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章 别样童年

巴拉克·奥巴马 作者:(美国)(Heather Lehr Wagner)希瑟·莱尔·瓦格纳 著;米拉 译


  奥巴马的童年时代是在火奴鲁鲁和母亲还有外祖父母一起度过的。母亲安最终和奥巴马的父亲分道扬镳,结束了这场名不符实的婚姻。之后不久,她偶遇了在夏威夷大学读书的另一名外国学生--罗洛·索托洛,他来自印度尼西亚,他的名字在夏威夷语中是"疯狂"的意思,这让奥巴马外祖父捧腹不已。

  在《我父亲的梦想》一书中,在奥巴马的笔下,索托洛是个很有耐心而且彬彬有礼的人:"他个子不高,棕色皮肤,相貌英俊,长着浓密的黑发,看起来既像印尼人,又像墨西哥人或是萨摩亚人。他网球打得很棒,笑容总是恰到好处,性格沉着冷静。"奥巴马四岁时,母亲第一次把索托洛带回家,介绍给儿子和父母双亲,接下来的两年里,索托洛总是耐心有加地陪安的父亲下棋,或者和奥巴马玩耍嬉戏。最后,当奥巴马六岁时,母亲和索托洛水到渠成订了婚。

  奥巴马说:"在美国,权力是无声的,但是在印尼那样的地方,权力是毫无伪装、赤裸裸的,永远处于记忆中最新鲜的地方。权力将他(继父)放在高处的位置上,却又把他拉下来,就在他决定要逃跑的前一夜,权力就是这样运作,你无力改变,只能服从其规则,一旦你了解这些规则就会觉得其实关于权力的道理很简单。" --在印尼的时候,奥巴马的母亲改嫁给一个当地人,这个印尼继父曾被卷入一场政变阴谋,然后被流放到新几内亚的原始森林里。从继父身上奥巴马体会到权力的"丛林原则",他在自传里这样写道。

  不久,索托洛就离开了夏威夷。起初奥巴马还觉得莫名其妙,后来他才明白这是因为他的护照被撤销,而他本人则被召回印度尼西亚国内服兵役。安把一切打理妥当,一心想带着儿子去和他团聚。每当母亲埋头整理各种所需文件时(机票、护照、签证等),外祖父就会在地图上找出印尼的位置,指给奥巴马看,然后担心他会不会在那里遇到老虎、猩猩或是猎取人头的野蛮人等等。奥巴马的外祖母把电话打到了美国国务院,了解印尼政局是否稳定。当时是1967年,就在两年前,印尼刚发生了军事政变,不仅引发了暴乱,还发生了惨绝人寰的千人大屠杀。官方的回复还是让外祖母感到些许宽慰,她开始准备大号的旅行箱,里面装满了饮料冲剂、奶粉、沙丁鱼罐头,甚至还有一盒盒的糖果。

  苏哈托将军

  在奥巴马远赴印尼的两年前,印尼经历了天翻地覆的政变。在当时名不见经传的苏哈托将军领导军队武装夺权,就此开始了对印尼长达30多年的统治。

  1967年3月,苏哈托登上总统宝座,并自称是农夫之子,还宣称曾参加过反对荷兰统治的民族独立运动。在苏哈托的领导下,印尼一跃成为石油生产国,石油的税收使得印尼实现大踏步的发展。苏哈托积极寻求与西方国家之间发展合作关系,同时吸引巨额的西方资金来印尼投资。奥巴马的继父亲身经历了这段历史变迁,他先是在军队服役,之后又在一家石油公司供职。

  尽管经济持续增长,印尼人民却仍遭受着苏哈托的独裁统治。苏哈托政府野蛮镇压一切反对力量,而且当时贪污腐败成风,只有少数特权阶级才能真正受益于迅猛增长的经济。

  1988年5月21日,当政府要员纷纷弃他而去,雅加达街头充斥着游行示威的学生时,苏哈托被迫引咎辞职。

  母亲和他花了三天的时间才抵达印尼,中途还在日本作了短暂停留,奥巴马至今记着他在渡轮上吃绿茶冰激凌时的情景,而母亲就坐在身旁拿着单词卡片一心一意地学习着丈夫国家的语言。再后来,当他们终于踏上了印尼的土地,6岁的奥巴马突然发现等着他的是一种全新的生活,在这里无论是继父还是其他人,他们说的话自己根本一窍不通。

