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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当完被告当原告(1)

女人明白要趁早 作者:王潇


受了委屈找谁管用呢?那要看是多大的委屈。一般的委屈,自己忍忍就完了,再大点的,和朋友倾诉一下也管用。

要是再大点,甚至欺负到你作为公民的基本权益上来,可能只有诉诸法律才搞的定。

真逼到那一步,对簿公堂也没什么可怕的,反正不能选择逆来顺受,这世界一定得有处说理!

目前,北京市宣武区有常驻人口55万人,宣武区人民法院每个月受理民事诉讼案件四五百件,平均到人头,全区每1000人才能摊上一件。有机会坐在被告席上的人,都是千里挑一,我户口在西城区都能轮上我,真是个幸运儿啊。

2007年一个夏天的上午,我开车在宣武区与西城区交界一条拥挤的小路上以5公里每小时的速度由东向西缓慢行驶,路两旁是小贩与群众自然形成的菜市场,人声鼎沸。

突然间,我听到有妇女在我车身后大声嚎哭:“哎哟妈呀,我的脚呀!我的脚给轧了……”只见周围买菜的人们霎时间都聚拢在我车后围观。我的大脑“嗡”地一下,意识到完了完了,我轧了人了!后半生都要以罪人身份面对伤者及其家属的可怕情景在我脑子里飞快的过了电影,我迅速开门下车,除了里三层外三层的人看不到谁在哭喊。

我一边用力扒开人群,一边横下心,准备目睹一只血肉模糊的脚,最后终于看到,一个农村气质的中年妇女瘫坐在地上,双手抱着自己的左脚,一只凉鞋丢在一边。

我定睛细看,谢天谢地,没有血迹,没有肿胀,怎么说呢,就是一只完整的脚,除了脚底很脏,脚跟皴皮和灰指甲以外,我用肉眼没看到任何异样。

周围的人显然与我看到的情景一样,没有人表现出揪心和关切,但是该妇女哭声震天,围观群众还是越堆越多,整条小路已经水泄不通。

“姑娘,你遇上碰瓷儿的了!”一个提着鸟笼的老大爷走过来低声对我说。

我惊魂未定,一个年轻的具有城乡结合部造型的小伙突然横在我面前,手指到我鼻子尖:“你把我妈脚轧了!你赔钱!”

真被大爷说中了。

围观群众太碍事,我的车被结结实实地围住,根本动不了。我又势单力薄,对方还有个小伙子,我于是决定求助于英勇的人民警察,拨打了122,交警骑着摩托几分钟就到了。

交警到了以后驱散了人群,妇女见到他哭得更凶了。

交警问:“轧哪了?”

“呜呜呜,我左脚,疼啊。”

“脚面这不没事么?”

“呜呜呜,是脚后跟。”

交警有点啼笑皆非,还是做了记录,继续问:“她车哪个轮轧的你?”

妇女做龇牙咧嘴无力回答状,抬手指了指我车的右后轮。

“她的右后轮,轧了你左脚后跟?”交警问。

妇女点了点头。

交警转头跟我说:“没事儿,你带她上医院去,该怎么看怎么看。”

妇女及其儿子有点不情愿,他们早先策划的一定是个现场交易情节,没想到演化得这么复杂。但是面对首都警察虎视眈眈,俩人也只好跟我走了。

妇女也不容易,一只鞋掉了,光着左脚单腿蹦,从大门口蹦到急诊室已经喘得不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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