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贾迎春
情商指数:★☆
PART . 8“二木头”绝配“中山狼”
人物小传
任人欺凌贾迎春
贾府的千金小姐们都有专长,不是能诗就是能画,探春还有理家的才能,唯独迎春在各方面都很平庸。
贾迎春,贾府的二小姐,荣府大老爷贾赦的女儿,贾琏同父异母的妹妹,乃是庶出。居于大观园中之紫菱洲,故号菱洲。
迎春天生丽质,书中形容她“肌肤微丰,合中身材,腮凝新荔,鼻腻鹅脂,温柔沉默,观之可亲”。但“天性懦弱,缺乏才情”,是个“戳一针也不知嗳吆(哎哟)一声的木头人”,所以大家都叫她“二木头”。她在处世为人上只知退让,任人欺侮,对周围发生的矛盾采取一概不闻不问的态度。在乳母被撵、首饰被盗以及司棋被逐事件中,充分表现了她的这一性格特点。
迎春最终由贾赦做主,嫁给了所谓的“世交之孙”名孙绍祖者。而且“娶亲之日甚急,不过今年就要过门的”。说是嫁,其实是贾赦欠了孙绍祖五千两银子,也就跟卖差不多。
这个孙绍祖,完全是流氓无赖嘴脸。第八十回迎春回贾府后说他“一味好色,好赌酗酒,家中所有的媳妇丫头将及淫遍。略劝过两三次,便骂我是‘醋汁子老婆拧出来的’。又说老爷曾收着他五千银子,不该使了他的。如今他来要了两三次不得,他便指着我的脸说道:‘你别和我充夫人娘子,你老子使了我五千银子,把你准折买给我的。好不好,打一顿撵在下房里睡去’”。可见,孙绍祖没把她当做正妻看待,连猪狗都不如。
迎春回到家里啼哭诉苦,王夫人也无可奈何,只能半像安慰半像劝导地说,“我的儿,这也是你的命”。迎春只提出一点可怜的要求:“还得在园里旧房子里住得三五天,死也甘心了”。几天后,孙家来人接,她只得勉强忍情作辞,回到“狼窟”里去。
曹雪芹写了八十回的《红楼梦》就在这个地方绝笔,但第五回就有判词:“子系中山狼,得志便猖狂。金闺花柳质,一载赴黄粱。”可见她后来是被孙绍祖虐待而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