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这些老饭馆的门口,通常总要站着一个“闲人”近人赵珩在《老饕漫笔》中写到了北京老饭馆门前站着的“闲人”。他把这些人叫做“瞭高儿的”。 瞭这里读仄音,是随时瞭望、观察来往客人的意思。“瞭高儿的”是迎送客人、让座儿打招呼的工种,这项工作现而今分给了领位小姐和礼仪小姐共同分担。“瞭高儿的”功夫全在眼睛里,顾客只要来过一次,下回准认识,于是格外殷勤,透着那么熟识、亲近,一边让座儿一边说:“呦,老没来了您,快里面请……”对于头一回来的生客,“瞭高儿的”更要客气亲热,还要分析出顾客的身份和要求,是便饭,是小酌,还是请客应酬;知道客人是要坐散座儿,还是要进雅间,绝不会错。如果正当饭口,一起来了两拨儿客人,“瞭高儿的”会同时应付两拨客人,无论生熟,绝不让人感觉到有厚此薄彼之分。
要是碰到有头回生客站在店堂中踌躇不前,“瞭高儿的”还要花点嘴上功夫,死活也得让你坐下。您看,“瞭高儿的”本事大吧。所以,一般的饭馆“瞭高儿的”工作都是让有多年经验的伙计担当,地位和收入,自然也比那些同样麻利和精明的“跑堂儿的”高了。,他的穿着不错,但不做任何实际的事,只是左顾右盼着反复张望。他在看人,看左右的来往行人,有哪些可能是想吃饭的人,尤其是其中有哪些是有可能被自己拉进来的客人。如果看准了,他就稳步上前,用最积极也最礼貌的态度与语言,去打动对方,去调动对方的食欲,然后亲切地把他领进自己饭馆的大门,再亲手把他交给迎上来的堂头或伙计。顾客进门,门里马上要作区分--看他的衣着与神态,是把他让到楼上的雅座中呢,还是请进楼下一般的大堂。这千万不能错。让应该坐雅座的进大堂,他会认为你藐视他,他会扭头就走;应该进大堂的上了楼,他也会手足无措。他不会点菜,也不敢点菜,平时他只吃惯了经常吃的那几个菜。
在楼上的雅座中,顾客点菜之后,伙计要向楼下的厨房报菜名,把几号房间要哪些菜肴(分别又是几寸盘),都用唱歌一样的声调,响亮地报给楼下的厨房与大门口的账房。厨房的大师傅听真之后,就按照这菜单依次做菜,而账房先生同样依此分别记账,等顾客吃好了就依此收钱。大饭馆都各有自己的“名菜”,顾客所以来,一般都是奔“名菜”来的。但大饭馆不能光烧制这些“名菜”,一些最懂行的“老吃家”,就专门喜欢到大饭馆去吃小菜。一是便宜,二是检验手艺和服务质量,三是吃完了把结果散布出去,还能增加自己的名声。这些人往往也是祖上有过功劳的大宅门,幼年也跟着祖上风光过。但事过境迁,过去的风光不再,这些子弟往往还依恋过去了的日子,于是就专门到大馆子中去吃小菜,也借以缅怀昔日的尊荣。
就曾经有这么一位到东兴楼(八大楼之首的那家)吃饭,专门要了一个烧茄子。跑堂的没在意,后面厨房上来了一批菜,他就先给“大户”上鱼翅海参,就把这位点的烧茄子耽误了一会儿。等最后烧茄子上了这位的桌,这位瞟了一眼,说:“叫你们堂头来。”堂头闻讯,赶忙上前,也只是瞟了一眼,立刻转身吩咐:叫厨房再做一道,重新再上。什么道理?是这菜的颜色稍微深了一点儿,是熟“过”了。本来,像东兴楼那么大的院子,厨房离顾客的距离相当远,厨师起锅时的菜只能七八分熟,端进大堂就有九分,等上了桌和顾客搛进嘴里,才正好十分。是这伙计上烧茄子慢了,端上桌就“过”了十分,那还不得找挨骂么?时间又过了若干年,除了“八大楼”和“八大居”,西长安街一带又出现了“长安十二春”。这是十二家名称带“春”字的新饭馆,口味上也不再是单纯的山东口味了,其中有南方口味的馆子。市面上卖的点心,也不再是早先的“大八件”、“小八件”与“细八件”了,同样南方带有甜味的糕点也挺进并扎根北京了。
北京人还有一种浓郁的兴趣是吃小馆。关于小馆子中的看家菜,或者说名人菜,老北京的街谈巷语中,确实留下了不少趣事。近人金受申的《老北京的生活》中提到“胡适之鱼”。“王府井大街的安福楼,前身是承华园。当其鼎盛时,许多文人常去这里诗酒流连。哲学博士胡适之曾到这里大嚼,发明用鲤鱼肉切成丁,加一些三鲜细丁,稀汁清鱼成羹,名‘胡适之鱼’。”还有北大教授马叙伦,经常去照顾中山公园里的“长美轩”的生意,“以无美汤,试开若干材物,姑令如常烹调,而肆中竟号为‘马先生汤’,十客九饮,其实绝非余手制之味也。”马先生精于膳美,对当时以自己名字命名的“汤品一绝”,似乎并不认可,但即使这样,我们现在也是喝不到这例曾经名满京城的“马先生汤”了。那时闲人多,有些人串门也不赶时候,刚说了没两句,就赶上人家要开饭。
可巧,这天人家也没准备,于是男主人便拉着来客“到外边吃点儿”。“外边”在哪儿?可能就在这家的近边,可能只走几步,也可能绕到一条小河的拐弯处。那时北京城里很有一些委婉流淌的小河,特别是在小河拐弯处风景独好。可能那小饭铺就几张小桌,但擦拭得能看见木纹。主客落座后,老板出来张罗,都认识,是熟人。主人先到后边厨房看了看,要知道今天都有哪些材料。然后就与客人商量吃什么菜,要根据“后头有的(菜蔬)”去设计。主人说了想法,客人讲了主意,老板还插了嘴,最后三合一,想出一道新菜。前边与后边只隔一道布帘子,大师傅早把前边的谈话听了个一清二楚。老板撩帘子到后头一学舌,到大师傅下锅炒菜,就更有了新工艺,那大师傅听你们几个说得热闹,他如今也想卖一卖(手艺)呢!等最后后边响勺,老板亲自把菜端了出来,大师傅一边用围裙擦手,一边跟了出来。于是,就在那个小饭桌前,召开了一个“三国四方会议”。于是,说不定这小饭铺从此又多了一个看家菜。
北京人有了钱,到饭馆里吃大菜。平时呢,就随便在街头巷尾“找”点小吃。早晨,别人吃“一般的”烧饼就油条,少年之我呢,专吃驴蹄马蹄,掰开了夹“炉壁儿”(一种炸得很焦、却又没糊的油炸品)吃。这是干什么?--不干什么。无非是我喜欢吃到与别人不一样的东西,更体会到与别人不一样的滋味。于是,我满足了,我捕捉到了别人没见过的滋味。于是我还骄傲了,我可以到处吹嘘自己的体验与“创造”。这,似乎就是北京人,至少,也是北京人性格中的一面。北京人过去觉得自己这个城市很大,无论东西南北,只要能“占”住一方,你自然就是个“人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