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李靖兵法》

隋唐军事 作者:郭绍林 著


  《李靖兵法》没有以原著形式流传下来,而在杜佑的《通典·兵典》中保留了一些内容。李靖晚年曾受唐太宗指示教侯君集兵法,侯君集告状说李靖"独教臣以其粗而匿其精",因而预言"李靖将反"。唐太宗问起李靖,李靖说:"此乃君集欲反耳。今诸夏已定,臣之所教,足以制四夷,而君集固求尽臣之术,非反而何!"(《资治通鉴》卷197)可见李靖对于自己的兵法是秘不示人的,怎么会无偿地公之于世,杜佑是通过什么渠道弄到手的?这些问题今天已无从解决,姑且存疑。《通典·兵典》以《孙子》的说法为经来组织文章,引用《李靖兵法》服从于这种结构,每段必称"大唐《卫公李靖兵法》曰"。杜佑交代道:"《卫公兵法》悉出《孙子》,如本已具,不复重出。"(《通典》卷150)因而《通典·兵典》所载《李靖兵法》仅仅是原书中与《孙子兵法》不尽雷同的部分。清光绪十四年(1888)汪宗沂搞了本《卫公兵法辑本》,一共三卷,卷上题为《将务兵谋》,卷中题为《部伍营阵》,卷下题为《攻守战具》。全书只有一条"将务"辑自杜牧《孙子注第四形篇》所引李靖语,其余完全依据《通典·兵典》。但卷中的烽台、马铺、土河、游弈,卷下的全部内容,《通典·兵典》却没有交代"大唐《卫公李靖兵法》曰",我认为不是《李靖兵法》的内容,而是李筌《太白阴经》的内容。那么,今日所能见到的《李靖兵法》就只包含"将务兵谋"和"部伍营阵"两大宗内容了。

  这两大宗内容涵盖面很宽,由于李靖认为将帅在战争中起着关键作用,因而对于将帅的素质和职责着重加以论述,这里就其重要方面予以评述。

  其一,将帅"重其名节"才能忠于国家和职守

  李靖认为将帅的操守决定其职守。国家设置军队,指望它发挥作用,"宁千日而不用,不可一日而不胜"。对此,将帅起着关键作用。他举了两个例子予以表彰。一是白起对秦王说:"明王爱其国,忠臣爱其名。臣宁伏其重诛,而不忍为辱军之将。"二是严颜向张飞表示:"卿等无状,侵夺我州。有断头将军,无降将军也!"李靖总结道:"二将咸重其名节,就死而不求生者,盖知败衄之耻,斯诚甚矣。"(《通典》卷150)将帅所以重名节,是由于自身具有责任感和廉耻感。这是李靖对将帅的"忠"所作的论述。

  其二,"料敌制胜"取决于将帅的综合素质和主观能动性

  李靖认为战争的胜负固然不排除双方的综合条件,但将帅对双方情况的分析判断、因势利导、把握时机、决策指挥,对于战争结局起着极大的作用。他归纳出"十败",指"军有贤智而不能用者","上下不相亲而各述己长者","赏罚不当而众多怨言者","知而不敢击,不知而击者","地利不得而卒多战厄者","劳逸无别,不晓车骑之用者","觇候不审而轻敌懈怠者","行于险道而不知深沟绝涧者","阵无选锋而奇正不分者";指出:"凡此十败,非天之殃,将之过也。"因此,将帅应该具有完备的军事素质,不仅武艺出众,而且智谋高超,以便为夺取胜利发挥主观能动性。将帅若想稳操"决胜之策",必须能够做到"察将之材能,审敌之强弱,断地之形势,观时之宜利,先胜而后战,守地而不失"。这里包含着对敌我双方和天时地利人和的考察。因此,"料敌制胜","当料彼将吏孰与己和,主客孰与己逸,排甲孰与己坚,器械孰与己利,教练孰与己明,地势孰与己险,城池孰与己固,骑畜孰与几多,粮储孰与己广,工巧孰与己能,秣饲孰与己丰,资货孰与己富。"同时,对于敌人制造的假象迷障,要善于分析,不受迷惑。将帅个人的见闻和智慧总是有限的,要想弥补这个缺陷,必须善于捕捉信息,集思广益。"军无小听,听必审也。……审听之道,诈亦受之,实亦受之,巧亦受之,拙亦受之,其诈而似实亦受之,其实而似诈亦受之,但当明听其实,参会众情,徐思其验,锻炼而用。不得逆诈自听,挫折愚人之词;又不得听庸人之说称敌寡弱,轻侮众心,而不料其实。"将帅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既不轻易错过战机,又不盲动蛮干,"见可而进,知难而退","然后可立大功矣"。(《通典》卷150)这是李靖对将帅的"智"所作的论述。

  其三,"持军之急务,莫大于赏罚"

