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我所经历的1976(17)

重返1976 作者:袁敏


公安部的同志当时就傻了,他们没有想到我哥哥会签下这样的意见。他们将他一个人撂在房间里,出去商量了半天进来对他说:你这样签字就出不去了。我哥哥说:我不出去,我不能拖着这样一条政治尾巴去面对我今后的生活。僵持了半天,他们尴尬而无奈地说,那还是先让你出去吧。

出狱后我哥哥被转移到一个招待所,在招待所期间,他们继续派人轮番做他的工作,要他撤消自己的意见。他们说:这个案子已经定了,中央领导都签了字,你不要再固执了。有一个瘦高个的中年人和颜悦色地对我哥哥说,你们是路线斗争的牺牲品,我党历史上每次路线斗争总有一批人要牺牲,这是革命需要付出的代价。现在“四人帮”粉碎了,邓小平已经出来工作了,你们的目标也已经达到了,虽然坐了牢,但到底没死人,你们还算是幸运的,这样的结局你们应该满意了。

后来我才知道,这名公安人员的话并不是危言耸听,据说当时我哥、我姐、我父亲以及其他涉此案关押在北京的蛐蛐儿、阿斗和他们的父亲共七人,都被定性为反对伟大领袖毛主席的现行反革命,判处死刑。而我和母亲的户口也在我们根本不知情的情况下迁移到富阳农村。假如不是粉碎“四人帮”,我们必将家破人亡。

此时,浙江省公安局来北京接我哥哥的同志也帮着做我哥哥的思想工作。一名姓蒋的老公安对我哥说:我们大家都是这场路线斗争的受害者,我的损失比你还大。原来这位蒋公安当时是省局负责“总理遗言”案子的成员之一,1976年7月26日,他去北京送此案的审查材料,他儿子的女朋友在唐山工作,儿子便要求和爸爸坐同一辆火车去看望自己的女朋友。车到天津时儿子下车了,从那儿转道去唐山。就在那天晚上唐山大地震,打那以后,儿子就再也没有任何消息,就像从这个地球上蒸发了一样。他曾发疯一样地寻找和打听儿子的下落,但始终没有任何线索,生不见人,死不见鬼,这种莫名其妙丧子的悲苦他无法向任何人述说,他是去送死的呀!蒋公安对我哥说:假如那天我不去北京送你们的材料,我儿子是不会坐这趟火车的,不坐这趟火车,他就不会遭遇唐山大地震,不遭遇唐山大地震,那我现在可能就快抱孙子了……蒋公安说这话时眼睛湿润了。

哥哥不再说话,无论是天意还是人为,再大的冤屈比起一条骤然消失的鲜活的生命,你还能说什么呢?但是,哥哥的沉默并不表示他的认同,他最终也还是没有改变自己的意见。

陈旧的牛皮信封里还有两张泛黄的纸也许可以作为“总理遗言”这个惊天大案的结尾:

第一张纸上的内容是:中共浙江省委(决定)省委发[1978]112号关于给袁中伟同志彻底平反的决定省电力局党组转杭州市半山发电厂党委:

在“四人帮”及其在我省的代理人赖可可、罗毅进行篡党夺权的阴谋活动中,他们利用追查“总理遗言”,于一九七六年五月,对反对“四人帮”的袁中伟同志非法抓捕,实行所谓“拘留”和“保护审查”,纯属政治迫害,应予彻底平反,对袁中伟同志的一切诬陷不实之词,应一律推倒,恢复其政治名誉。中共浙江省委一九七八年十一月三十日

第二张纸上的内容是:公安部关于给袁中伟同志彻底平反的决定袁中伟同志因所谓“总理遗言”问题受“四人帮”在公安部党羽和在浙江的代理人的政治迫害而被非法抓捕,进行所谓“审查”。事实是:袁中伟同志是积极反对“四人帮”的,并和伪造“总理遗言”毫无关系。中共浙江省委为此在一九七八年十一月三十日已作出的《关于给袁中伟同志彻底平反的决定》是正确的,公安部同意中共浙江省委的这个决定。同时,撤消销毁公安部一九七七年十一月三日《关于袁中伟同志的审查结论》,有关材料予以销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一九七九年

后面的月和日被一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印章上庄严的国徽盖住了,我努力辨认了半天还是看不清楚,便放弃了努力,因为我从心里觉得,这样的平反决定对我们亲历这个惊天大案的人来说已经不重要了。

2006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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