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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当完被告当原告(3)

女人明白要趁早 作者:王潇


审判长问:“你是做什么工作的?一个月收入4万?”

刘碎枝:“我自己做生意的。”

审判长问:“什么生意?”

刘碎枝:“我卖凉皮儿。”

此言一出,法庭安静了。我想,卖凉皮一个赚4万哪!早知道我也卖凉皮儿了!

书记员使劲低着头,肩头好像微微抖动,审判长的表情有点怪,像在沉吟,又像在琢磨一个冷笑话。

审判长继续问:“你在工商哪个所注册登记的?有营业执照吗?税务登记证?纳税证明?”

经过审判长连珠炮一问,刘碎枝明显蒙了,支支吾吾说不出话。

审判长倒没问精神损失费的事儿,我觉得明明是我在精神上蒙受了很大损失,好端端的生活,开着车,莫名其妙就响起嚎哭声,莫名其妙就坐到宣武区法院被告席上来。

我越想越憋屈,审判长开始民事调解的时候,我一口咬定,我信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民事诉讼法和法律人员的办案能力,就要判,我拒绝调解!我受教育这么多年了,第一回誓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我还怕了碰瓷儿妇女刘碎枝不成?!

刘碎枝被质问税务登记证以后就元气大伤,斗志全无,竟然说不告了,就这样吧。我第一次上法庭大获全胜,以审判长宣布原告当庭撤诉告终。

直到现在,我但凡开车在人流密集的道路都会心生恐惧,反光镜里死盯着有没有人紧挨着我的车。我容易么,一朝轧人脚,朝朝怕轧脚。

相安无事过到今年,也就是2009年,又一个夏天。

这一次,我的权利被令人发指地侵犯了。我公司里的设计师无意间发现了一个网站,除了LOGO、电话及办公地址以外,整个网站的架构、设计作品、照片、文案都与我们的网站一摸一样,竟然还敢大言不惭的写着“未经授权,禁止抄袭,违者必究”!甚至连我们同事的照片,都被原封不动的陈列了,人,不能无耻到这种地步!

新的维权之战打响了,我斗志昂扬,找黑客,请律师,网站公证,一个步骤都不能少。看来,事情都要一分为二地看,轧脚事件的好处也不是没有的。那以后,我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迅猛增强,一旦怀疑权利受到侵害的时候,马上想到取证举证,对簿公堂。有白纸黑字最好,红口白牙也行,你折腾吧,你说过的每一句话,写下的每一个字,都将成为呈堂证供。

别人的任何选择和决定都有他自己的道理,尽量理解和不干涉。但如果伤害到你的心灵和财产,一定要干涉。

你折腾吧,你说过的每一句话,写下的每一个字,都将成为呈堂证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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