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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的认知

每天懂一点创意心理学 作者:(日)原田玲仁


 设计的认知

  认知的原理
  
  当某样产品或设计摆在面前时,我们首先通过以眼睛为主的感觉器官来感知(看)它的存在。然后,将感知到的对象物与过去的记忆进行对比,或者建立新的概念。最后,得出结论,即认知(理解)这一事物。在认知过程中,我们会产生“可爱”、“帅”、“讨人厌”等印象或想象,然后加以评价。之后,印象或想象会保存在脑海中,除了对事物进行评价外,向他人描述自己对该产品或设计的印象时也会派上用场。
  
  实际上,设计师并非遵循明确的理论有目的地进行设计,也没有明确的设计理论能保证作品一定受到好评。设计中存在很多基本规则和方法,但这些指导性的理论并非设计出优秀作品的充分条件。优秀的设计师都需要长年实践来培养设计的“感觉”和“直觉”。进行设计创作时,设计师需要将自己掌握的知识和培养的感觉来一个总动员,然后对其进行复杂的组合搭配,这样才能设计出新颖的作品。
  
  可以说,设计是一个“系统”,其复杂程度很难用明确的理论解释清楚。因此,设计创造的能力常被认为是一种特殊能力,甚至有人把设计能力说成是类似“直觉”这样天赋的能力。如果真是这样,那设计就无法进步了,更不能代代相传于世了。
  
       实际上,人们长期以来围绕设计展开的研究并非一无所获。对人类视觉功能和大脑活动的各种研究,都取得了很大成果,有很多奥秘已经被揭开。在心理学和大脑生理学领域中,科学家们很久以前就展开了对颜色与形状的研究。此外,在一门叫做“感性工学”的学科中,研究人员发现人会将想象运用到创造中。然而,人的大脑根据什么标准来创造想象、什么样的设计会受到大多数人的喜爱等问题,还有待研究。在此,我斗胆用多门学科的成果来研究设计以及人类对设计的评价标准。
  
  首先,我将为大家讲解设计者如何认知设计、设计接受者如何理解设计,以及其中的原理。这部分内容涉及到人类的视觉机能和大脑机能,可能有点复杂,但却是揭开人类认知系统奥秘所必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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