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巴拉克·奥巴马,要从夏威夷讲起。1961年8月4日,小奥巴马出生在火奴鲁鲁。母亲安·邓汉姆来自堪萨斯州,而父亲却是一个肯尼亚的学生,名叫老巴拉克·奥巴马。小奥巴马的全名为巴拉克·侯赛因·奥巴马就是取自父亲。在斯瓦西里语中,巴拉克是"上天福佑"的意思。奥巴马对父亲素来知之甚少,也只有透过这个名字他对父亲才能隐约有些了解。在他的自传《我父亲的梦想》中,奥巴马写道:"很久以前,我就对自己的童年和那时的故事心怀疑窦。"这种怀疑来自于他童年曲折的经历和他心中多年未解的疑团。
奥巴马说:"我的父亲与我身边的人完全不同--他的皮肤像沥青一样黑,我的母亲却像牛奶一样白--我对这一点印象深刻。"--在《我父亲的梦想》中,奥巴马描述了自己在母亲的白种美国中产家庭成长的经历,它对于自己缺失的黑人父亲的信息多来自于家庭故事和照片。在青年时,奥巴马因为自己的多种族背景,很难取得社会认同。他回忆自己当年吸食大麻和古柯碱,以"将'我是谁'的问题挤出脑袋"。
在奥巴马出生的两年前,夏威夷才正式成为美国的一个州。在当时夏威夷的欧胡岛上,随处可见驻地的美国军队,就是在这里,奥巴马开始蹒跚学步。尽管夏威夷处处体现着美国的"熔炉"特点,但在那个年代,白人妇女和黑人约会都是凤毛麟角,若能喜结连理,那就几乎更是天方夜谭了。
奥巴马的母亲全名为斯坦利·安·邓汉姆,因为她父亲一直就盼子心切,所以就给她取了这个男孩子的名字。那时安对于传统的世俗观念毫不在意。当她还是夏威夷大学的一名18岁大学生时,就生下了奥巴马。用奥巴马自己的话说,母亲是个"善于可以发现奇迹,并总能处处使得生活妙趣横生"的女人。然而,当丈夫将她和两岁的儿子抛在身后,一意孤行去哈佛研究生院求学时,她快乐的天性遭受到沉重的一击。
在那之后,老巴拉克·奥巴马只回过夏威夷一次。那时,儿子已经10岁。在和家人一起度过短短的一个月之后,老巴拉克又回到了肯尼亚。而这短短的几周给奥巴马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从此,他开始认真思考一些严肃的问题,比如他的身世,家族的历史,还有自己将来要做怎样的人等等。当然,那是在很多年以后,当奥巴马置身前往肯尼亚,开始一点一滴破解父亲的身世之谜,并亲自试图去了解那个神秘的肯尼亚国度时,他才为心中的疑团找到了答案。
肯尼亚寻根
为了寻根,奥巴马来到了东非的肯尼亚。奥巴马知道,他的家族卢奥族在肯尼亚首屈一指。在父亲回夏威夷探家后不久,10岁的奥巴马就向小伙伴们宣扬,说父亲是个王子,在祖父去世后就开始统治整个部落。他还告诉小伙伴父亲是个勇士,奥巴马这个名字就是"喷火的长矛"的意思。
然而,奥巴马讲的故事仅仅是借助自己天马行空的想象凭空编造出来的,当然其中还有些许他对肯尼亚历史的一知半解。比如其中"喷火的长矛",实际上原本是属于肯尼亚的第一位总统宙姆·肯雅塔的雅号。后来等奥巴马长大了些,去图书馆查卢奥族的资料,才失望的发现原来现实与他充满罗曼蒂克的想象相去甚远--卢奥族的人世代是以养牛为生,在小土屋里度日,平时也仅仅依靠玉米粉和山药这类东西果腹。
尽管对于父亲和部落的渊源一无所知,长大成人后的奥巴马抵达肯尼亚的第一印象仍感觉像是回到了家,一种强烈的归属感油然而生。在机场,一名机场工作人员一看到他的姓氏,就向他表示出对于父亲的去世而深感难过。奥巴马在《我父亲的梦想》一书中写道:"在我的生命中,第一次感到一种欣慰,感到这个名字带给我的社会认同感,这个名字在别人的记忆中承载着整个历史。"
