对这个病变过程并不甚清楚,但是我也和绝大多数人一样,听了专家的话,不吃肯德基了。

  我当然知道文化产品和学术著作之间有很大不同,它不像后者一样要“无一字无来处”,或者要像顾炎武写《日知录》一样字斟句酌,生怕贻误后学。文化产品是商品,要卖,要考虑市场,要考虑消费群体,这都没有问题。但是也正因为文化产品是一种商品,它也应该附合商品的一些最基本的原则,比如不能在鸡翅上抹苏丹红以次充好,还有就是广告商不能只为牟利而作虚假宣传。

  现在来说正题,《于丹〈论语〉心得》、《于丹〈庄子〉心得》就是这样的文化苏丹红。如果说造一般的商品要本钱,做文化产品也同样需要本钱,这个本钱就是你的学力和识力。没有太多本钱也不要紧,大排档的烤鸡翅也不是没有市场,但是你抹上苏丹红再把价格抬上去,这就是不能容忍的事情。商家之所以会在食品里面加苏丹红就是要让消费者看起来心里舒服,从而引导消费,文化苏丹红亦然。比如《于丹〈论语〉心得》,一眼看去,文从字顺喜闻乐见,但其实是谬种流传,但是让人误以为,哦,这就是《论语》。这不是读者的错,好比绝大多数吃肯德基的人都不明白它的制作原理,误食了带苏丹红的鸡翅,他们是受害者。这个时候,有关专家同样应该站出来,告诉大家,这是一种与传统文化有距离的读物。当然,当你知道了苏丹红是什么东西之后你还要吃肯德基,那就不是专家的责任了。

  于丹女士有这样一段话:

  “《论语》告诉大家的东西,永远是最简单的。

  《论语》的真谛,就是告诉大家,怎么样才能过上我们心灵所需要的那种快乐的生活。

  说白了,《论语》就是教给我们如何在现代生活中获取心灵快乐,适应日常秩序,找到个人坐标。

  它就是这么一本语录。”

  当我读到于丹女士这段可以代表她全书整体基调的文字时,内心涌现起无尽的悲凉。孔子在礼崩乐坏的时代毕生以复兴周道为己任,虽百死而不悔。这样一位孤独的英雄在于丹口中竟成为了心灵鸡汤的代言人,成为了小资生活哲学的始作俑者,我为孔子,也为今人觉得悲哀。

  我很庆幸在我辨别能力尚弱的中学时代,我接触到的第一本关于《庄子》的读物是流沙河先生的《〈庄子〉现代版》。后来因为学了古代文学专业,阅读了许多不同《庄子》的版本。现在再来看那本书,有些地方我不是很赞同,但大致是没有错的。谁说普及传统文化和媚俗就天生是一对双胞胎?

  苏丹红事件之后,肯德基公开道歉并整改了。我希望我们的某些媒体也应该有这样承认错误的勇气。我们的文化在面对致癌物的时候,和人体一样脆弱。知识分子的“生产化”是其堕落的前兆

  徐晋如

  在新浪博客上读到陶东风的一篇奇文,名为《赢者输:易中天-于丹现象解读》。在这篇文章之中,他从法国左派学者布迪厄那里寻找理论的支撑,以表示他的不偏不倚。他认为,围绕于丹现象展开的论争,是不同的文化生产场域之间的一场文化资本之争。按照布迪厄的说法,在现代社会,文化生产场被划分为“有限的文化生产场”和“批量的文化生产场”。有限的文化生产场是相当专门化的领域,具有抵抗市场等外部力量的高度自主性,参与者在其中争夺的是专业人士的认可和专门化的、相对独立于经济资本的文化学术资本;而批量的文化生产场更多地指向商业成功或大众趣味等“外在”标准,追求的就是直接的经济利益。布迪厄认为,由于这两个文化生产场遵从的规则不同,所以在批量的文化生产场获得成功的文化人(学术明星、文化名人等)常常在有限的文化生产场遭到抵制,不被承认。这就是著名的“赢者输”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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