  全家人在雅加达安了家,可住的地方更像是乡村,与奥巴马所熟悉的火鲁奴奴相去甚远。村民在河里洗衣洗澡。街上很少见到汽车的踪影,随处可见的是人力车。

  奥巴马说:"如果我代表美国的外交政策和美国人的权力,我能作出谨慎的决定,我将以智慧、清醒的方式处理紧急事件、危机以及美国在世界中遇到的机会。如果美国人民知道白宫里的总统有一个还住在湖边茅屋里的祖母,他那有一半印尼血统的姐姐嫁给了加入加拿大国籍的中国人,那么他们一定会认为,这个总统对美国的世界角色和人民生活会有更深切理解,这种想法绝对是正确的。" --奥巴马在竞选飞机上用磁性、低沉的嗓音说。

  继父家的条件在周围还算是比较好的,房子用灰泥和红瓦建成,周围更多的是用竹子搭成的小棚屋。这里不久前才刚通了电,屋里既没空调冰箱,也没有冲水马桶。

  在奥巴马的新家前面有棵巨大的芒果树。他刚到这个新家时,就被从树旁窜出的猿猴吓了一跳,这是继父买来的礼物,特意要送给奥巴马作为宠物。这里是大自然的天堂,鸡鸭、小狗和小鸟随处可见,后院里鹦鹉在漫步,在屋后栅栏围起来的池塘里,还可以看到小鳄鱼在自在地游动。

  迥异人生

  在《我父亲的梦想》中,奥巴马描述了自己在印尼田园般的童年生活:

  我足足花了六个月的时间来学习印尼语,了解这里的风土人情和神话传说。我在水痘、湿疹,还有老师的竹鞭下度过了童年。农民、下人和普通官员的孩子成了我的死党,我们从早到晚结伴在街上乱窜,成群结队去打零工,一起捉蟋蟀,还有放风筝大比拼。

  他记录了继父如何教他拳击,还讲了怎么学会吃稀奇古怪的食物,比如生的绿辣椒、狗肉、蛇肉和烤蚱蜢等等,不一而足。

  然而,《芝加哥论坛报》的记者克里斯汀·萨伯格和凯姆·巴克在采访了印尼那里奥巴马以前的熟人之后,记述了这个未来的美国总统别样的童年,充满艰辛坎坷又是如此的与众不同。奥巴马的印尼名字叫"巴利·索托洛",他是个胖嘟嘟的男孩,因为外表与众不同,他经常遭到其他孩子的取笑,周围只有他这么一个外国孩子,也只有他一个要到新天主教教会学校上学。周围住的都是巴达维亚人或雅加达的土著人,他们无一例外都是穆斯林。

  奥巴马说:"我站在这里,清楚地意识到我的故事只是大量美国故事中的一个部分,我感激所有赋予我生命的人。我的故事兴许也发生在全球的各个地方。"--2004年7月,在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上做"基调演讲"时,奥巴马提到了自己的身世,主动坦白复杂的身世让许多人与奥巴马产生了感情上的共鸣。

  一位和奥巴马年龄相仿的男子曾是他的邻居,他回忆说有一次奥巴马跟着他们走时,被他和伙伴们一起扔进泥塘。据老师回忆,奥巴马是个安静的孩子,话不太多,由于初学印尼语,因此,学校的课程对他来说并不轻松,绝非易事。他一年级的老师回忆起当初为帮他学印尼语,教他发声母和元音的情景。那时他性格内向而且容易害羞,坐在教室最后面,那样子让人心生怜惜。小学老师也提到了他小时侯就具备很多优秀的品质,长大后这些品质愈发凸显,比如对弱者和不幸者充满同情,非常乐于助人。三年级时,奥巴马写了一篇作文,写出了自己长大后的梦想,他说想要成为总统,当然他并未具体指明想当哪个国家的总统,但千真万确的是,他说想让所有的人都快乐。

