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次,我跟岳伟说:“岳总,我就是一跑腿的,老板吩咐做什么我就做什么。”岳伟大眼睛一翻,做惊讶状:“呀,那更了不得,那是总管呐!”从这天起,所有的人,包括主管我们部门、带我入门的那位师兄,都叫我“钱总管”。后来,公司里人人都知道的一句名言:“钱总管专治各种不服”也是岳伟造出来的,却歪打正着地在公司里广为流传。
当时,公司主要有这样几个部门:财务部,临时由任远自己管理;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人员的招聘、调动事宜,有专人负责;创意部,包括了创意总监、美术指导、设计师等等,由任远的好友欧强主管;客服部,也就是岳伟说的业务部,由岳伟主管;制作部,主要工作内容是平面及效果制作,由任远的好友李晓春负责。
现在一般国内的广告公司差不多都是这样,国外4A广告公司部门划分得更清楚一些。我们这个公司稍微特殊一点的,就是文案部门拥有一定的特权,似乎是独立出来的一个部门。之所以会出现这种状况,跟两位“牛人”的暗中较劲有关系。
先前我提到过,创意部门的总监欧强是任远的发小、好朋友,也是书香门第出身,对艺术有非常独到的见解,想让他在公司帮忙,非创意总监这个职位莫属。但是,艺术家有艺术家的缺点,那就是过于认死理,过分注重“艺术”方面的细节,忽略商业运作的需要。比如说,客户从成本角度考虑,要去掉创意中的某个细节,欧强就会拍案而起,像被人抢走了孩子似的愤怒。这就需要有一个既懂艺术创意、又熟悉商业运作流程的成熟的广告创意人协同他完成工作。出于这样的考虑,任远在另外一家公司挖来了我那位师兄。师兄就是搞广告出身的,浸染多年,艺术梦想已经不那么执着了,更懂得如何变通地迎合客户的品味。
任远的想法很完美,觉得两个人取长补短,足可以支撑起一个绝好的创意部。谁想,这两个人的气场也不合拍,到一起就会排斥,经常各执一词,闹个不可开交。最后,任远不得不想了一个折中的办法,那就是让欧强主抓创意部,师兄呢,另辟山头,成立一个文案部,专门把欧强那边的“艺术创想”落实到字面上,成为客户能够接受的可操作的广告文案。师兄本来是拒绝这种“二次创作”的,但是,任远给了他一份非常具有诱惑力的报酬,以及一个让人惊讶的许诺,所以他咬牙把这份差事接了过来——这个许诺就是,两年之后,只要他愿意,公司就交给他管理(这些内幕我当然是后来才知道的)。
这样一来,我的身份就显得挺特殊了,原本是创意部的人,后来成为文案部的,而这个文案部,“执行”的味道更重,像是把创意部设计的东西落实出来。所以,师兄很不想做,他要求任远把原本分给创意部的部分广告任务拿到文案部由他直接做。弄来弄去,文案部就成了“第二创意部”。最初,我是跟着师兄学习写文案,我勤学苦练了一阵子之后,功力大增,师兄觉得我可以独立完成一些东西了,就试着让我往创意方面发展。任远也有意栽培我,给我一个特权,可以随时在这两个部门之间“游荡”,美其名曰沟通,实际上就是两边都走走,跟两个风格不同的前辈学习。
一来二去,我跟两边的人都熟悉起来,跟两边的关系还都不错。欧强我们一起踢过球,有共同语言,我尽量不跟他谈创意的事,而是扯足球。先把他哄高兴了,勾起他的兴奋点,他就会不那么较真。然后再就广告文案的事情跟他商量。比如说,我们要根据客户的需要,把他创意的某些部分略作改动,如果直接跟他说,他就特别生气。相反,我用“足球外交”跟他交涉,先国安皇马地侃一通,看他心情不错了,再提出修改意见,他就容易接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