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谢有顺:陈希我小说的叙事伦理(4)

冒犯书 作者:陈希我


新房被布置得一片通红,令人窒息,几近暴力。漫长的仪式。拜天,拜地,夫妻对拜。主持人在说着祝他们一生恩爱白头偕老之类的废话。天知道呢!那些老夫妻们,他们厮守了一辈子,低头不见抬头见,就不会厌烦吗?所以才叫“厮守”吧!是“厮”着“守”着。需要毅力,需要坚忍。在坚忍中,彼此心死了,然后体会到了死的苍凉:没有这个,你就永远没有了!所以才需要庆典吧!这是盖棺仪式。

那些新娘,妆化得多么艳丽!她真的长得这么漂亮吗?像公主。她能保持多久?这婚纱是租来的,即使不是租来的,她能长久穿着它吗?即使是头婚的年轻的新娘,她很快也要沦为烂肉的妻子,大腹便便的孕妇,手脚麻利的母亲,理所当然进进出出厨房和卫生间的家庭主妇。那坐在卫生间马桶上的老婆早已经失去了窥视的价值,还有那家常便饭地对着丈夫脱光的身体。同样的一块肉。10

这样的文字,像是在揭发生活的隐痛和伤疤,当那些外面的饰物被除去,显露在我们视野里的,其实是一片难堪的景象——生活是禁不起追问的,可作家的使命,不正是要持续、坚定地追问生活底下那个精神的核心么?存在的真相,常常隐匿在经验的丛林里,不经过追问和逼视,它永远也不会显形。因此,陈希我的小说,并不是按照经验的逻辑来设计的,他遵循的是存在的逻辑,他所要描述的也是存在的图景。读他的小说,我总想起捷克作家伊凡·克里玛阐释卡夫卡的那段话,他说:“卡夫卡强烈地专注于他自身、他自己的经验和他存在的意义,他于形而上的层次上,再度体现个人内心冲突的非凡能力,使得他创造出这样一种作品,它可以将我们的注意转向我们存在的最基本的问题,从那些影响外部世界的变化转向我们精神的变化,从发生在这个世界上的诉讼,转向由我们自己参加并仅仅由我们自己进行的诉讼,从处在于我们的不合理的裁决转向那种不可避免的裁决。”11——我认为,陈希我的小说也是“可以将我们的注意转向我们存在的最基本的问题”的作品,至少,他一直在这样努力着。他向存在极致进发的方式,使他能够看到生活下面坚硬的部分,看到黑暗之下的光,这是他不同于其他作家的地方。比如,同样是写“不幸”,一些作家可能就流于展示艰难或残忍的生活场景,把“不幸”理解为遭遇上的苦难,但陈希我笔下的“不幸”,因着他有沉潜于生活底部的能力,这个“不幸”就不仅是遭遇上的苦难,也是存在论意义上的苦难;同样是写欲望,一些作家可能满足于展示欲望的细节,把放大的欲望合法化,以此来理解现代人生存的变化,但陈希我却把从人的本性上说往往不可能去征服的欲望,理解为我们肉身的沉重,灵魂的残疾,他通过欲望所要书写的是我们的大绝望。

陈希我小说中的妄想,疯癫,自我折磨,吸毒,假性性交,补肾,这些近乎惨绝人寰的变态,正是导源于他所指认的这种大绝望:在绝望中要想继续生存下去,那你惟有付出变态的代价。二十世纪的文学,从卡夫卡开始,作家笔下的绝望者,最终几乎都走向死亡——死似乎成了绝望惟一的结局。这个思想在中国的先锋作家身上得到了广泛的实践。从绝望走向疯狂,直至死亡,它一直是先锋文学的母题之一。陈希我的出现,为存在的绝望拓展了边界。他不愿意用一种简单的方式来解决人物内心的绝望,因为即便是死亡,在苦难重重的人类生存中也已经并不可怕。真正可怕的是死不了、却只能变态地活着的悲惨景象。德国诗人胡腾有一句诗说:“心灵觉醒了,活着便是件欢快的事。”反过来说,心灵若昏睡乃至死亡了,那活着便是件恐怖的事情。陈希我之所以不让他笔下的人物轻易地死去,就是为了用他们变态地活着的代价,来进一步暴露我们生活所面临的深渊状况。

说到变态,我想起若干年前陈希我的那部长篇小说《放逐,放逐》12。他在里面写了虐恋,这也许是中国当代文学中最早涉猎虐恋的作品之一。人在绝望的时候,只能靠虐待和受虐获得生存理由,我印象中涉猎此类题材的作家有王小波。可是,王小波的虐恋是对政治压迫的一种反抗,而陈希我笔下的虐恋则更多的是关注人性本身。《放逐,放逐》有一个颇为深刻的结尾:一对通过虐恋建立起感情的一老一少,一男一女,女子把碎玻璃扎进老头的心脏,老头居然仍引导女子逃亡,直到他估计女子已经安全逃脱,他当着跑来的人们的面,将玻璃尖刃更深地扎进自己的心脏,喊道:我自杀!

——可以说,这种虐恋意识一直在陈希我的作品中闪烁。特别是到了短篇小说《我疼》这部作品,他对虐恋的关注远远超过了《放逐,放逐》。在《我疼》中,那个总是感觉身体疼痛、害怕性交给她带来更大痛苦的女孩,居然缠着男人成就她这样的痛苦。虐恋就是这样的特点,“他所怕的就是即将发生的事,就是他要迎上去的事,就是他在虐恋活动中为自己所安排的事。”13所以,《我疼》有力地塑造了一种奇特的疼痛的形状——它看起来是来自肉体的风暴,其实正是精神疾病的生动写照。那个女孩在疼痛中磨碾,这是一种极深的肉体体验,在疼痛中,人性的脆弱、荒谬和悲哀昭然若揭:“生命的疼痛如此尖锐……,我的整个人生就是如此尖锐而赤裸裸。”我们的人生何尝又不是如此?还有那篇《绑住我吧!》,光标题就已经很明显地传递着这样的信息:婚姻是需要捆绑的。捆绑无疑是一种痛苦,一种苦难,男主人公解脱苦难的方法是把自己捆绑得更紧。“受虐者的逻辑是:鞭打我,这样我就可以宣泄而且不必为此负责了。”14于是他理直气壮心安理得地离了婚。还有《晒月亮》中的两个无望的小恋人,他们的虚拟做爱勿宁是一种彼此间的折磨。这是爱吗?虐恋者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不满足,因为感到了深层的危机。那个《我的补肾生活》中的“我”,总是喜欢用“掐”,用“揭秘”来表现他的爱,不也是危机的驱使?笛卡儿说“我思故我在”,看来,虐恋的逻辑是“我痛苦故我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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