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文道序:音乐的态度
有一阵子,好些香港自诩高等的媒体很喜欢用“有态度”去称许他们认可的人物。比方说:一个时装设计师,他不跟随潮流起舞,坚持自己的风格,他是“有态度”的。一个电影明星,他从不向八卦小报买账,不是工作就是躲起来背着包四处流浪,他也是“有态度的”。甚至一家餐厅,它违逆讲究健康的趋势,永远用猪油炒菜,遇上不喜欢的客人就干脆把他轰出去,这家餐厅,当然“有态度” 得很。简单地总结,“有态度”大概就是不流俗,有自己一套的意思。透过赞赏这林林总总“有态度”的人和物,那些记者、专栏作家,以及无法不依照市场规律运作的大众媒体,好像一下子也都有了态度,与众不同。
我并不喜欢“有态度”这个说法,因为我不明白那个很孤高、很受敬仰的态度究竟有什么道理。一家用猪油做饭的饭馆真有那么了不起吗?一个只穿裙子的男人真的能够单凭这点便令人佩服吗?依我浅见, “有态度”往往只是一种姿态;而那种姿态除了区别人我、突出自己之外,它到底还想表达什么?它的背后可有任何内涵?
我对这套态度言说的反感,或许是来自我当乐迷的经历。回想起来,少年时代音乐口味的变迁无非就是一连串对态度的追求。当年我是怎么喜欢上“哥特摇滚”(Gothic Rock)的呢?恐怕并不单纯来自那些音乐的写作和技巧,而且还是为了那些乐手外形的冷酷,以及从唱片封面开始一直蔓延到歌词与唱腔音域里头的黑暗气氛[直到今天,我还记得“仁慈姐妹”(The Sisters of Mercy)在First and Last and Always里面的惊人演出,以前我从不知道歌原来还可以这样子唱]。比起香港歌星那种满脸堆笑、然后一开演唱会就要满台乱跑的傻瓜式明亮,这种乐风岂不是“有态度”得多?当然,更“有态度”的是我大部分同学都不晓得,“哥特摇滚”是什么。
那实在是场竞相瞧不起人的比赛。听美国告示排行榜的瞧不起听中文歌的;听英国摇滚的瞧不起听告示排行榜的;听英国独立厂牌的瞧不起听主流英式摇滚的。每一个瞧不起其他多数人的都觉得自己比较“有态度”,而他们喜欢的音乐自然也得是“有态度”的音乐。对我这种追求态度的乐迷来讲,那几年真是一趟发现之旅,总能发现前方还有传说中更“有态度”的乐队,一山还比一山高。
终于,我厌了。然后开始渐渐鄙夷这种大圈子里有小圈子,小圈子里还有更小圈子的游戏。回想最初,我迷过人称“老板”的布鲁斯·斯普林斯汀(Bruce Springsteen),《生在美国》(Born in the USA)的卡带都快被我听烂掉了。只不过他实在是太红了,红到街上随便一间三流成衣店都会拿他的歌当背景音乐。玩摇滚玩到这么红,我们都觉得是件很没有态度的事。你看人家伊恩·柯蒂斯(Ian Curtis),传说他自杀就是因为受不了自己的歌竟然上了四十大排行榜;这才叫做态度,不是吗?
且慢,你仔细看看“老板”的歌词,就算是《生在美国》这么畅销的专辑,里头那些破败城镇的忧郁,可曾因为它是大公司发行的歌曲而减少半分?那些绝望年轻人的身影可曾因为电台的不断播放而变得兴奋起来?没有,“老板”的声音始终是愤怒的。哪怕他加入了当年时髦的迪斯科元素,哪怕他把这些歌曲编排得如此丰满悦耳,但他始终没有忘记过他的来处,他还是在唱他所认识的美国底层,他依然和他们站在一起。这又算不算是一种态度呢?
正文
时代的噪音 序一(1)
时代的噪音 作者:张铁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