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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志摩:一个诗人的云水襟怀(1)

北京的红尘旧梦 作者:刘东黎


   徐志摩:一个诗人的云水襟怀(1)
  
  他长相英俊,是个很受欢迎的杰出青年诗人,对“中国雪莱”的雅称颇为自得。他常坐在我的客厅里高谈阔论,一聊就是几小时。说话时好挥手,手势丰富优雅。直到如今,一想起他,就预先想见他的手。他是北方人,身材伟岸,仪表堂堂。他的手掌宽大,形状完美,且光洁得像女人的手一样。
  
  赛珍珠在自己的作品里曾这样回忆徐志摩,回忆这位生前乃至死后都有争议的诗人。他悄悄地来,又悄悄地去了。但他却在许多后世人的心里顽强地存在着。他有着强烈的民族意识和爱国热情,曾向港英当局举报并最终破获一起毒品走私案件;他曾经有过救国济世的凌云之志,曾关注并一度欲投身于中国新农村的建设,如果不是在雾中撞机身亡,说不定他会在这个领域有所成就。
  
  他常常在日落时分,骑着自行车像夸父逐日一样疾驶在英国乡间的小路上,追逐着渐渐西沉的太阳。西天上的云彩覆盖下来,夕阳在云层里放射出万缕金辉。天和人离得很近,仿佛可以一直骑到云中去,这时,在金光万道的夕阳的光辉下,在原野之中,突然出现了一大群放牧归来的羊群。这一时刻,激烈的冲动,爱情的焦躁与渴望都消融了,徐志摩说自己只觉得眼前的这些事物,包括这千万缕的夕阳光辉,都有着神圣的境界,使他情不自禁地跪拜下去。
  
  胡适说:“徐志摩的人生观真是一种‘单纯的信仰’,这里面只有三个大字,一个是爱,一个是自由,一个是美。他梦想这三个理想的条件能够会合在一个人生里,这是他的‘单纯信仰’。他的一生的历史,只是他追求这个单纯信仰的现实的历史。”所以世人看到更多的,是他的诗文才情,是他孩子气的天真,不可救药的浪漫情怀,以及悲剧性的流星般的闪现。
  
  他是一个富家子弟,却放弃唾手可得的经济学博士学位而离美赴英。他一生谢绝政府的邀请不愿当官,而愿意与平民百姓交好。他对人热情,富有同情心,活泼好动,长于交际。他有雄心,爱幻想,又容易陷入虚无的感受中。有时他想远离人间,忘掉苦恼,所以有时要到穷山僻野的寺院中去住,但却又不能忘情于世事。
  
  留学美国、英国期间,徐志摩浸染罗素、嘉本特、曼殊斐儿等一流文化人的自由思想与人生观,“我不敢说受了康桥的洗礼,一个人就会变气息,脱凡胎。我敢说的只是——就我个人说,我的眼是康桥教我睁的,我的求知欲是康桥给我拨动的,我的自我的意识是康桥给我胚胎的。”在他的《猛虎集》序言中这样写着:“……整十年前我吹着了一阵奇异的风,也许照着了什么奇异的月色,从此我的思想就倾向于分行的抒写,一份深刻的忧郁占定了我;这忧郁,我信竟于渐渐的潜化了我的气质”。这股奇异的风,铺展出了他的思想与日后人生的结局。
  
  同时,他与北京的渊源也相当深厚,曾两度在北京大学任教。上世纪三十年代的北大,在人文科学的领域上崇尚独立的精神,葆有自由的校风。徐志摩一方面受到北大自由民主的风气的熏陶,一方面也和胡适一道,带给北大文学思想上进一步的解放与启发。
  
  那是一个很有激情的年代,一些著名的文学社团相继蜂起,有茅盾、叶圣陶等人成立的“文学研究会”,有郭沫若、郁达夫等人成立的“创造社”。1923年,徐志摩与胡适发起了第三个文学社团,他们在北京西单石虎胡同七号租了一个院子,成立了“新月社”,并创办了《新月》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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