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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舞,舞,舞(2)

我就是要挑战这世界 作者:(美)薛曼·亚历斯


  甚至洛杰,那个脸上被我揍过一拳的大个儿,突然之间也变成我的好兄弟。
  
  潘娜洛普和我好开心,我们还活着,活着在一起。虽然我们只是半火热的一对,但我们每支舞都没放过。
  
  十九支舞,十九首歌。
  
  十二首快歌,七首慢歌。
  
  十一首乡村流行歌,五首摇滚,三首嘻哈。
  
  那是我这一生最棒的一夜。
  
  不用说,在那套热不透风的人工纤维西装里,我全身臭汗。
  
  但那样无妨。只要潘娜洛普觉得我英俊潇洒,我也觉得自己英俊潇洒。
  
  舞会结束了。
  
  灯光啪地亮了。
  
  潘娜洛普突然想起,我们忘了请在场那个专业的摄影家伙帮我们拍照。
  
  “噢,我的天。”她大叫,“我们忘了拍照!真讨厌!”
  
  她难过了一会儿,然后她想起整晚有多开心,有没有拍照完全不是重点。照片只不过是件愚蠢的纪念品。
  
  忘了拍照让我大松一口气,我不可能有钱付那照片的。我早知道会发生这种情况,所以已经演练了一套关于掉了钱包的说辞。
  
  那整晚我都没有露馅,安全过关。
  
  我计划陪潘娜洛普走到停车场,她老爹会在车上等她;我计划亲吻她的脸颊(如果我跟她舌吻,她爹看到一定会把我给杀了)。然后,我对离去的他们挥手道别;再然后,我会在停车场等到所有的人都走了,深夜中一个人走路回家。那天是星期六,我知道有些保留区的人会从斯波坎回家,我知道他们会看到我,载我回家。
  
  那是我的计划。
  
  但是计划赶不上变化,人算不如天算。
  
  洛杰和其他几个家伙,学校里最有名的那几个人,决定开车到斯波坎一家二十四小时的餐馆吃煎薄松饼。突然之间,那变成是全天下最屌的主意。
  
  要去的人全是十二年级、十一年级,高年级的学生。
  
  因为潘娜洛普很红,尤其她只是个高一新生;而我,因裙带关系,虽然也只是新生,洛杰邀请我们俩一起去。
  
  潘娜洛普乐得快晕倒了。
  
  我却不舒服到恶心胃痛。
  
  我的口袋里只有五块钱,能买什么?也许一盘松饼,也许。
  
  我这下死定了。
  
  “怎么样,诺仔?”洛杰问,“要不要跟我们一起去宵夜?”
  
  “你说呢,潘娜洛普?”我问。
  
  “噢,我要去,我要去。”她说,“我们去问一下我爸。”
  
  老天,我唯一的生路,就是厄尔不准她去。现在只有厄尔能够救我的一条小命了。
  
  我竟然把希望全寄托在厄尔这人身上!你不难想象,在那一刻,我是有多背!
  
  潘娜洛普轻巧地跳向她爸的车。
  
  “嘿,潘娜洛美眉。”洛杰说,“我跟你一起去。我去跟厄尔说你们会坐我的车,待会儿我也会送你们回家。”
  
  洛杰给潘娜洛普取的绰号是潘娜洛美眉,⑧这可能是他认得的最长的一个英文单词吧。我恨死了他给潘娜洛普取了个小名。当他们走向厄尔时,我也发现他们在一起很登对。他们看起来很自然,好像天生一对。
  
  一旦他们发现我只不过是个印第安穷光蛋,他们真的会变成一对。
  
  来吧,厄尔!加油,厄尔!今晚让你的女儿心碎!
  
  但是厄尔很喜欢洛杰,天底下每个老爹都爱洛杰,他是他们所见过最棒的橄榄球员,他们当然爱他。谁能不爱最棒的橄榄球员?在美国,不爱最棒的橄榄球员,简直就是叛国行为。
  
  在我想象中,厄尔会说,只要是洛杰,而不是我,把手伸进他女儿的内裤里面,他就答应。
  
  我既生气又忌妒,同时也怕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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