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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消夜的繁华旧梦(一):小引

过得去 作者:杨葵


工作或是玩,熬到半夜经常要补顿吃的,就是所谓消夜。

“宵”除了“夜”的意思外,还有“小”的意思。如果有人对你说“毋迩宵人”,是劝诫你不要近小人。“消”呢,除了消失、融化这些解释外,还有“享受”之意,用法好比消遣、消夏晚会,等等。“宵”、“消”二字包含的这两重含义--“小”和“享受”,正是消夜或者吃夜宵的精神所在。

消夜很少大鱼大肉,常常只一小碗粥,小碗面,精致小咸菜,再配几样小点心。消夜一般不喝酒,喝也是小酌,不求痛快淋漓,但求入心入肺。夜深人静,好像惟其如此,才配得上叫享受。果真大口喝酒、大块吃肉,那是刚下火车饿极了,这一吃,已和消夜无关,只是在补偿耽误了的正餐。

按中国人传统观念,早、中、晚三顿正餐是根本,也是全部,人体所需全部养份和味觉的需求,皆可藉此解决。如果进而精心搭配食材,它们甚至可以养生治病、延年益寿。正餐如此全能,所以通常被称为“大餐”。相比之下,夜宵就很旁枝末节,显得很小,有时小到让人心痛。比如消夜在曾经的很多年中,就被看作是浪费、败家子儿、资产阶级生活方式,受到人们的轻蔑。有一年在图书馆翻档案,看到“文革”时期一个中学老师的认罪书,深刻反省自己不良生活作风,列了很多条,其中之一是偶尔还吃夜宵。我当时想,如果吃个夜宵还要偷偷摸摸,也真够受罪。

多亏社会进步到了今天,我们可以堂而皇之地半夜出动,逐街挨巷遍寻世界各地美味;或者就在家里,煮大半锅水,下几根面,佐以上好的酱油香油小香葱,真能吃出小阳春的气息。夜宵虽小,却吃得有声有色,大有四两拨千金的意思,把一天下来的吃吃喝喝调理得平滑柔顺,舒心安康。

要说一日三餐全包全管,此外再不嘴馋我也行,不过有个前提条件,就是作息规律。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当然三餐足够。问题是,日落而不息又如何?

现代都市人越睡越晚,很多人早已变成日出而息。也难怪,白天在写字楼里繁忙劳碌,穿着呆板的制报,压抑着跃动的心;好不容易熬到夜晚,换上绚丽衣妆,尽情抒发灵性,冲进夜色就再不想回头。

夜晚的诱惑太多了,电视节目越来越多,时间也拖得越来越长。所谓晚八点叫黄金档,早已被人耻笑,因为后半夜有的是精彩。娱乐场所越来越多,酒吧KTV夜总会大排档,白天大门紧锁,即便个别开着,也是人人慵懒恹倦;街灯一亮,个个好似打了鸡血上紧发条,神采飞扬。社会越来越开放,男女情爱越来越自由,原来因为害羞,夜幕降临只能呆在家里望着天花板思春伤怀,现在大可以放胆出街,尽显好男好女本色,一幕幕悲欢离合此起彼伏,个个当事者都在默默企盼一夜到白头。

都市夜晚这曲宏大的交响乐中,消夜必不可少,虽然看上去不那么抢眼,却始终低调地站稳一个角落,好似庞大乐队中一只小小的三角铁,轻轻一敲,即具画龙点睛之妙,更如轻灵之风吹过,心底一片清凉。

过去几年非常能造,一群损友夜夜笙歌,大酒伺候,常常东倒西歪地到家,先跑阳台上向黎明的曙光立正敬礼,再一头栽倒不省人事。消夜于我们是夜夜狂欢的高潮。到如今,人困马乏,开始休养生息。夜深人静,间或想起过去的日子,借消夜这一视角,一幕幕生动场景如在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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