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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在渐渐褪去,但却依旧炙热,一缕缕的光线,如同多年前阅兵仪式上使用的条幅一般,照射在老式福特车的引擎盖上,为金属染上了一丝丝六月里藤蔓上的番茄那新鲜欲滴的橙色。后座上,车门敞开,她灵巧的手指抚着吉他,就如同一位娴熟的织工摆弄着梭子,织缀着一首歌。她织出的那一匹布,是令人心痛的美式和弦的呼鸣,梦幻般的颤音构筑出孤独的长路。他们在暮色中渐行渐远,赛拉斯靠在柏油路上,仿佛是在看着他们飘入阿肯色州的迷雾之中。
越过低低收割的麦田,就在远方,他们看到了伊万杰琳的影子,在高速公路的天空中留下一抹灰色的阴影,微微地颤抖着。
这就是歌的方式,不是吗?她说,这就是它触动你内心的方式,让你的心如同雏鸟的翅膀般微微颤动。
故事也是如此。他柔声地说,让她体会到他们有多么亲近。故事也是如此,它会把你的心变成小鸟。
--摘自《龙卷风之灰俱乐部》
作者:皮特·塔斯洛(也就是本人)
你们必须要明白对我来说回想过去是多么糟糕。
那时,我习惯将我的收音机闹钟调到 AM频段的最尽头,音量开到最大,每天早上七点半,我都会在一个咆哮着海地克利奥尔语的播音员的嘶吼下突然惊醒,从振奋人心这一点来说,那个声音简直好到极点。闹钟过后,我别无选择,只能把自己从床上拉起来,气喘吁吁,心急火燎,踢踢打打。我总是非常尿急。
我床边经常有一两个灌满了尿的啤酒瓶。我习惯在睡前喝上五六瓶啤酒,但是夜里却懒得去洗手间。我的室友霍巴特--一个医学系学生,对此事件可能引发的公共健康问题只提过一次。我觉得,如果他想为此做点什么,那再好不过了。
有时候我醒来时还穿着牛仔裤。我每天都穿着牛仔裤,因为它可以兼做抹布,睡觉的时候如果嫌麻烦我就不脱。所以,醒来时,我身上往往都有一层黏腻的热汗。从某种角度上说,这也不错,因为这迫使我每天都要洗澡,否则的话,我肯定能省则省。
走进厨房,我会把手探进一个皱巴巴的袋子中,袋子里是水煮式葱味酸奶薯条。抓上两满把,就是早饭。这和农夫们吃的那种健康的炸土豆块差别并不大。接下来,我会打开一瓶20盎司 装的山露啤酒。很久之前,咖啡机的过滤器就被我们搞坏了,想到我只能找件旧衣服来代替过滤,我便再也没有耐心煮咖啡了。因为你不可以用旧衣服,这对地板、咖啡以及穿在身上的衬衫和牛仔裤来说都不是什么好事。
这样的早餐结构非常好,因为不会牵扯到碗碟。在小说《蟑螂集会》中,有一幕非常惊人:普劳德富特将他所有的脏餐具装在卡车后斗中,开进洗车场去洗。有时候我希望自己也能有一辆卡车,以便如此对付碗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