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世纪中叶起,随着西方资本主义的侵入,中国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深渊,很多西方国家从中国沿海口岸掠卖华工到南美洲、大洋洲和太平洋各岛充当奴隶。华工在国外受着非人的待遇,饱受了种种苦役和刑罚。
秘鲁就是当时极力进行这种活动的主力。1854年,由于秘鲁颁布了解放黑奴法令,造成了本国劳动力的极度缺乏,因此秘鲁开始实行“中国人法令”,采取鼓励掠夺中国劳动力的活动以补充劳动力的不足。
这样一来秘鲁大大地加强了掠夺华工的力度,1864年有6000多人,到1875年已达11万人。华工在异国他乡遭到了非人的残酷待遇,这引起了李鸿章的深切同情和高度关注,他说,在秘鲁,华工“十人有九人死于非命”,要是还不制止这种非法的活动,那么“荼毒人民,将何以了期”。
1869年和1871年,总理衙门分别接到秘鲁华工联名写的求救信和控诉信。李鸿章得知此事后,十分同情在外华工的遭遇。他认为朝廷应该为他们做主,应该保护华工的合法权益。
1873年8月,秘鲁与日本签订了友好条约,其全权大使葛尔西耶随后来华。他想在北京与中国签订条约,结果未能如愿。
10月中旬,葛尔西耶到了天津,与李鸿章谈判长达8个月之久。李鸿章想借此机会“严定招工章程”。而葛尔西耶却想着使拐运华工合法化。两国的想法截然对立。
10月24日,在第一次谈判中葛尔西耶拒不承认秘鲁迫害华工,反倒狡辩说秘鲁有保护华工的法律。李鸿章又举出历年来的案例为据,其中包括1869年和1871年华工先后联名所写《诉苦公禀》,叙述了华工在秘的悲惨遭遇:他们不分昼夜地工作,有时甚至在工作时还戴着枷锁,他们吃不饱,穿不暖,工作环境十分恶劣;雇主也不把华工当人看,任意刑杀,很多人无辜死去。这一切都“叠经控发有案”,中国人是不会视而不见的。只有秘鲁首先无条件送回被拐的10万华工,而且不再进行这种非法活动,中国才同意签约。李鸿章态度强硬得很。
葛尔西耶自恃有英法的支持,谈判时飞扬跋扈,以为这样能使李鸿章乖乖就范,然而却碰了一个硬钉子,吃了一惊。
10月26日又开谈判。葛尔西耶继续为迫害华工进行辩解,同时还要到北京呈送国书,想借助各国公使的力量迫使清政府就范。李鸿章拿出了华工《诉苦公禀》原件,葛尔西耶不得不在事实面前低下头来。随后,李鸿章又说:“汝国凌虐华工,我大皇帝久有所闻,亦必不喜尔递国书。”这有力地打击了葛尔西耶的企图。后来他告诉李鸿章,秘鲁与日本订约也不过7个月,所以也想与中国尽快签订条约。李鸿章反驳道:“汝来中国即耽搁三年,恐仍议约不成。”因为“拐去华人10万之多……交涉三年如何说得清楚。”这杀了葛尔西耶个措手不及,无言以对。
此后的数次谈判中,双方仍是争执不下。李鸿章告诉他中国的原则是先订立保护华工章程,由中国派员赴秘调查,然后再订约。但葛尔西耶对此积极的建议置之不理,拒绝送回被害华工。他扬言:对华工“保护不保护,全系立约不立约,欲得一言,以定行止。”他还以回国断交来威胁清政府同意签约,而李鸿章还是坚决不予让步。葛尔西耶在天津待了两个月,根本无法达到目的,他抱怨天津是“不好的地方”,便前往北京。但总理衙门仍让他回到天津与李鸿章继续谈判。葛尔西耶请来英国威妥玛、梅辉立、美国的施博和法国的林椿等各国公使和领事来调停。这些人表面上好像是中立的,实际上却是向着秘鲁一方的。
英国公使威妥玛让梅辉立来天津转告李鸿章:秘鲁不远万里遣使来与中国谈判订约,“若中国置之不理,必为各国所轻视”,催促他尽快签订条约,而且“毋庸请用御宝,亦毋庸定期互换”。李鸿章认为这是私订条约的事,坚决不答应,说:“此层实难遽(jù)允。”他对英国公使袒护秘鲁一方很是不满,对着梅辉就把威妥玛批了一通,还让梅辉立转告威妥玛,“若必强中国以难行,万万不能从命”。
1874年5月,葛尔西耶又回到了天津,重新谈判。
李鸿章十分清楚这次谈判的重要意义,知道自己担负着华工今后的命运,只能竭尽全力为他们争取权利。他在重大问题上“逐层辩论”、“再三驳改”,终于签订了《查办章程草案》,在华工的保护问题上取得了一定成果。