在肯尼亚,奥巴马和他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们还有其他的亲戚住在一起。在这里他了解到,与他的身世有着千丝万缕联系的宗族根源就在这个位于肯尼亚西部一个叫仰格欧玛村的小农场里。奥巴马的父亲和祖父都埋葬在这里,墓地旁边的锡制屋顶的房子里至今还住着奥巴马家族的其他成员。
奥巴马说:"我的父母给我起了个非洲名字,巴拉克,意思是祝福,他们相信在这个宽容的国家,这个名字不会成为通向成功的障碍。"--奥巴马在一次演讲中特意强调了他的非洲血统。奥巴马本身的经历就是对"美国梦"最好的注解。作为白人家庭长大的黑人孩子,融合了非裔、亚裔和白人家庭的多元文化背景,奥巴马复杂的身世是他的魅力之源。奥巴马是一位学会适应不同世界的实用主义者,他的传奇经历使他善于弥合分歧,团结支持者。选战策略家指出,奥巴马形象清新,是民主党近年来少见的"人气之王",他很容易就能跨越鸿沟,人们喜欢亲近他,和他在一起。
在肯尼亚,奥巴马了解到祖父侯赛因·欧尼仰柯出生于1895年。那一年,英国开始在肯尼亚大兴土木--印度洋上的莫巴萨市到维多利亚湖东岸修建的铁路长近千公里。奥巴马的继祖母告诉他,当年他的祖父是第一个敢于吃螃蟹的人,率先和来到当地的白人交往。后来他开始热衷于西式服装,甚至学会用英语识文断字。他为英国人干活,被派到坦干伊喀,后来又去了纳罗比。因为非洲人不允许乘坐境内火车,奥巴马的祖父只好徒步前进,两周后才最终到达纳罗比,一路上不但经历了重重艰难险阻,而且还得应对猛兽的侵扰,他曾成功地对付过豹子、蛇甚至水牛的疯狂进攻。
欧尼仰柯的工作是给那些有钱的英国人作仆人,不仅负责膳食安排,而且还看家护院。他辛辛苦苦攒了些积蓄,买了地和牛,搭建了小土屋,建起了自己的家园。左邻右舍却和他西化的生活习惯格格不入。他坚持让客人要先脱掉鞋子或洗干净脚才可以进屋。他要坐在蚊帐里,坐在桌子旁的椅子上手拿刀叉用餐。奥巴马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们讲,他们把祖父叫作"怪老头",因为他总是强迫大家坐在桌旁吃饭,还要把食物盛在瓷器里。如果有谁不小心说错话或是用错刀叉,那就避免不了被祖父用小棍一顿抽打。他总是洗澡,衣服也要天天都换洗。依照穆斯林的习俗,欧尼仰柯娶了好几位妻子。他的第一个妻子阿库姆就是老巴拉克的母亲。
二战期间,欧尼仰柯给一个英国上校作厨子,离开家整整三年。在50岁时,他决定不再为英国人效劳,应该落叶归根,解甲归田,回去干种地的老本行。后来他卖了牛,一心一意的种起了庄稼和草药。
欧尼仰柯对他的妻子们非打即骂,毫不客气,妻子阿库姆实在忍无可忍,最后丢下了儿女离家出走。奥巴马听别人说他父亲小时候也曾离家出走尝试着去找妈妈。他和妹妹趁着一天深夜偷偷溜出家门,徒步走了整整两个星期,沿路乞讨,夜晚就在野地里挨过,后来得济于一位妇女的收留,不但给他们吃的东西,还把他们送回了家。
很多人都记得奥巴马的父亲当年是个淘气、顽皮又聪明的男孩。他的父亲教他学会字母和数字,所以学校的课程对他来说易如反掌。他很少上课,只是自学课本,然后在考试前几天去参加小测验,结果成绩却总是名列前茅。
追求独立
老巴拉克十几岁的时候,全肯尼亚正在盛行独立运动,这个十几岁的男孩为此心潮澎湃,斗志昂扬。而他的父亲因为曾经亲眼目睹了英国军队的装备精良,对反英运动获胜不报任何希望。尽管如此,欧尼仰柯仍被误认为是革命运动的支持者,被送到隔离营关了整整六个月。等到他最终得以重返家园时,虚弱的病体再也没能完全康复。
在父亲身陷囫囵之际,老巴拉克正在80公里以外的地方上中学。他被精英教会学校录取,但是很快就麻烦缠身。因偷偷带女学生回宿舍,还从附近农场偷吃东西,他最后被学校开除了学籍。
