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乐福中国区总裁兼首席执行官罗国伟说,“一些中国本土零售商实力相当强。别忘了,如果一个本土企业在北京取得了垄断地位,那么他相当于垄断了一个像西班牙整个国家那么大的市场”。
据市场调查机构通亚公司统计,从1999年到2006年,中国零售市场规模扩大了,即平均年增长率为。按现值计算,2007年零售市场规模达到万亿元。
商务部数字表明,尽管外资零售企业在过去10年中发展迅猛,本土零售商仍占据了大半的中国市场。在2006年中国连锁零售企业100强中,只有18家是外资企业,而且只有包括家乐福在内的3家外资企业位列10强之中。
二级城市
施荣乐曾担任家乐福中国区总裁8年之久。在2008年1月卸任之际,他说,“我们在中国的发展并非一帆风顺,但是其中的酸甜苦辣的确令人兴奋”。
2002年,这家法国连锁零售商在中国的非法扩张触礁。商务部勒令家乐福对其在华的27家连锁店进行整改,并明确表示在其股份削减到政府规定的限额之前,不能再开新店。
在家乐福发展停滞、闭门整改的两年间,它的强劲对手沃尔玛却实现了飞速扩张。
于是,家乐福在解禁后立刻重振旗鼓,开始了对二级和三级城市的进攻。
沃尔玛也不甘其后。在争夺相对富裕的北京、上海和广州等大城市的同时,两个零售巨头纷纷进入较为落后的中西部地区。
2004年,家乐福在新疆乌鲁木齐开设了它在中国西部的第一家店。同年,家乐福的全球第1000家店在北京的通州区开业,这也是它在中国的第一家郊区店。
罗国伟说,目前40%左右的家乐福中国店是开在二级城市。
“在发达的沿海地区继续建店,同时在一些较为富裕的内地城市落地,这将为我们在中国的进一步发展奠定良好基础”,他说。
沃尔玛进军二级城市之旅始于2003年在江西南昌建立的大型超市。这个美国连锁商在河南娄底开设了它在中国的第100家大卖场。
“一级城市仍是我们重要的市场,但是那里在逐渐饱和;二三级城市为我们在中国提供了非常好的增长机会,我们将在合适的地方继续开店”,沃尔玛中国公司营运副总裁向国荣表示。
尽管一些业内人士曾预言,许多外资零售商会在中国市场完全开放后寻求独资,但大部分外资企业仍旧保持与中国伙伴的合资模式。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的李飞教授说,“更多的外资连锁零售企业采取并购本土中小零售企业的方式,他们看中的是本土企业所拥有的具有良好地理位置的店铺和低风险、低成本的采购和营销渠道”。
由于幅员辽阔,中国市场不是单一的,非常复杂,因此对于外资企业来讲,得到当地伙伴的帮助会更安全、更有效,李教授进一步解释道。
许多外资零售商通过收购其他零售商实现扩张。比如沃尔玛于2008年收购台湾统一集团下的好又多在中国大陆101家店铺的35%的股权。
2006年,18家外资连锁零售企业在华店铺的数量增长了15%,其中家乐福增长最高,达到53%。2007年,沃尔玛在中国的销售额达到150亿元,店铺数量增至71家。
消费者的成熟
分析人士指出,外资商业企业的扩张和中国本土零售商的进步使中国的消费者日益成熟。
人民大学的黄教授说,“中国消费者不再对国际大牌无条件地喜爱,开始懂得保护自己的消费权益”。
近几年来,有一些关于大品牌零售商的负面报道,其中包括家乐福、沃尔玛和物美,事件涉及过期食品、不安全的童装以及鱼干中发现小虫等。沃尔玛还曾因拒绝成立工会而遭到广泛的批评。
“这些丑闻的曝光反映出中国更加自由的社会环境、更加透明的管理和监督体制以及中国消费者日益提高的权利意识”,清华大学的李教授说。
刘洁/文
附录
大事记
1992年7月,国务院作出《关于商业零售领域利用外资问题的批复》,规定在北京、上海、天津、广州、大连、青岛6个城市和深圳、珠海、汕头、厦门、海南5个经济特区试办1—2家中外合资或合作经营的零售企业,外资所占股份不得超过49%,暂不兴办外商独资的零售商业企业。同时还规定,项目须由地方政府报国务院审批。
1995年6月,国务院作出《指导外商投资方向暂行规定》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将商业零售列入“限制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的乙类项目,允许有限度地吸引外商投资,但不允许外商独资。同年10月,国务院批准在北京或上海开办两家中外合资连锁商业企业,并规定必须由中方控股51%以上。
1999年6月,国务院批准发布了《外商投资商业企业试点办法》,把零售业中外合资合作范围扩大到了所有省会城市、自治区和计划单列市。
1999年11月,中美达成《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协议》。协议中,中国承诺将在销售服务领域进一步开放;“入世”以后3年内,中国给予外商投资企业更多的贸易和分销权。截至2002年年底,全国中外合资合作零售企业总数达300多家。
2004年6月1日,《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正式实施。从这天起,外资零售企业将获准在中国境内所有省级城市合法开设店铺,一部分中小型外资零售企业可由地方商业主管部门直接审批。《办法》特别说明,自2004年12月11日起,商业领域的开放将全面取消地域限制和店铺数量限制,同时允许成立外商独资商业零售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