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刺客(4)

刺客 作者:龙一


"如果,"常百兴自信是本行中的第一人,而且是个关心时事的有心人,他骄傲的个性不允许自己这样被人支使,即使来人是当朝宰相。"我是说,如果再出来一个张柬之,来个一朝改天换日,那时我是官还是匪呢?"

常百兴说的这个张柬之是在五年前发动政变,架空当时的女皇武则天,扶持中宗登基,恢复了李唐王朝的大功臣。在那一次政变中,武氏一党和投靠武则天的宠臣张易之兄弟的大臣们几乎全部被杀掉了。

"如果这世上还有张柬之那样的忠臣的话,就应该是我。"老人听了常百兴的这一句话便有些激动起来,"我今天来邀你,不单单凭的是黄金,而主要是一个义字--人生之大义。为皇上尽忠,便是人生最大的义行。至于高官厚禄、美马轻裘,那只是对功臣的酬劳而矣,并不是以利相诱。"

"有件事情我还没想清楚,如果我明日出卖了你,那么高官厚禄、美马轻裘不是来得更容易些么?我听说,那个有权势的女人可是慷慨得很。"

听到这话,老者笑了,道:"如果小兴会出卖主顾的话,这世上还能相信谁的诺言呢?"

常百兴起身向老人叉手深施一礼。大丈夫最重然诺,看来对方确是将自己当成了一个名动江湖的侠客了。两人三言两语之下就要将大唐朝政来个翻天覆地的变化,这是何等的信任与尊重!这一切让常百兴有些热血沸腾。

送走了老者,常百兴面对着矮几上那包马蹄金时才感到有几分紧张。方才的老者乃是当朝的中书令、同中书门下三品,也就是当朝宰相姚崇,姚元之。他手上的那串数珠是当年天后武则天手赐的南海贡品,如此巨大的碧色珍珠,世间仅此一粒。所以,常百兴一见此手串便明白了来人的身份。

难办的是,常百兴并不是姚元之要找的那个人。他全都弄错了。

半个月前,在东都洛阳发生了一起大案,当朝权势熏天的太平公主的大总管被人杀了,刺客就是鼎鼎大名的小兴。没有人知道小兴的真实姓名,也很少有人见过他本人。他有一个极凶残的习惯,凡是不经过中间人而直接找上他的接头人,都将被他杀掉,当然,他也会不负所托,将那位死者的事情办好。与此同时,他还有一个狂妄的藐视官府的恶习,就是他每杀一个人,都会让官差们在那人身上或左近,找到一个写有"兴"字的小小布条。

不过,小兴为人极其谨慎,他从不为同一雇主工作两次。显然,姚元之并不了解小兴的这一怪癖。

小兴刺杀太平公主的大总管那一夜,常百兴也在场,他是受一个专门收购赃物的波斯商人委托,去偷盗太平公主的奇宝--珍珠裙。珍珠裙到手后,他被大总管的尸首绊了一跤,身上沾了不少的晦气(偷儿一行不愿见血,所以他们将血称之为晦气)。

也许是他慌忙逃离洛阳的太平公主府时,便被姚元之的线人盯住了,以为自己就是小兴,才有了今天这一出戏。

一万缗就是一万贯钱,这可是一大笔财富。人们平日里常说的万贯家财,指的就是这么一笔财产。有了这么一笔钱,即使是在百物腾贵的长安城里,也可以算是一个头等财主。常百兴有些动心了。

不论从哪一方面讲,干偷儿这一行的都是些胆小的人。故老相传,每个偷儿的师傅在传授徒弟技艺之前,需要徒弟牢记的重大戒律之一就是杀人。也就是说,他们这一行的规矩是:偷窃失手时,只能自怨技艺不精或时运不济,绝不能暴起伤人,只能相机逃走。倘若偷儿伤了人,便沦为贼,那时连赃物也没有人肯收买,在本行之中自然没了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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