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引子(3)

要有多勇敢,才能念念不忘 作者:目非


3

生日的阳光不紧不慢,不多不少地注入新的一天。

我睁开睡眼的时候,鼻子已经嗅到了烤面包的味道,一定撒了小葱和蒜,是那种让人食欲大开的香气。原本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安安越来越向贤妻良母的标准靠近,不知那个改变她的人是谁?

我咽咽唾沫,爬起,这时听到厅里有小孩细声细气的声音:“妈妈,我不要吃牛奶。”

妈妈?安安什么时候做了妈妈?

安安的声音:“不吃牛奶不会长个。虫虫要长得很高很高。”

她儿子叫虫虫?

“那是不是像爸爸一样?可以跟爸爸一起打篮球。”

爸爸?

我困意顿消。胸口猝然升起一个大大的问号,又化作浓重的惊叹号。

我立马趿鞋出去。清晨柔和的光线罩在一桌香气四溢的食物上,光线后边是一个差不多五六岁的小男孩,歪坐在椅子上,捧着牛奶,痛苦不堪地喝。

“你是谁?”他看到我,趁势放下杯子,问。

小男孩头上顶着一薄层的小黄毛,春草一样刚刚生出,一双眼睛却骨碌碌转动,看上去有点鬼灵精怪,像《聪明的一休》里那个一休哥。

我吐下舌头,作个鬼脸:“我是鬼--”

男孩咯咯笑,“骗人,鬼才不会在大白天出现呢!……那个,你爱吃牛奶吗?”

“牛奶不好喝吗?”

“不好喝,腥的,我爸爸也不爱喝,可是妈妈说,不喝不会长大,我觉得她在骗人,我看爸爸就长很大很大……”

在我怀疑自己是否在梦中时,安安端着煎鸡蛋出来了,脑后挽着松松的髻,几绺掉下来,贴在脸边,在光线的抚触下,温婉无比。她荡着轻快的笑,俯身对小男孩说:“虫虫,叫锦年阿姨。”

小男孩学我刚才那样吐下舌头,说:“她是鬼。”

我伸手去抓小男孩,男孩猴子一样爬下椅子,边跑边挑衅。意思是来啊,来抓我啊。我们俩在房间里转圈圈。安安在边上劝:“别闹了呀,快吃饭。”

我到厨房,倚着门,“嗨,不够意思啊,这样重大的事都没跟我说。”安安扑哧笑:“他叫虫虫,是孤儿院里的孩子。逢着周末,我会把那边的孩子轮流接到家里来过。这都是陈勉在时留下的习惯。昨晚因为你来,我把虫虫放隔壁了,隔壁有个跟他一样大的女孩,虫虫老说要追她。”

我忽然有了点印象,“那,他说的爸爸是陈勉?”陈勉也是孤儿,他怜己及人,在跃过生存线,手头渐宽的情况下,尽自己所能给如他那样的孩子一点成长的光与亮。

“嗯,那边的孤儿都叫我们爸爸、妈妈。他们觉得这个称呼比叔叔、阿姨来得温暖。”

我心头热一热,又陡然凉一凉,问:“那么陈勉,在哪儿?你一直知道。”

安安不言语,低着头拌菜,留给我一段白皙似藕的脖颈,我不禁想,她是否也这样给陈勉做过菜呢。低着身段,留着一截温柔。陈勉在睡眼惺忪起来的清晨,隔着厨房玻璃窗飘进来的紫灰色的晨曦,双手交叉挽住她的腰,一低头就在那脖子上刻下寸寸甜蜜。我被我的想象激得心乱如麻。

一阵后,安安抬起头,沉静地说:“锦年,我知道你在找他,我也确实知道他在哪里,但是对不起,他不让我告诉你。”

我确实一直在找他,找了很多年,找到连我自己都不敢相信还能找到他,于是,原先迫不及待的想法开始逐渐消弭,只有找的意义,而不去在乎结果。我相信,两个活在彼此时间之外的人,因为惦念,可以享有某种完整的私密空间,可以超越时光,握手、跨越。

可是,我并没有料到的是,陈勉与安安有如此富足的联系,这种了解,好比在我自以为私密的空间戳了一个洞,我忽然有一种被欺骗而至沮丧的感觉。

我尚记得,陈勉出国前,给我留一张机票:我要走了,等不到你,也要走。

我没有追随他而去,因为尚没有勇气去蔑视世俗,尚以为我们各自的人生还有其他的走法。他是一个执恋的人,我不是。我需要经历人生更多的加减乘除。

要等到在之后的人生里磕碰兜转,无从突破时,我才怀疑当初的选择,然后焕发精神、孤注一掷。

三年的孤单旅程,我以为我想明白了,可以把自己收拾得干净一点了,但形势显然与我的想象背道而弛,我每一次的准备,似乎都跟不上这急景流年的步伐。

我告别出去。外面阳光明明,晒得人脑子发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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