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在后人眼中,徐志摩常常只是一个浪漫的诗人,而在熟悉他的朋友看来,比他的诗更重要的是他的散文,比他的散文更重要的,却正是他的那种性格、热情,他的生活方式,在生活的层面,我们或许可以说他是最具有自由主义气质的一个人。有些人不喜欢他,认为他“肉麻”,鲁迅甚至骂他是“流氓”。但和他接触过的许多人喜欢他喜欢得不得了。叶公超认为“胡适之跟徐志摩完全是两种人。适之自然淳厚、冷静幽默,志摩却是风趣爽快,全然追求‘美与爱与自由’的性格。”胡适的《追悼志摩》一文引用叶公超评价徐志摩的另一些话,说徐志摩真正领略到了人生的趣味,短暂的一生都“在这永不能达到理想的追求中”,“是爱一切生活的人”,“他对于任何人,任何事从未有过绝对的怨恨,甚至无意中都没有表示过一些憎嫉的神气。他那本性的纯真似乎总不容他去追究人家的罪恶。”这确是知人之论,如果不是徐志摩的热心奔走,整天呼朋唤友,还不知道“新月社”会不会聚起那么多欧美留学回来的年轻知识分子,闻一多、余上沅、叶公超等都是一回国就参加了“新月社”。新月书店的诞生,也是他奔走最力。叶公超说过:“组织新月社,编辑《晨报副刊》,筹办新月书店都是他最热心最起劲的事。为团体的事,志摩,他是不辞劳苦的。大家都不愿干的事,总是推到他头上去,而他也独有勇气去接受,去敲上锣鼓再说。”所以梁实秋有一句话:“胡(适)先生当然是新月的领袖,事实上志摩是新月的灵魂。”
徐志摩的性格从这件事可以看出,鲁迅他们办《语丝》,他不识好歹就去投稿,当然登不出来,还被鲁迅在文章里嘲讽了一番。1925年,《晨报》主笔陈博生邀他接编《晨报副刊》,特意设宴,邀请一些知识分子发表改良副刊的办法,张奚若开口便说:“这并不是个改良的问题,这只是个停办的问题。”随后,还写了一篇短文《副刊殃》给《晨报副刊》,其中说鉴于当今思想界的堕落,现在的问题不是如何拯救副刊,而是应该一把火把它们烧掉。徐志摩一样照登不误,而且配了一段长长的编者按,说张奚若“是个‘硬’人”,“他是一块岩石,还是一块长满着苍苔的”,其身体、品行、意志、说话都是硬的,“直挺挺的几段,直挺挺的几句,有时这直挺挺中也有一种异样的妩媚,像张飞与牛皋那味道。”
这是徐志摩的本色,他身上有一种中国传统文化中没有的气质,可以说他是英美教育结出的果子。他于1897年生在浙江海宁,从1918年起,徐志摩就在美国克拉克大学、哥伦比亚大学求学。之后他又先后进入英国伦敦大学政治经济学院、剑桥大学皇家学院,剑桥就是他诗中美丽绝伦的“康桥”。剑桥岁月对诗人徐志摩一生的影响怎么估计都不会过分,在留下《再别康桥》一诗后,他于1922年8月起程回国。
徐志摩与陆小曼的婚外情,从离婚到结婚乃至婚后,都曾闹得沸沸扬扬,颇遭舆论厚非,也为一些亲友所不理解。徐志摩和陆小曼结婚本来想请胡适做证婚人,胡太太气得不得了,当着叶公超的面就骂胡适。再加上胡适7月份就要出国,所以他出面再三请求徐志摩的老师梁启超做证婚人。为了徐志摩与陆小曼的事,胡太太一天到晚骂胡适。有一次叶公超在胡适家里,她又当面骂胡适,骂《新月》的这些人,用很粗的话骂,骂得他们都不说话。她说:“你们都会写文章,我不会写文章,有一天我要把你们这些人的真实面目写出来,你们都是两个面目的人。”胡适好几次和叶公超谈起陆小曼的事,“觉得徐志摩不应该这样放任自己的去追求陆小曼。”
了解徐志摩的人都知道,“其实志摩的生活是浪漫而不颓废,在几年之内他发表了许多的著作,有诗、有散文、有小说、有戏剧、有翻译,在语言文字上更独树风格,是一般人难望其项背的。”(叶公超语)这一点,我们哪怕读一则当年他在《晨报副刊》为青年沈从文作品写的“编者按”就够了:
作者的笔真像是梦里的一只小艇,在波纹瘦缣缣的梦河里荡着,处处有着落,却又处处不留痕迹;这般作品不是写成的,是“想”成的。给这类的作者,批评是多余的:因为他自己的想象就是最不放松最不出声的批评者;奖励也是多余的:因为春草的发青,云雀的放歌,都是用不着人们的奖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