之后,葛尔西耶提出了条约的草稿,共51条,说要按国际习惯签订条约,态度很强硬。李鸿章也不示弱,也针对性地提出20条,这回葛尔西耶还是反对,双方都坚决不让步,谈判毫无进展。后来李鸿章考虑到如果不尽快达成协议,“在彼华人十多万人不免更受毒害”,总理衙门也示意可作一些让步。最后,李鸿章依国际法与葛尔西耶就通商条约19款和已经订立的查办专条进行磋商,在双方都作出让步的前提下,于1874年6月26日签订了保护华工的《中秘查办华工专条》和《中秘友好通商条约》19款。
条约使得华工有了一定的法律保障。为了彻底解决贩卖华工和迫害华工的问题,李鸿章与葛尔西耶“反复争论,几乎舌敝唇焦至往复数十次”,终于有了令人较满意的结果,他一边向朝廷奏报,一边等着中秘建交,准备在第二年正式签约。
李鸿章接下来要解决秘鲁、古巴华工悲惨处境的问题了。年底,陈兰彬、容闳分别提交了古巴、秘鲁华工情况的调查报告。早在中秘谈判时,李鸿章已派遣容闳秘密赴秘鲁调查。这次调查取回了呈词、照片、口供以及证人,全部都显示华工的待遇比黑人更加悲惨,他们被卖开山、糖寮、种蔗和鸟粪岛等处,许多人还没有到合同年限就被打死或自尽,或是投入火炉、糖锅而死。血淋淋的事实证实秘鲁根本不执行条约。
光绪元年(1875年)六月初八日,秘鲁换约大使艾勒莫尔来华,立即遭到了李鸿章的严厉指责,说秘鲁言而无信,不履行条约,现在只有先落实查办和保护的办法,“或加订条款,或添用照会,再将前次议定和约一并互换”。李鸿章准备让秘鲁对保护华工作出书面保证,然而没有成功,于是他不再直接与密使谈判,而是奏请清政府改派丁日昌代替自己,自己则在幕后指挥。
丁日昌根据李鸿章的方针展开了外交交涉。然而,双方难有共识,谈判几乎陷于破裂。就在这时,英美提出担保,说秘鲁在换约之后肯定会交出照会。李鸿章还是强硬地坚持原先的意见,同时他致函总理衙门说:从前尚未深熟该处凌虐华工情形如此真切,尚可含容将就,自陈、容二员节次分往详查,始熟该国虐待华工甚于犬马,受虐自尽者,每日不知凡几。凡有血气之伦,莫不切齿。今若不于照会内剀(kǎi)切议明,即含混与之换约,则是从前既往之华工不能使生,而随后复往之华工又将就死,而十数万日在水火,喁喁(yú)待援之人,更无来苏之望矣。
他提出,为保护华工的利益,必须慎重换约。朝廷同意了他的意见。他向秘鲁大使提出了最后通牒,宣布如再不让步,中方将采取行动:
一、暂缓批准条约;
二、将秘鲁违约及虐待华工情况公诸各国;
三、若依然拒绝于换约时添入照会,则不必去北京。
艾莫勒尔非常被动,他懊恼地说:“看来莫若立即去日本好了。”
有了容闳的调查材料,李鸿章和丁日昌在谈判中更显强有力了,对艾莫勒尔说:“华工受苦之地方,受苦之时候,及欺凌人之姓名,皆确可凭。”
在事实面前,艾莫勒尔只好承认“容闳所言华工受虐情形算得凭据”。这样,他开出了相关的照会,李鸿章也在一些无关大局的问题上作了让步。七月初七日,艾勒莫尔发表了一项声明,要保护华工:秘鲁将给予“中国移民以最积极的保护,防止他们遭受最低限度的虐待”;保证他们“能安居乐业”以及“他们的人身安全与财产”;并保证对中国所派使者给予密切合作,与之切实商议华工事宜。中秘条约也在这一天于天津正式签订。
《中秘查办华工专条》是中国近代第一个保护侨民的条约。李鸿章要让所有在外的华工都知道,朝廷还没有忘记他们。大清国虽然力量微弱,但还是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保护自己的臣民。李鸿章说,海外华侨如果知道朝廷还惦记着远在异国的他们,那么一定会激发他们的爱国之情,激起他们效忠中华的正义之心。李鸿章由此想到,华工在外距离中国遥远,朝廷根本无法知晓他们的情况和安危。于是,李鸿章还考虑到如何向海外各国派遣使者。清政府深以为然,决定派陈兰彬为出使美、西、秘国大臣,容闳帮办一切事宜。不过直到1878年初,在清政府简派公使已将近3年的时候,陈兰彬才磨磨蹭蹭地出洋赴任。
《中秘查办华工专条》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在秘鲁华工的待遇。这是中国近代史上具有标志性意义的护侨条约。从开始谈判到正式换约,经历了激烈的辩论,长达两年之久。事实证明李鸿章是近代史上保护华工政策的首倡者,也是积极的推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