  李靖认为将帅"励众劝功之要术"在于对部下行使赏罚,这样才能够提高军队的战斗力,克敌制胜。他认为部下"畏我者不畏敌,畏敌者不畏我"。要想扭转这个局面,必须动用刑杀。"古之善为将者,必能十卒而杀其三,次者十杀其一。三者威振于敌国,一者令行于三军。""罚"仅仅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对于正面的情况,则须行"赏"。赏罚应该公正严明,不徇私情。具体地说:"尽忠益时、轻生重节者,虽仇必赏。犯法怠惰、败事贪财者,虽亲必罚。服罪输情、质直敦素者,虽重必舍。游辞巧饰、虚伪狡诈者,虽轻必戮。""故知威克其爱,虽少必济;如爱胜其威,虽多必败。盖赏罚不在重,在必行;不在数,在必当。"总之,要做到"善无微而不赞,恶无纤而不贬"。军队制定并公布了详细的教令,涉及方方面面,让将士们了然于心,避免违反。对于情节同样的事情,此一时彼一时,赏罚程度可以不同,要根据实际需要定夺,"随时而与之移,因机而与之化,可谓不滥矣"。赏罚应该趁热打铁,立竿见影。"诸有功合赏,不得逾时;有罪合罚,限三日内。"只有这样,才能严肃军纪,鼓舞士气,提高战斗力。有时看似可以原谅的事,为着大局着想,却要处分。李靖引《尉缭子》一段话说:战国时期,吴起带兵同秦国打仗,尚未正式开战,一位部下自恃其勇,怒吼着冲向敌阵,拼死杀敌,手提敌人首级返回。吴起认为他违反调度,要斩首示众。吏士说:"此壮士也,不可斩。"吴起说:"虽壮士,然不从令者,必斩之。"李靖因而得出结论:"故须劝之以重赏,威之以严刑。"(《通典》卷149)这是李靖对将帅的"严"和"信"所作的论述。

  其四,勤勉无懈,体恤士卒,要作为将帅的日常活动和基本要求

  李靖要求将帅专心致志地从事本职工作。由于战争态势千变万化,再加上防止泄密,将帅虽然要有对全过程的通盘考虑,但重要的是对眼前的情况做好规划。"其军内节度,大总管临时改变处分,每晨朝即共诸军将论一日事,至暮即共论一夜事。若先为久长定法,则恐有漏泄,狂贼万一得知,翻输机便。"(《通典》卷157)将帅要深入基层,尊重部下,关心疾苦,自己不搞特殊化。"诸将三日一巡本部吏士营幕,阅其食饮粗精,均劳逸,恤疾苦,视医药。有死即上陈,以礼祭葬,优给家室。……破敌所得资物、仆马等,并给战士。每收阵之后,裨将、虞候辈收敛,对总帅均分。"(《通典》卷149)只有这样,将帅才能赢得部下的爱戴和拥护,以便上下和睦,指挥有效。这是李靖对将帅的"勤"和"仁"所作的论述。

  其五,气势、地势、因势是将帅临战必须把握和利用的三项要素

  将帅只有正确审视敌势,才能处于主动地位,牵着敌人鼻子走,使战争朝着对自己有利的方向发展。李靖认为正确的做法是利用"三势"。一是"气势":"若将勇轻敌,士卒乐战,三军之众志厉青云,气等飘风,声如雷霆,此所谓气势也。"二是"地势":"若关山狭路,大阜深涧,龙蛇盘阴,羊肠狗门,一夫守险,千人不过,此所谓地势也。"三是"因势":"若因敌怠慢,劳役饥渴,风波惊扰,将吏纵横,前营未舍,后军半济,此所谓因势也。"气势是就我方的士气来说的,要及时鼓动,不断加强,"鼓而怒之,感而勇之,赏而劝之,激而扬之"。地势是就客观条件来说的,要"整其三军,砺其锋甲,设其奇伏,量其形势"。因势是就利用敌方的弱点来说的,"当潜我形,出其不意,用奇设伏,乘势取之"。如此,则"能无强阵于前,无坚城于外,以弱胜强,必因势也"。(《通典》卷158)这是李靖对将帅的"智"和"勇"所作的论述。

  《孙子·计篇》原则性地提到将帅素质的五个方面:"将者,智、信、仁、勇、严也。"李靖立论虽然不出孙子的窠臼,但论述得更加具体周密。所以这样,一方面由于唐代依然处于春秋时期那种战争的状况,理论上不可能有大幅度突破,一方面由于历史毕竟发展了,一些问题可以进一步探讨。李靖的说法绝大部分都很有道理,但他鼓吹欲整军立威十人必杀其三或其一,则未免过于机械和残忍,难道不能以奖赏为主来加以引导吗?

  《李靖兵法》中还有许多内容,诸如:部队的各级编制,正兵、奇兵的比例和调配,军旗、号角、锣鼓的运用,士兵的操练、生活、行动、医疗、死亡,军队各项纪律,军器、粮饷的保存和供应,驴马的放牧、饲养、医疗和使用,甚至安营扎寨时厕所的刨挖,等等。凡此种种都是以将帅为纲而展开叙述的,举纲张目,这些问题便不至于被认为细碎零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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