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讲的是一位芳华已逝的老小姐,她一时头脑发了昏,扔下城里神仙般的快活日子不过,跑到一座家具齐全的乡下大屋去避暑,结果,却发现自己卷进了一桩不可思议的罪行当中。新闻界和警察局见了这种案子,一向都是笑逐颜开,因为有了它们,他们才会生意兴隆。
二十年来,我的生活一直颇为舒坦。每一年的春天,我都会把窗台上的花种好,然后收起地毯,支起雨篷,给家具罩上棕色的麻布;而每一年的炎夏,我都会跟友人辞别,在目送她们汗流浃背地离去之后,便前往宁静的乡间,惬意地安置下来。在那里,邮差每天会送三次信,供水则不必依赖屋顶上的水箱。
然而这一次,在随后的日子里,我却陷入了彻底的疯狂。每每想起在向阳山庄度过的那几个月,我都怀疑自己是否真的活着回来了。事实上,那些痛苦经历给我的折磨正在日渐显露出来。我的头发彻底变成了灰色。昨天莉蒂刚刚提醒过我,她叫我洗头时在水里面掺一些靛青剂(bluing,一种将灰色染成银白色的染剂。——译注),这样能让头发泛出银光,不再显得那么枯黄。我素来讳疾忌医,不耐烦地打断了她的话。
“不!”我尖叫道,“我这辈子也不会用靛青剂,更不会用什么上浆剂(starch,如天然淀粉等用于使布料挺直的各种物质。——译注)!”
莉蒂说,自从那个可怕的夏天过后,她确实变得有些怯懦,可是,倒还算不上胆量尽失。天晓得这话是真是假!每次她开始哭哭啼啼走来走去的时候,我唯一需要做的,就是吓唬她要再去一次向阳山庄。对此,她的反应却是假装心向往之——单单从这点看来,你就可以知道,在那儿度过的那个夏天,绝非一次成功之旅。
关于此事的新闻报道全都捕风捉影,语焉不详。有篇报道提到过我一次,但文中的我,仅仅是事件发生时的房客。因此,我认为,我理应说出我所知道的内情。贾米森警官虽然没有给我颁发什么书面的荣誉证书,但他曾亲口承认,如果没有我的帮助,他永远都破不了这个案子。
要开始这个故事,时间得退回到数年以前,确切地说,是十三年以前。
那一年,我的兄长辞世而去,将一双儿女留给了我。当时的哈尔西年方十一,格特鲁德则只有七岁。突然之间,为人母亲的所有职责全都压在了我的肩上。
要想精通为母之道,必须从孩子甫一出世就开始练习。这就好比一个男人,开始只能抱起一头小牛犊,最后竟然可以扛着一头公牛履险如夷。无论如何,我尽了全力。
等格特鲁德过了绑发带的年龄,而哈尔西也开始需要围巾扣,并且穿起长裤时——这可让我在缝缝补补的活计上省了不少力气——我就送他们分头上了名校。自那以后,我的主要任务就变成了鸿雁传书,外加在每年三个月的暑假里,为他们重新添置行头,审查交友名单,并且在各个方面展示我已束之高阁长达九个月的养母之情。
我很怀念与他们共度的那些夏天。不久,他们先后进了寄宿学校和大学。此后的假期里,大部分时间他们都和朋友在一起。我渐渐发现,尽管自己一直定期给他们写信,但我在支票上的签名,显然要比信件上的签名更受欢迎。
不过,当哈尔西完成他的电气课程,而格特鲁德也从寄宿学校毕业,两人双双回到家里住下来时,情况便突然有所不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