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爷,早听说你在长安所有探子中是这一份的。”周洛然让叶十朋看到他伸出来的拇指,也不经意地露出了腕上贵重的红珊瑚手串。“咱们什么时候开始?”
“现在就开始。”
左金吾卫衙门是长安城中极有限的几个大门开在大街上的地方。长安城每晚从酉时末开始宵禁,一年中只有上元夜一晚开禁,平日里,任何一个胆敢夜间在大街上行走的人都犯下了夜行大罪,而执行巡夜任务的就是金吾卫,所以,金吾卫的大门开在了大街上,便于金吾卫的兵士和暗探夜间出入方便。当然,在八百声催行鼓敲过之后,长安一百零八坊的坊门全部紧紧关闭并由坊丁把守,人们此时倒是可以在自己所在的坊中行走。
左金吾卫衙门就在皇城东面的永兴坊,大门开在了兴安门大街上。叶十朋与周洛然沿兴安门大街向南,走过崇仁坊折而向东,街南面是长安城最奢侈,最刺激,也最费钱的欢乐窝——平康坊。走过平康坊这段路,前面就是东市北街了。
在没有人犯被处死的日子里,这条宽阔如广场般的街道是一个极不稳定的集市,挤满了各种各样买卖零碎物件和闲荡的人,这种闲汉京城里面最多。叶十朋发现今天这里虽然依旧挤满了人,却失去了往日那种令人亢奋的热情,以及扑面而来的谀辞。是的,今天这里少了那些满街乱跑的乞丐,皇上下旨将城中所有的乞丐驱逐出城。真让人想不到,当人们失去了这些往日最令人厌恶的叫花子时,方才发现,他们才是这里真正的魅力和热闹。
叶十朋把周洛然领到了东市北街的兰熏馆。这是一家并不算豪华的浴馆,他站在玄关,掀起里间厚厚的棉门帘,喊了一声,就从里面钻出一个身着单衣,扯了一块毛毡披在身上的汉子。
“十爷,今儿个来的早。”这人三十来岁,细眉细眼,面上的皮肤松弛白晰,讲话也是细声细气。周洛然知道,这是那些被阉割之后却没有选进宫中的寺人,这种人只有两种前途,出家或在浴馆里当个提水搓背的侍者。
“我们一会儿再过来。”说着,叶十朋对着那人耳语了几句,那人一个劲地点头。“您老人家放心,您放心。”
那人趿上一双棠木屐送他们到玄关门口时,轻巧地伸手拉住叶十朋的袖子,悄悄道:“上次那批货都出手了,托您老人家福,利市不小。现在钱倒下来了,您看……”
“去买几车黄麻。”叶十朋头也没回便道。
与兰熏馆隔着几个店铺,是东市上最出名的一家大酒楼松鹤楼,阿喀巴的尸体就是在松鹤楼东侧的夹弄中发现的。
夹弄的地上有一块碗大的紫黑色痕迹,这是干透了的血。
夹弄很窄,只能够让两个中等身材的人侧身走过,而夹弄的另一头却是死的。这是条死路,长满了杂草。
“看出点什么来?”叶十朋故意问道,他想知道这小伙子是个什么样的人。暗探这一行干了二十年,换过了好几个皇上,而他却还活得好好的,这全仗他行事谨慎周全。
“说说可以,但我没办过这种案子,全是瞎猜。”松鹤楼的二楼上陈设精雅,宽敞明亮。周洛然与叶十朋对坐在柔软的锦褥坐席上,中间隔着两张小小的食几。
周洛然道:“要说起来,尸体出现在那个地方有好几种可能。”
叶十朋发现周洛然脸上的笑容虽仍有几分不够成熟的世故,但完全可以说得上是开朗可亲。
“一种可能是他在街上被人刺伤,自己跑到这里才倒下。第二种可能是在这个夹弄中被杀的;第三种是被移尸到这里;第四种是自杀,但这种可能性不大。”
“哪一种可能性最大?”叶十朋问道。表现欲极强是他们这一代青年的特点,不过,这小子还是有些聪明。
“长安县仵作的验尸记录我看过,他被人用利器刺穿了心肺,应当流许多血。但那个地方只有一点血迹。照我看,移尸的可能性最大。”
“讲得好。”叶十朋对这件事显得兴味盎然,翘起拇指指向身后宽大的木制花格窗子,“这下面就是那个夹弄,如果把人从这里丢下去,是不是很方便?你说呢,老贺?”
被叶十朋问到的那个酒楼伙计是个干瘦的小个子,四十多岁,蓄着两撇鼠须,正在为他们摆放杯盏。他一听这话像是吓了一跳,向周洛然溜了一眼,忙道:“十爷,您说笑了。那天这楼上坐满了看杀头的人,要是有人给杀了,我一定能看见。”
“是么?”叶十朋口中应着,目光却盯住周洛然,小心但十分坚决地问他:“如果有些事情与你我无关,你能不能听过之后就把它忘掉?”
他对我不放心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周洛然听说过叶十朋不少的事情,虽然传言往往并不准确,但许多有权势的聪明人都认为,叶十朋之所以取得过那么多的成功,多半是因为他与江湖中的各色人等保持着相互关照的微妙关系。他现在这个问题是一个明确的信号,如果自己同意,就会得到他在一定程度上的信任,同时也一定会参与到某种与大唐律法相冲突的事件当中。
周洛然虽然年轻,但并不鲁莽。他道:“只要不是犯罪,我想没问题。”
“这是仵作的记录,你再仔细看一看。”叶十朋递给周洛然一支小小的手卷。同时他觉得,周洛然是一个有分寸的小伙子,只是缺少阅历,也许日后会成为一个不错的伙伴。然后他道:“阿喀巴不是个一般的人物,早在五六年前就有人悬赏三千缗钱要他的命,所以,他在长安城里不会大摇大摆地到处乱走。你看他的伤口,边缘平整,没有搏斗挣扎的痕迹,这说明他是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被杀的。再有,他的身上穿着一件玄狐皮短袄,要想一刀刺穿那件皮袄再刺穿心肺,让这个老胡儿不出一声就死去,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办得到。”
“你是不是说,杀死他的人是个他非常亲近的人?”
“那倒不一定,也可能是个不引人注意的人。”说话间,叶十朋做出了一件出人意料的事情,他猛地伸手卡住老贺细瘦的脖子,将他翻身按倒在食几上,大叫一声:“杀人啦!”
就在这大喝声中,空气仿佛凝固了几眨眼的功夫,二楼上另外十几个吃酒的客人突然像是遇到了猛兽,连滚带爬地奔下楼去。
“看到没有?这就是当时的情景。”叶十朋松开了老贺的脖子,却抓起他的右手送到周洛然的面前。“要想让阿喀巴一刀毕命,得有这样一只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