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七章 当完被告当原告(2)

女人明白要趁早 作者:王潇


挂号的时候要写名字,她说她叫“刘碎枝”,千真万确,就是这个“碎”字,留碎肢。

医生捏捏她脚后跟,她大叫几声喊疼。医生很负责任地说:“红肿、淤青都没有啊,有可能是软组织损伤,别用左脚,过几天就能好。”

妇女不干,继续说疼。医生说那开点药吧,写了个单子。

我拿过单子马上去交费,心想终于折腾完了,去药房拿了一包冰袋和一盒红花油,连同单子和药一并往妇女怀里一塞,准备转身离去。

妇女说:“我没有鞋,我的鞋坏了!”呵,她还不甘心啊。

我看了看妇女的脸孔,她并不算老,但五官就是显得皱巴巴,我叹口气,掏出一百块钱让她买鞋,转身走了。

2007年的夏天很忙,我研究生即将毕业,正在赶写硕士论文。刘碎枝打了五六次电话给我,说她的脚一直疼,要我去看她。我没有去。

接下来我毕业了,毕业典礼那天我爸来了,乐呵呵地在观众席里坐着。

我穿戴着宽袍大袖的硕士服,心情激动,正准备上台从校长手里接过我的文凭,裤兜里手机震了。

我一接,对方是个严肃的男声:“你是王潇吗?”

“我是。”

“我是宣武区人民法院,你已经被刘碎枝起诉,请来法院领传票。”

“啊?”我大大地惊悚。

这时候广播里念到我们学院的名字,我赶紧跟着队伍上了台,从校领导手中接过文凭。转过身来一看会场掌声雷动,我爸正给我咔咔照相呢。我马上配合地咧嘴微笑,后来我妈还洗成大照片挂起来了,但我自己怎么看怎么觉得表情僵硬。能不僵硬么,正在自诩是国家的有为青年呢,突然就成了宣武区的被告了。

从台上走下来,我爸兴致勃勃,说要到校园里继续给我拍照。走在我爸后面,看着我爸后脑勺稀疏的头发,我决定这件糟心的事还是不要告诉他老人家了,与此情此景太不搭调。再说我已经28岁了,该让我爸省省心了。

妇女刘碎枝的举动也太让人无法理喻了,竟然碰瓷儿骗钱不成,还要把无辜的我告上法庭。我第一没有违反交通规则,第二按交警安排掏钱看病仁至义尽,她要能赢了这官司,这还是社会主义的大晴天么?

终于等到开庭,我收拾得干干净净,精神抖擞地去了。

一踏进法庭的门,空气都不一样,透着肃穆和紧张。妇女刘碎枝已经坐在原告席上,幽怨愤恨地看着我。

原告被告及书记员都坐好后,审判长才穿着大黑袍出来,服装和我硕士毕业那天的有点像。

书记员宣读完法庭秩序,审判长宣布开庭,首先请我过目妇女刘碎枝的起诉书。三页信纸,蓝色圆珠笔手写的。说不好是谁执笔,因为字体丑陋非常,看的我十分揪心。

我粗粗略过,专挑关键字眼,诸如“我的左脚钻心的疼起来,几乎昏死过去”;“无数个夜晚,我都在恶梦中看见一辆白色的帕萨特向我驶来”;“她对我的伤病不闻不问,冷酷无情”……

我被那文字深深地吸引了,真正奇文共赏。

起诉书最后,妇女刘碎枝不忘提及最关键的部分:“应该赔我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共计5万元。”

共计5万元!我惊了!

书记员说现在由被告人,也就是我来答辩。我清清嗓子,字正腔圆的开始叙述当天的事件全过程,尽量做到有理有据。我心说就得让你们看看,谁是有素质的人,谁明摆着是来耍无赖的。

说完了我看看审判长,他面无表情,书记员倒是多看了我几眼。

接下来由原告刘碎枝出示证据。

她突然呼啦啦地掏了一堆医院诊断书出来,号称是几月几日又去哪看了脚,共计多少多少钱。

然后轮到我举证,我出示了当天的交警处理单。

审判长问道:“刘碎枝,你要求赔偿你一个月的误工费,4万元。依据是什么?”

刘碎枝答:“我一个月不能干活,这一个月的钱就得她给我,她轧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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