  奥巴马也写到在雅加达的几件事对他的人生起到了深远影响。他常常被那些上门乞讨的残疾乞丐吓得半死。在那里,他第一次懂得干旱和暴雨给邻近的农场带来多么巨大的影响。还有就是朋友们有板有眼地给他讲驱魔咒语和死去的兄弟姐妹的故事让他记忆深刻。

  奥巴马说:"但我们一直认为,希望不是盲目的乐观主义。

  希望不是忽视未来的艰巨任务或横亘在我们前行道路上的障碍。

  希望不是置身事外或从拼斗中退缩。

  希望是我们心中坚守一种东西:它告诉我们,不管遭遇多少艰难险阻,只要有勇气去争取,只要愿意付出努力和艰辛,更好的东西就会等待我们。"--奥巴马演讲精彩片断

  那时家里的经济状况入不敷出。奥巴马的继父在军队里从事地质工作,负责道路和隧洞的勘测工作,收入微薄。母亲安很快在美国使馆找了份英语教师的工作。后来,继父换了份好一些的工作,在一家美国石油公司的政府关系办公室里任职,这样家境才略有好转。继父买了辆小汽车,而在此之前,全家人出行全仰仗一辆摩托车。奥巴马四年级时,全家人喜迁新居,找了处条件更好的房子。新居附近一直住着外国公司的老板和外交官,一幢幢房子都是高门大院,马路宽阔,植被丰富,与从前是天壤之别。在新家,他们终于用上了电视和音响。

  奥巴马转学到一家穆斯林学校。当初进入天主教教会学校时,奥巴马为适应全新的语言和文化环境,颇下功夫,而这回他再次面临新的挑战,需要适应穆斯林学校全新的生活,而这里的宗教传统与先前学校截然不同。

  和以前一样,奥巴马还是坐在教室的最后面。一个朋友记得他花大把的时间画美国的超级英雄,比如蜘蛛侠和蝙蝠侠之类。他在那所学校呆了大概一年时间,然后突然消失得无影无踪。有几个朋友想探寻究竟,但也仅仅被告知他搬走了而已。

  重返美利坚

  母亲安和继父的婚姻几年前就陷入了危机。奥巴马同母异父的妹妹玛雅的出生给这对夫妇带来了暂短的快乐,但奥巴马在自传中写到,常听到父母拌嘴,理由不外乎母亲拒绝参加丈夫的生意派对之类。

  奥巴马感受更深的是母亲对他的态度也从此不同。初到雅加达时,母亲总是鼓励他学习当地语言,尽力融入印尼文化,多花时间和继父呆在一起。然而,当她的婚姻每况愈下,她开始送儿子去参加美国的函授课程,作为日常学业的补充。凌晨4点,母亲准时叫他起床,准备些简单早餐,然后花三小时教儿子英语。之后,母亲上班,他去上学。

  此时的奥巴马已经懂事,完全理解母亲的用心良苦,她既担忧儿子的健康,又担心自己的价值观和所在国度的价值观会产生冲突。有一次纯属意外,奥巴马撞到布满倒刺的铁栅栏,身体受了伤,天黑后才回到家,胳膊上还划开个大口子。继父执意不肯立即送他去医院,母亲情急之下只好去恳求邻居,连夜开车把他们送到了医院。

  他们到医院的时候,整个医院一片漆黑,母亲在走廊里摸索着前进,终于找到两个医生,两人正穿着短裤下棋。至今奥巴马胳膊上还有个缝了20针的伤疤,那就是那天晚上的留念。

  母亲安开始对奥巴马的生父赞不绝口,说他聪明诚实,而且刻苦努力。她鼓励奥巴马应该为有这样的好父亲而感到自豪,还不无羡慕地经常提起罗莎·帕克斯、小马丁·路德·金,还有其他投身于民权运动的美国英雄人物。

