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6节 我如何成为一名畅销书作家

我如何成为一名畅销书作家 作者:(美)史蒂夫·赫利


谢瑞的店中装饰着电影《捉鬼敢死队》的尼泊尔风情海报。谢瑞热爱《捉鬼敢死队》,而且他也喜欢我,所以他是个不错的家伙。

"好啊!皮特。"

"嘿,谢瑞。"

"你昨晚上看柯南·奥布瑞恩脱口秀了吗?"

"没。"

谢瑞喘着气低声笑笑说:"哦!他讲了一个关于女人大腿的段子。天啊!"

这也许并不是我们那一天的对话,不过我们的对话差不多就是如此。实际上,我认为那一天他待在后面,是为某种动物设置陷阱。所以我通过他那个长得像南瓜的老婆点餐,要了一份尼泊尔煎鱼,这是表面上涂了菠萝果酱的鱼肉块,售价三块九毛九。

那天唯一的另外一个常客也在。那是一个身体歪斜的兔唇老人,总是穿着新英格兰爱国者 的夹克,吃咖喱汉堡,喝百威淡啤。他吃完东西后,就会晃到我身边,给我讲他住在亚利桑那州的女儿,小时候唱歌如何像茱迪·格兰特一样动听。然后就会暗示他当海军时在朝鲜所做过的可怕的事。

听他讲完是我做过的最慈善的事业,但是今天我并不想行善。为了不理他,我特地带来了霍巴特上周日买的《纽约时报》。我一边吃一边浏览着杂志。我盯着封底上的豪宅广告,那些是在叫巴斯港或榆树拐这种地方的巨大哥特式城堡,我真想知道我怎样才能搞到那所需的三百五十万。我快速翻阅了一篇讲新一代厨房设计师的文章。

又翻过一页,一幅整版的照片吸引住了我的眼球。

那是一幅黑白照片。照片上,在一家电器折扣店破旧的窗户前,悬疑小说家帕梅拉·麦克拉夫林缩在地上,抓着一个笔记本。她趴在一个粉笔勾勒出的人体轮廓上,坚定地望着摄影机的镜头,筒状的弹力围胸,肩带上手枪的重量,加深了她那难堪的乳沟。粉笔轮廓旁边放着一本书。看不清楚那是本什么书。但你又不是意志坚定、身手矫健的罪案报道记者兼特约自由调查员越南古巴混血儿特朗·马廷尼斯,不必去意识到这是一个重要线索。

这是他们偶尔会出现的图文报道中的一幅。这组报道叫做畅销书作家,全是当下畅销书排行榜上的作者肖像。

帕梅拉·麦克拉夫林的照片暗示了"读者是美国真正的受害者"这样的编辑信息。如果你读过帕梅拉·麦克拉夫林的最新小说《时尚牺牲者》,你肯定也会赞同的。在这本书中,特朗潜入了内衣行业,用尽办法想要找出一个以婚纱设计师为谋杀对象的连环杀手。有一章特别令人恼怒,特朗乔装打扮得像个异装癖患者一样,居然引得皮革大亨一见倾心,大诉衷肠。封底上的宣传词是"血就是新的时尚"。

我咬了一口鱼,带着满嘴甜得腻死人的酱,将注意力转到了另一页上:戴着反光太阳镜的尼克·博伊尔,他是我挚爱的动作惊悚小说作家。尼克·博伊尔穿着一件风衣,头戴一顶有着"国安局大黄蜂-12号指挥车"字样的棒球帽。他背依一片蓝天碧海,坐在一艘笨重的二战时使用的两栖登陆艇的舵旁。当然,真正的尼克·博伊尔的粉丝不会把那艘船叫登陆艇。他们会认出来那是一艘 LCT Mk-5,或是别的东西。因为你不去研究那些军事器材的话,你会觉得博伊尔的书很难懂。

尼克·博伊尔长了一张牛蛙那样皱巴巴的脸,脸颊的皮肤伸展开来,就有别人的一整张脸大。我数过,他的脸上有二十六个褶子和八块各自独立的凸起。他摆出一副邪恶的美国式愤怒鬼脸,样子确实足够邪恶,看起来就像是准备端着一把 20毫米口径的机枪去干什么坏事。

尼克·博伊尔让我体会到了与武器如此紧密联系的快感,但他的眼神却道出我这个普通人的弱点。他有所保留地望着我,仿佛知道我不配与他并肩作战。他看着我,仿佛我最应该做的事情就是从他面前消失,不要挡他的路,这样他就能够射出穿甲的弹药,为那些不知道自由有何用处的娘娘腔们赢得自由。之后,在一个飘扬着战旗的小酒吧里,他会和他的同志们端着波旁威士忌谈笑风生,对着彼此沾满血污的衬衫点头赞许。

我喝了一口尼泊尔果汁,翻了一页。

接下来是乔什·侯特·克瑞狄。他的照片像是内战时期的锡版照,技术很高,不过样子有点像是那种在游乐场里能够领到的过时的相片。乔什·侯特·克瑞狄是后起之秀,他写了一本叫《玛纳萨斯》的小说,讲述他的祖辈如何为了联邦而战,最后在冷港战役中壮烈牺牲的故事。写关于内战的小说是极懒惰的行为。手足相残,桃园或麦田中的战斗,来自《圣经》的各色人名,复杂精妙的地理,亚伯·林肯和奴隶。有这么多东西可以引发人们的多愁善感,而它们本身就能写成一本书。

但是我自己也很懒,没有资格去指责乔什·侯特·克瑞狄的投机取巧,所以我并不讨厌他。即便是他的书进入了畅销排行榜,即便是关于这个耶鲁大一的神童的传奇档案铺天盖地随处可见,即便是《娱乐周刊》花了三版来写他,仿佛你不对他的才能佩服得五体投地你就是一个疯子,我依然可以肯定自己一点都不讨厌他。即便是我在努力消化掉一碗果脆圈时看到他在《今日秀》上用那双逢迎的大眼睛望着安 ·柯莉时,我也不讨厌他。即便是他和斯嘉丽 ·约翰逊 传出绯闻 的时候,我也不讨厌他。甚至蒂姆·罗宾斯 将执导同名的电影,而肖恩·潘 答应在其中出演格兰特的时候,我依然不讨厌他。

由于带着强烈的不讨厌的感觉,我把书页翻得太快了,手指都被纸给割破了。

在一个自然历史博物馆中,《达尔文传奇》的作者提姆·德鲁抱着胳膊,站在维多利亚时期的骨相学模型前面。

我又翻了一页,这一次我面对的是一个六十上下的男人。他和尼克·博伊尔截然不同,脸上的皮肤绷得紧紧的,就好像一面绷紧的鼓。下巴两边细细的胡须在一个狡猾的点上会合。他坐在公园的长椅上,背后是灰暗阴沉的天空。沿着他的胳膊和双腿栖息着鸟儿,各种各样大大小小的鸟。有一只就卧在他穿着灯芯绒裤子的大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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