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3年1月28日,他在《努力周报》第39期发表短文“就使打破了头,也还要保持我灵魂的自由”,就是血性文字,他同意“无理想的民族必亡”的说法,批评当时的社会政治走的是卑污苟且的路,最不能容许理想,“因为理想好比一面大镜子,若然摆在面前,一定照出魑魅魍魉的丑迹。”他赞美蔡元培不忍同流合污的“不合作主义”,在他的心目中,蔡元培不是“憨大”,不是“愚不可及的书呆子”,而是“卑污苟且社会里一个最不合时宜的理想者”。他在蔡身上看到的正是理想的火星,他呼吁:“要保全这点小小的火星不灭,是我们的责任,是我们良心上的负担;我们应该积极同情这番拿人格头颅去撞开地狱门的精神!”
1924年,面对一个“一团漆黑”、“沉闷的时代”,他在写下《毒药》等诅咒诗之后,“心头的紧张才渐渐的缓和下去”。1928年,他痛骂国民党中央政府是“昏庸老朽的收容所”。1929年冬天,他在苏州女中演讲,痛斥当道的“妖魔”--“他们的贪,他们的毒,他们的野心,他们的威灵,他们手擎着全体民族的命运当作一掷孤注。”
满脑子理想主义的徐志摩没能用头颅撞开地狱之门。1931年11月19日,他乘坐的飞机不幸在山东济南附近的党家庄上空撞上了一座山,刹那之间,一代诗人化鹤归去,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年仅33岁。
面对徐志摩的死,他的朋友们无比沉痛,他们忘不了那个生气勃勃的志摩,忘不了那个浑身有使不完劲的志摩。1931年底,《新月》的“志摩纪念专号”刊出朋友们对他的怀念文章,算是永久的告别。但他的朋友又如何能忘得了他的热忱和活力。叶公超总是想起志摩生前闪烁的眼睛,嘴唇两端的曲线,稍微前倾的头部,想起他的灵敏和同情的幽默,特别是他的风趣,认为他和雪莱一样,一面对自己不满、对人生不满,一面却仍然充满了“勃勃的生气和不败的兴致”。“志摩与人认识十分钟就像二十年老友,从跑堂、司机、理发师……什么人都是朋友,看起来他好像是从来没有受过挫折和痛苦的人,永远充溢了蓬勃的生气和不败的兴致。因此,没有了他,《新月》也就失去了灵魂;《新月》原本固定每次两桌的饭局,在他死后也就没有了。”
徐志摩自称是一个“不可教训的个人主义者”,他所信仰的“德谟克拉西”在他看来就是普遍的个人主义,“在各个人自觉的意识与自觉的努力中涵有真纯德谟克拉西的精神:我要求每一朵花实现它可能的色香,我也要求各个人实现他可能的色香。”1923年10月28日,徐志摩即将离开西湖,吃蟹,喝酒,大夸冬笋真好吃。他在日记中写下:“一天的繁星,我放平在船上看星。沉沉的宇宙,我们的生命究竟是个什么东西?我又摸住了我的伤痕。星光呀,仁善些,不要张着这样讥讽的眼,倍增我的难受!”他短短的一生,上下求索,反复折腾,写诗作文,办刊结社开书店,他所求的在根本上就是“灵魂的自由”,这是他生命的理想,他使尽所有的力气生活,想做一个“平常人”,他全身心地追求“美与爱与自由”,去拥抱那天边的一钩新月。在他的生命中,生活本身是高于诗,高于散文和一切艺术、一切学问的。“我们的生命究竟是个什么东西?”他其实已经用自己全部的生命回答这个问号,他已实现了“他可能的色香”。
春去春又来,今天,就算我们想再寄一袋西湖边的桃花给徐志摩,也已无处可寄。一如二十多年前,海峡对岸,一盏孤灯之下,衰迈病弱的叶公超谢世前夕,再次想起永远年轻的志摩时所说的--
“世界上只有他这样一个人,再没有第二个了。”
本文主要参考书目:
1.虞坤林整理,《徐志摩未刊日记》,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3年版。
2.来凤仪编,《徐志摩散文全编》,浙江文艺出版社,1991年版。
3.顾永棣编,《徐志摩诗全编》,浙江文艺出版社,1987年版。
4.《徐志摩全集》,香港文化图书公司,1983年版。
5.张新颖编,《储安平文集》,东方出版中心,1998年版。
6.陈子善编,《叶公超批评文集》,珠海出版社,1998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