  奥巴马与印尼

  奥巴马经常提到他独特的家庭背景,母亲出生于堪萨斯州,父亲来自肯尼亚,再有就是他在夏威夷度过了孩提时代,青年时代是在芝加哥度过。尽管奥巴马在印尼生活了四年,他6岁到10岁是在印尼度过,然而当地文化也成为他的一部分,影响着他对于美国在世界上所扮演角色的看法。

  在《无畏的希望》中,奥巴马写了他在孩提时代所了解的印度尼西亚,还提到他既渴望把妻子和女儿们带到那里去,心里又满是矛盾:

  当我想起印尼,那些回忆就萦绕在脑海挥之不去--赤脚穿过稻田时脚底沾满泥巴的感觉依旧熟悉;怀念太阳在火山顶后面冉冉升起;仿佛能听到夜晚祷告的钟声悠远绵长,空气中似乎弥漫着木柴燃烧的味道;还有小贩站在路旁的小摊旁叫卖水果的情景……我多想带着妻子米歇尔和孩子去体验我生活的另一部分,登上普兰巴南神庙上,敬仰数千年的印度遗迹,或在巴厘岛山间的河水里自在畅游。但我的这个宏伟计划总是一拖再拖。我一直都忙于工作,想带孩子出门旅游更是难上加难。同时,到印尼的想法也让我忧虑重重,担心这片土地早已今非昔比,在那里的所见所闻终会抹杀我童年美好的记忆。

  1971年,10岁的奥巴马返回夏威夷。母亲把他送到了畔拿荷学校,这是欧胡岛上的一所贵族私立学校。奥巴马在那里插班五年级,一直读到1979年毕业。在学校里,黑人孩子为数不多,他也是其中之一,其他学生大多数是白人或亚洲人,他们都来自夏威夷的富庶家庭。

   畔拿荷学校

  多亏外祖父母的帮忙,奥巴马才得以被名校畔拿荷学校录取。他的外祖父的老板就毕业于这所学校,就是他帮奥巴马获得入学资格。

  奥巴马第一天上学是外祖父陪他去的。新老师见到他就说她也曾住在肯尼亚。奥巴马的老师建议他不要用印尼名字"巴利",还是用原来的肯尼亚名字"巴拉克"更好听,还问他所在的肯尼亚家族属于哪个部落,这让奥巴马窘得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奥巴马曾写到自己和新生活格格不入的经历:

  爷爷和我一起买的衣服一点都跟不上潮流;在雅加达我一直穿着的印尼凉鞋在这儿显得寒酸不堪。这里大多数的同学在幼儿园时就互相认识;他们彼此住得不远,住宅都是复式结构,还有游泳池;同学的父亲一同在少年棒球联盟当教练;母亲们则忙着烤饼烤蛋糕的推广。这里的人对踢足球、打羽毛球或下棋不感兴趣,可我却对如何把橄榄球投出弧线,或在滑板上保持平衡一窍不通。

  在《纽约时报》的报道中,劳伦斯·道恩斯写到,他对奥巴马在夏威夷不被接受表示充分理解。道恩斯本人在20世纪70年代也曾就读于夏威夷,据他讲,畔拿荷贵族学校早已名声在外。"对于奥巴马而言,想融入畔拿荷学校绝非易事。早在教会时代,建校之初,它就是以为少数特权阶级办学为宗旨的。而奥巴马当时是靠拿奖学金上学的穷学生,而且还不是白人,又身无分文,难度就可想而知了。"

  奥巴马说:"我会是这样一位总统:让每个人都能看上病和看得起病。我在伊利诺伊州就通过民主党人和共和党人的携手合作实现了这一目标。

  我会是这样一位总统:终止所有把工作运往海外的公司的税收优惠政策,并给美国最值得享受减税的中产阶级减税。

  我会是这样一位总统:让农场主、科学家和企业家发挥他们的创造力,使我们国家一劳永逸地摆脱石油的主宰。

  最后,我会是这样一位总统:我要结束伊拉克战争并让我们的士兵回家;我要恢复我们的道德地位;我知道'9·11'不是骗取选票的借口,而是使美国和世界联合起来应对21世纪这个世界面临的共同威胁:恐怖主义和核扩散,全球变暖和贫困,种族屠杀和疾病。"--奥巴马承诺,如果他一年后成为美国总统,他将使整个美国在共同使命感的感召下团结起来,使美国的历史翻过近年来政治四分五裂、愿望一再落空的灰色一页。

