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节(1)

每个人都死了 作者:(美)劳伦斯·布洛克


那天是星期二,同一天晚上的稍早些时候,我去了戒酒聚会,结束后和吉姆?费伯以及另外几个人去喝了杯咖啡,回到家埃莱娜告诉我米克打过电话,“他说如果你方便的话就上他那儿去一趟。”她说,“他没说有什么急事,但我觉得有。”

于是,我从衣柜找出我的防风外套披上,走在半路上,我就把拉链拉上了。当时是九月,那种非常典型的九月,白天像八月,晚上像十月;白天会让你清楚地意识到你人在哪里,晚上则会让你清楚地知道你会往哪里去。

我在西北旅馆一间小房间里住了约二十年,旅馆位于第五十七街以北、第九大道往东几个门面。最终,我搬走了,搬到对街的凡登大厦,这是一幢建于大战前的大楼,我和埃莱娜在十四楼有一套很宽敞的公寓,窗子朝向西方和南方。

我走的方向也是朝西和朝南,朝南到第五十街,再朝西走第十大道,葛洛根在最南角,是一间老式的爱尔兰酒馆,这样的店在地狱厨房 这一带已经越来越少见了,或应该说在整个纽约都不太见到了。地上铺的是一英寸见方的黑白两色瓷砖,天花板贴着马口铁,屋子里有一座桃心木的长吧台,吧台后面的墙上是同样长度的镜面。酒馆后部隔出一间小办公室,米克的枪支、现金和文件都放在那里,另外还有一张绿皮长沙发,供他打盹睡觉用。办公室左侧留了个小凹间,尽头挂着了个飞镖盘,上方是一条剥制的旗鱼标本,门开在凹间右边的墙上,指向洗手间。

我从前门进来,先扫了一眼整个酒馆,吧台坐着几个或萎靡、或亢奋的酒客,有几张熟面孔,几张桌子边坐着的其他一些喝酒的人。站吧台后的伯克面无表情地对我点了点头,算是打个招呼,安迪则独自在后面凹间里,身子前倾,手握飞镖。一名男子刚好从洗手间出来,安迪直起身子,可能是想和他聊几句,也可能仅仅只是为了避免飞镖打到他。这个人我好像在哪儿见过,正想搜寻出记忆,但马上我又看到另一张脸,把我的整个思维扯了过去。

在葛洛根,不会有人到你桌前问你想喝什么,要酒要饮料你得自己到吧台拿,但店里还是设了好几张桌子,现在坐了半满。其中一张坐了三名西装革履的男子,其他都是两个人。米克?巴卢是个恶名昭彰的凶徒,葛洛根是他的老巢,也是这一带混混们的聚集地,但自从地狱厨房逐渐被称为克林登后,这个区域慢慢成为中上层住宅区,葛洛根遂也变为这一带新住户的聚集中心。他们或者下班后来上一瓶冰镇啤酒消暑解乏,或者电影散场后停下来喝上最后一杯,为今天画个完美的句号。另外,对于想找个地方开怀畅饮兼互吐心事的夫妻而言,葛洛根也是个不错的选择,或者,像她那样,不是跟配偶,而是和另外一个人。

她黑了,也瘦了,短发把她的脸衬得不是那么漂亮,但顾盼之间还是会闪出迫人的美丽来。她叫莉萨?霍尔茨曼,我认识她时她已结婚。我很不喜欢她的丈夫,但不知道为什么,后来,她丈夫在打公用电话时被枪杀了,她在衣橱里找到一个装满现金的铁盒,打电话向我求援,我做了些安排让她安心保留那笔钱,还解决了她丈夫的谋杀案,并在此过程中莫名其妙地跟她上了床。

事情开始时我仍住西北旅馆,后来埃莱娜和我搬到凡登大厦,又过了一年左右我们结了婚,但在这期间我仍不断地去莉萨家。通常是我先打电话,问她要不要人陪伴,她的答复永远是好,永远欢迎我去,有时,我会好几个星期不跟她联络,时间长得让我开始相信这段恋情已到此完结,然后忽然有一天,我又莫名地想逃上她的床,我拨了电话,她依然说好,欢迎我去。

一直到我说出实情之前,这件事一点也没有影响到我和埃莱娜的关系,肯定每位男士都很想知道这怎么可能,但我说的绝对千真万确,它像存在于另一个时间和空间一样。当然,此事离不开性爱,但它不完全是性,沉浸其间的味道比较像酒,事实上,这真的像喝酒,或者应该说对我而言是这样,进行的方式和游戏规则就跟喝酒一样,在我不耐烦此时此地时,我有另一个地方可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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