欧尼仰柯获悉儿子被开除后暴跳如雷。他认为只有当孩子自食其力能养活自己时,才会真正懂得教育的重大意义,于是生生把儿子送到了肯尼亚海岸边的摩巴萨,让他在那里自谋生计。老巴拉克在那没呆多久,就在纳罗比找了份铁路售票员的稳定工作。在那里,他开始参加一些政治集会。18岁时他和第一个妻子凯西娅喜结良缘,并很快就生有一子一女。后来老巴拉克因为参加革命活动也曾身陷囫囵。重获自由后,他决心专心挣钱养家。他发现自己的朋友们都背井离乡,离开肯尼亚去乌干达或者伦敦求学深造,等他们再回来时就可以找到一份很好的工作。
老巴拉克和两个在纳罗比教书的美国女子成为朋友,她们不但借书给他看,还鼓励他继续求学。有了她们的支持,他开始向美国的几所大学申请奖学金。夏威夷大学积极给予了回应。于是老巴拉克背井离乡,踏上了去火奴鲁鲁的旅途。在此之前,他对夏威夷其实一无所知。
1959年,23岁的老巴拉克成了夏威夷大学的第一个非洲籍学生,在那里他主修经济学。大学期间他协助组织了国际学生联合会,并担任了第一任主席。三年后他以优异的成绩毕业。就在大学的俄语课上,他与安·邓汉姆不期而遇。
堪萨斯女孩
斯坦利·安·邓汉姆,也就是后来奥巴马的母亲安,和父母一起生活在火奴鲁鲁。他们全家于1959年举家搬迁,从堪萨斯州来到了火奴鲁鲁,和老巴拉克恰好是同一年来到这里。
在奥巴马宣布竞选总统之际,《纽约时报》撰文称,家谱学家通过研究发现他母亲的祖上曾是奴隶主。在肯塔基州内尔森郡1850年人口统计记录中,家谱学家发现奥巴马的曾曾曾曾外祖父乔治·华盛顿·奥沃奥曾有两个奴隶。而他的曾曾曾曾曾外祖母玛丽·杜沃尔也有过两个奴隶。记录显示,奥巴马和南部邦联党主席杰斐逊·戴维斯之间还存在着较远的亲缘关系,而家族的另一位祖先有着在内战期间为美国北方联邦军做出过贡献的光荣历史。
奥巴马说:"不。人民并不指望政府解决他们所有的问题。但他们能感到,深入骨髓的感到,只要我们稍微改变一下政策优先权,美国每一个孩子都能有机会获得好的生活,机会能向每个人敞开。他们知道我们能做得更好。他们希望这样的选择。"--在谈到自己的外祖父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作为老兵,并且是罗斯福新政中联邦房屋管理(FHA)和退伍军人法(GI Bill)的受益人时,奥巴马说到。
奥巴马和外祖父斯坦利以及外祖母马德琳·邓汉姆一起度过了大部分的童年时光。事有凑巧,这重蹈了外祖父斯坦利的覆辙。因为父亲的悄然离去和母亲的自杀,斯坦利的大部分童年时光也是和自己的外祖父母在一起度过的,并在外祖父母的抚养下长大成人。奥巴马的外祖父母都是在堪萨斯州的小镇里长大的,斯坦利生活在埃尔多拉多小镇,而马德琳则是在奥古斯塔。当时正值美国经济大萧条时期,马德琳的父亲在炼油厂工作,而母亲是学校里的教员。
母亲自杀后,斯坦利发现了她的尸体,那时他不过8岁大。斯坦利15岁时因为违反校规校纪,被学校勒令退学。接下来的三年里,他靠打零工维持生计,还坐着火车游历了芝加哥和加利福尼亚。最后他在堪萨斯州的卫奇塔落了脚,此时他的外祖父母也搬到这个小镇上来安享晚年。在这里,他邂逅了举家迁到此地的马德琳。
马德琳的父母对斯坦利的斑斑劣迹早就有所耳闻,于是千方百计阻止女儿与这个坏男孩的交往。在珍珠港事件发生前不久,两个年轻人私定终身,并且为爱私奔离开了家。战争爆发后,斯坦利应征入伍。奥巴马的母亲安就在部队的军事基地呱呱坠地,那时安的母亲是打铆机操作工,而父亲远在法国,在巴顿将军麾下的部队里服役。
战争的炮火硝烟散去后,斯坦利带全家来到加利福尼亚。凭借退伍军人教育基金的资助,他在伯克利加州大学重拾课本,不过好景不长,很快他就带着全家重返堪萨斯州,之后不久又去了得克萨斯州,最后到西雅图才总算定居了下来,在这里奥巴马的母亲安完成了高中学业。
奥巴马在自传中写道,在得克萨斯州全家人经历了刻骨铭心的种族歧视。那时外祖父斯坦利是个家具推销员,同行告诉他,黑人顾客和西班牙裔顾客只能在正常营业结束之后才能光顾本店,而且,就算他们买了家具,也要自行解决运输问题,对这类人本店概不负责送货。外祖母马德琳在银行工作,同事也曾告诫她,对于黑人看门人,不要用先生这类尊称。
