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书中谜》第一部 第2节(1)

书中谜 作者:(美)雪瑞登·海伊


每年,我都会和母亲一起到澳洲大陆,去悉尼采购帽子和做帽子的配饰。而每一次,我们都一定会在城里度过我的生日——那个举国欢庆的日子。最初,我们住在索菲亚大街萨瑞山的一家寄宿旅馆,旅馆的老板娘茉莉是母亲的旧相识——那是在母亲移居到塔斯马尼亚岛之前的事了。那个时候的母亲还只是一个人,过着我无从知晓的生活。茉莉是个身材肥硕的女人,眼睛小小的,头发染过,总是一副怒气冲冲的样子。她就像一只喜鹊,一身的黑白打扮,紧紧张张地为自己讨生活。小旅馆房价低廉,空气中到处弥漫着一股煮熟的青菜味道。五岁之前,我因为人太小,没办法跟着母亲到供应商那里去采购,所以每次我都不得不被留下和茉莉一起度过几个小时的光景。

在我的记忆中,母亲不在的那几个小时感觉令人窒息,我并非真的无法呼吸,但是只要母亲一离开我的身旁,那种窒息感便随之而来。我悄无声息地待在空气污浊的旅馆大厅里,生怕稍有不慎而打破了精心维护的平静,延迟了母亲的出现。一旦母亲归来,我便开始大声地喘着粗气,死而复生一般。

“啧啧,这丫头可是我见过的最安静的孩子了,萨维奇太太。”每次,茉莉都会摇着头对我母亲嘟囔,“这么老实的孩子可不多见,我倒是挺愿意替你照看她,一点也不惹麻烦。但是看上去,这孩子好像只为你一个人而活着似的。”

母亲总是回答:“是啊,她只有我这个妈妈了。”

“明年,罗斯玛丽宝贝儿,你就可以和我一起去采买了,”母亲向我保证,“你不想离开我,我更不想丢下你啊。”

于是,接下来的每年采买,我都和母亲一道去针线商那里选购针头线脑,到堆满兔毛和海狸毛的皮革作坊看货,要不就是去买各种光溜溜的木质的、金属质地的人头模型(模型的颈部还看得到螺丝)。总之,所有制作帽子的材料和配饰我们都要看一遍。这些店铺前面的门市房大都敞亮而凉爽,后面的加工作坊却是水汽腾腾地闷热,因为在制作过程中要利用水蒸气使帽子成型,还能起到除垢的作用。

供货商们都很喜欢我。在母亲忙着订货、盘点新款式的时候,他们给我拿来五光十色的纽扣和长长的丝带让我在一旁玩儿。我像一只园丁鸟,只要是亮闪闪的东西我都喜欢。除了玩儿的,我还能吃到三角形状的三明治,用配着吸管的磨砂玻璃杯喝牛奶。我简直就像富有的苏丹小公主一般,这些不值钱的小东西就是我的宝藏。

弗伊斯是一家向大商店供应配饰的店铺。店里的陈列室中有整整一面墙都排满了狭长的木头抽屉——那柜子有半个多世纪的历史了——里面摆放着店主的收藏,有各式的小饰品、拉链、纽扣、皮革样品、绢花、做成鱼鳞样的半透明金属小亮片、玻璃珠子、染色剂、不知名的鸟羽毛,还有蜡制的水果点心……所有这些光鲜亮丽的小东西都是用来做帽饰、鞋饰、装点衣领或腰带的。它们来自世界的各个角落:那些马克赛石来自于捷克斯洛伐克,亮晶晶的宛如金属钻石;莱茵石产自法国。它们就像是海盗的宝藏一样,被珍藏在最深最隐蔽的抽屉里。

我一度想过,这么多光怪陆离的漂亮饰物,莫非只是因为我的渴望而在旋扭转动,在抽屉拉开的那一刹那才变出来的吗?对于当时小小的我而言,这一面墙的抽屉里承载的是整个世界!

作坊里的女孩子们都说,我以后一定会出落成一个美人。“看看她的头发就知道了。”她们说。母亲却依然怀疑。我长着一头浓密的红发,看上去像假发。这一点一定是像极了我的父亲。我的绿眼睛和布满雀斑的皮肤大概也来自于他的遗传。母亲的头发是黑色的,与之相配的是一双深邃的蓝眼睛。她的身材娇小,却很结实,胸部高耸,奶茶般洁白的皮肤完美无瑕。我和母亲相像的地方实在是太少了,怎么看我也不像是她的孩子。

在弗伊斯和其他供货商的作坊里,兔毛被压进精细的毡毛做成毛毡,用来制作硬顶礼帽、浅顶软呢帽和一种特别的澳洲工作帽(名字很老气,叫做多佛帽,或者斯考特帽)。最昂贵的帽子是用进口海狸皮做的。没有人会戴着海狸皮帽子出来工作,买它们的目的只是为了收藏和炫耀。

弗伊斯作坊的最后端有一间昏暗的房间,里面堆满了各种兽皮。从旁边走过时可以闻到一股可怕的,刺鼻的碱味儿。面对着一堆堆没有生命的兽皮,我却怀有一分莫名的同感,仿佛自己也和它们一样,在默默地等待着被制作成这样或者那样的物件。母亲把我留给茉莉照看的那几个小时里,我就像这些被剥离的兽皮,感觉空荡荡的,无法呼吸。光鲜亮丽的背后是阴森恐怖的坟墓。可见,外表是具有欺骗性的。

我在悉尼的日子很快乐。我喜欢这座城市。在这里,没有人认得我们。城市之大,可以无限包容,给我们留下生存的空间。我不再是没有父亲的孤女,不再受到排挤,甚至,我不再是那个被叫做罗斯玛丽的小女孩。在城市里,没有人会询问你的身份,对你有所期待。所以,每年的这个时候,我和母亲终于做回完整、独特的自己。

就是从那个时候起,我开始收集各个城市的风景剪贴画,配上供货商们送我的漂亮纽扣和丝带,然后不辞辛苦地用胶水粘贴到一本硕大的剪贴簿上。

那些日子在悉尼的街头,你会看到一些用漂亮的、圈圈曲曲的铜版字体写下的粉笔字。这是悉尼的特色。那些粉笔字就像写给每位路人的独特信件,在人们的脚下延伸。

“这写的是什么?”我指着地上的涂鸦问母亲,那一年我才五岁。这些字母和查普斯给我的书上写的字一点都不像。

“写的是永恒,宝贝。”母亲回答,并握紧了我的手。

“三十年了,有个男人一直坚持用粉笔写这些字。这事儿现在无人不知,每次来悉尼,我都会在街上看到。”

母亲把我拥在怀里。

“是什么意思?”

“不知道,罗斯玛丽。这个字的意思是说,某件东西可以永远、永远地存在下去。可是你知道的,世上并没有这样的东西,至少人是没有办法永远活着的。任何人、任何事物最终都会消失。这一点你一定要记住,我的宝贝。”

她抬起头,若有所思地看着熙熙攘攘的悉尼大街,目光掠过我的脸,凝望着远方。

“记住,罗斯玛丽,没有什么可以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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