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十字路口

第二章 十字路口 11(2)

中国战和纪实:1945-1949 作者:刘丕林


  李宗仁对此默然不语。

  白崇禧却暴跳如雷:“只要中共坚持渡江便不能接纳和议!”

  当晚司徒雷登密访李宗仁。

  李宗仁叹道:“我在南京出任代总统已近三月,本想为不可收拾的残局尽最后一点努力,期望息兵,达到和平,解民于倒悬。古人云,尽人事而后听天命,但是现在……难呀,难呀……”

  司徒雷登笑道:“贵总统不必太悲观吧,据我所知,贵国国防部已经向政府保证,长江天堑至少可守半年;而京沪线作战,有把握打三个月到六个月。如果贵总统决心把这副担子挑起来,我想大家不会眼巴巴看中国闹笑话吧?!”

  李宗仁见司徒雷登有所暗示,不由有了些把死马当活马医的信心。送走司徒雷登,急召智囊团谋划策略……

  4月7日下午7时,李宗仁在傅厚岗官邸设宴招待朱蕴山、李民欣等,饭后谈到战犯问题,李宗仁说,他可以一身受之而不辞,而要求豁免蒋介石等发动“戡乱”战争的责任,以免和谈受到溪口方面的破坏。那位不明身份的刘子衡建议可由李去电毛泽东主席提出此项意见。

  当晚11时,李宗仁致电毛泽东。

  次日,李宗仁即接到北平的复电:“……战犯问题……总以是否有利于中国人民解放事业之推进,是否有利于用和平方法解决问题为标准。在此标准下,我们准备采取宽大的政策……”

  李宗仁召开国民党和谈指导委员会会议,研究磋商……

  4月9日,根据国民党中常会的决议由何应钦出面给张治中去电,要张治中坚持以下各点:“一、为表示谋和诚意,昭信国人,在和谈开始进行时,双方应即下令停战,部队各守原防。共军在和谈进行期间,如实行渡江,即表示其无谋和诚意,政府应即召回代表,并宣布和谈破裂之责任属于共方。

  “二、为保卫国家独立自主之精神,以践履联合国宪章所赋予之责任,对于向以促进国际合作,维护世界和平为目的之外交政策,应予维持。

  “三、为切实维护人民之自由生活方式,应停止施行暴力之政策,对人民之自由权利及其生命财产,应依法予以保障。

  “四、双方军队应在平等条件之下,各就防区自行整编,其整编方案,必须有双方互相尊重同时实行之保证。

  “五、政府之组织形式及其构成分子以确能保证上述第二、三、四各项原则实施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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