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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中国的黄金时代(8)

大国兴亡录 作者:(美)艾米·蔡


        伴随着大规模的外交活动,唐朝人也开始喜欢上了许多外国的东西:“社会各阶层和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都表现出中国人对新奇的外国事物的浓厚兴趣。”在长安和洛阳的中国人开始穿着突厥和波斯服装,男男女女都喜欢上了野蛮人的帽子,尤其喜欢在骑射时使用。效仿突厥生活方式甚至成了某些人的时尚,有些汉人甚至在首都的闹市中支起了帐篷并住在里边。来自南亚的罕见木材被运到中国,制成了博彩用具,家具,装饰性和宗教性雕刻,用来建设华宅和宫殿,寺庙和修道院。由于外国药品,食物和香料特有的药用价值和神奇功效,中国人开始喜欢上了这些东西。优质的印度香料成为了很多人追逐的对象。据说,宫中女眷使用了大量香料,以至于香气在几英里以外都能闻到。
  
  统治阶级和普通百姓都很喜欢观赏外国动物,例如狮子、犀牛和大象,它们都是外国使节送给中国皇帝的礼物。有时,外国人本身也被当成了“商品”。富裕的中国家庭购买外国奴隶在自家做事,外国统治者也常常把音乐师,舞蹈师,侏儒,歌妓等等作为礼物送给唐朝皇宫。虽然中国人偶尔试图控制外国奢华品对自己的腐蚀,但是因为奇货可居,外国商品仍然很受欢迎。
  
  然而,喜欢外国货不能等同于喜欢外国人。大多数中国人虽然喜欢外国人的产品,但是对于他们又心存怀疑和仇恨。事实上,唐太宗与野蛮民族结盟受到了大部分儒家官员的反对,他们总是顽固地坚持中国人优越的保守思想。
  
  这种民族优越感在影响甚广的唐律(TangCode)中也有所体现,这部法律是唐太宗的法律顾问们编篡制定的,后代王朝,以及日本,朝鲜,越南曾经部分或全部地采用了它的内容。至少,在纸面上,唐律是对中国人和非中国人是区别对待的。根据唐律,外国人居住的地方通常限制在一些贸易中心城市,例如长安、洛阳、广州和扬州,以及开放的陆上贸易走廊周围。而且,外国人不能和中国人说话,除非他们之间存在贸易关系。如果未经允许,中国和外国人通婚,他们就会被流放到2000里(约400英里)以外。
  
  但是,这些条款并没有严格执行。事实上,我们很难将种族隔离性质的唐律和唐皇室的具体现实对应起来。唐太宗本人就是汉人和野蛮人通婚的后代,而且出于政治目的与游牧民族统治阶级家族通婚也是唐朝获取重要联盟的常用手段。此外,唐太宗特别乐于接受外国人和外国文化。例如,唐太宗曾经将70000名朝鲜人迁移到了中国境内,并给予那些在中国定居的朝鲜贵族和官员荣誉称号。从另外一方面来看,鉴于一些顾问的激烈反对,唐太宗专门迁移了一百户突厥人到长安生活,检验他们是不是可以融入中国文化。他还专门制定政策,确保联合军队中的汉族士兵和外族士兵团结一致,并肩作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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