  和外祖父母一起生活的经历愈发使得奥巴马觉得与同学们格格不入。奥巴马小时候住过的大学附近的大房子已经被外祖父卖掉了,现在一家人搬进了一幢高层公寓楼的两居室,空间狭小,拥挤不堪。他们也不再带奥巴马出去郊游或者去海边散步,而是整天呆在狭小的公寓里看书看报,要么就看电视。

  外祖父当时是寿险推销员,每天起早贪黑的努力工作,才能勉强度日。外祖母的境遇还稍好些,她是银行职员,每天清晨要赶6点半的班车到市中心去上班。

  奥巴马每天步行上学,外祖父下班后就在家等他放学。傍晚时分,两人一起开车去市中心接外祖母下班。全家人晚上边看电视边用晚餐,其乐融融。

  有个当时也在畔拿荷学校就读的学生告诉《芝加哥论坛报》的记者萨伯格和巴克:"畔拿荷学校确实名副其实,教学质量一流。但在这里也许会让人倍感孤独……黑人学生难免会觉得孤立无援,这一点毋庸置疑。"

  父亲的归来

  几个月后,外祖父母的家里,一份电报不期而至,是母亲要来夏威夷过圣诞,而且父亲也要来探望他。

  奥巴马对父亲的记忆一片空白。只是从家中的些许往事,以及母亲偶尔的提及,才对父亲略知一二。母亲来度假时,才告诉奥巴马已经给父亲去信,把儿子的近况一五一十的予以转告。母亲还说,父亲又结婚了,因此现在奥巴马在肯尼亚共有六个兄弟姐妹。另外,父亲因车祸住院,会在夏威夷接受康复治疗。父亲的这些情况又被奥巴马添枝加叶讲给同学们听。

  父亲来的那天,老师给奥巴马放了假,允许他早点回家。当他回到外祖父的公寓时,第一眼看到的是个肤色黝黑的瘦高个男子,他拄着拐杖,走路还有点跛。

  奥巴马说:"我们认为下面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2004年民主党总统候选人提名大会上,奥巴马是主要发言人之一。他的党内名声就是这一炮打响的,光芒简直盖过总统候选人约翰·克里(John Kerry)。他在演讲中引用了上述的《独立宣言》的开篇。

  "嗨,巴利,"他的父亲喊着他的小名,"好久没见你了,见到你真是太好了。"可父亲只住了一个月就走了。这段时间里,他们一起听非洲音乐,父亲还教他跳舞。他们在一起欢度圣诞,互赠礼物,还拍了照片,这是奥巴马有生以来和父亲唯一的一张合影。他俩一起读书,还一同去听了爵士音乐会。父亲到奥巴马的学校去和同学们聊天,给他们讲自己的亲身经历,有野生动物的奇闻趣事,还有部族部落的奇风异俗,再有就是肯尼亚人为争取独立而浴血奋战,这些都给同学们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

  这之后父亲就再一次选择了离开。这是奥巴马最后一次见到父亲,这一个月的短暂相聚也珍藏着他对父亲的所有回忆。在这之后的几年间,奥巴马一直都在为搞清楚自己到底是谁的问题而苦苦挣扎,他想要理解对他产生过诸多影响的各种文化,这其中有的来自肯尼亚、美国堪萨斯、印度尼西亚,还有的来自夏威夷等等,不一而足。后来,他又在加利福尼亚、纽约和马萨诸塞等地接受大学教育。从这时起,年轻的奥巴马开始自称为非裔美国人,来自芝加哥的非裔美国人。在芝加哥,他开始了自己的政治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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