奥巴马还写到,母亲11岁时曾和黑人小女孩一起玩耍,却引起轩然大波,结果其他小孩群起而攻之。这些孩子一直跟着她们俩到家门口,还冲她们扔石子,还是安的母亲到家后才把这些闹事的孩子赶走。安的父亲斯坦利跑到学校校长那里反映情况,又找到这些滋事孩子的家长们说明事情的真相,结果得到的答复如出一辙,这些人无一例外都告诉他应该教会女儿不要再和黑人孩子玩耍。
奥巴马说:"如果我们现在选择逃避,我们只是后退到各自的角落,我们将永远无法一起面对挑战,解决问题。""愤怒是真实的,是强有力的,要凭主观愿望使之消失,及对其作出谴责但不了解其根源,只会令不同种族之间的误解造成的裂痕扩大。"--奥巴马评说美国的种族问题很复杂,他指出,黑人的愤怒是过去种族隔离政策的产品,五十年前,歧视黑人被合法化,到现在黑人与白人之间还是贫富悬殊。
后来斯坦利告诉孙子奥巴马,正是因为这些原因,他们最后才离开了得克萨斯州。而奥巴马的外祖母则不同意这种说法,说全家人搬到西雅图去完全是因为斯坦利在那里找到了更好的工作。在西雅图,奥巴马的母亲安向几所大学提出入学申请,最后被芝加哥大学录取,可她父亲却一意孤行,执意不许她去,理由是安年龄尚小,还不适合自己独立生活。相反,全家又举家搬到夏威夷,在这里,安在这里上了大学,并邂逅了一个名叫老巴拉克的活跃分子。
母亲
在《无畏的希望》一书中,奥巴马生动刻画了母亲的善良,她对贫穷和不公正的愤慨,还有她对于生命和大自然所创造的奇迹的深刻领悟:
只有在回首往事时,我才更清醒地意识到她的精神对我的影响到底有多么深远和巨大--我的童年缺少父爱,是靠母亲的信念才能不断前行,在我青少年时代,屡屡遭遇艰难坎坷,是母亲的信念激励我勇往直前,并且在我的人生道路上潜移默化地影响着我做出最终的选择。而我之所以能有如此的雄心壮志应该得益于父亲--那是源自我所了解的父亲跌宕起伏的人生,来自自幼对父爱难以名状的渴望,以及我对他的一切怨恨和不满。但正是母亲恒久不变的信念--坚信人性本善,并坚信生命虽短,但意义永存,所有这些都在为我踌躇满志的人生之路指明着方向。
草率组建家庭
奥巴马接下来又写到,父母从订婚到结婚的详细过程他都一无所知,而对于他们短暂的婚姻生活他也是无从知晓。"他们从未有过真正的婚姻登记,"他在《我父亲的梦想》中写道,"他们有的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结婚见证仪式。现在回首往事,整件事情似乎不堪一击,危机四伏。也许这也正是外祖父母期待的结局。经过考验,一切最终会水落石出,这只是个时间问题,他们要做的只是对这桩婚姻三缄其口,既不过激反对,也不棒打鸳鸯。"事实上,老巴拉克的确曾写信给肯尼亚的家人,并介绍了他新婚的妻子。他的父亲回信对这件事表示关注,并且在信中充满了疑虑,一个白人妻子能心甘情愿地回到肯尼亚,和其他妻子儿女共同伺奉丈夫吗?
奥巴马的母亲后来告诉他,尽管父母一直强烈反对,而且为她日后到肯尼亚的安全问题忧心忡忡,她那时还是计划要和丈夫一起回到肯尼亚生活。然而,当老巴拉克从夏威夷大学毕业后,他又获得两项奖学金。一是纽约新学院大学的全额奖学金,其中不仅包括学习期间的所有食宿费用,而且还帮助提供在校工作机会,此外还全额负担学生本人及其家人的生活费用。另一项奖学金来自哈佛大学,除了包括学费之外,再无其他。
老巴拉克选择了去哈佛求学。"我怎能将最好的教育机会拒之门外呢?"他问妻子,尽管这将意味着不得不把妻儿抛在身后,他也在所不惜。在波士顿完成学业后,老巴拉克回到肯尼亚。其间,他只回过夏威夷一次。那时儿子已经十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