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史记卷四 周本纪第四(5)

白话史记(上中下) 作者:司马迁


     
  诸侯有不亲睦的,甫侯告诉了穆王,于是就修治了刑法。王说:“唉,过来吧,你们这些有国家有土地的人们!我告诉你们良善的刑法。现在你们来安定百姓,该选择的是什么呢?可不是好的官员吗?该敬慎的是什么呢?可不是刑法吗?该善于处理的是什么呢?可不是狱讼的轻重合宜吗?原告被告双方都齐全了,法官就言、色、气、耳、目五方面来考察供辞,这五方面都考核证实了,认为有罪,就依照五等刑法来量刑;如果五等刑法中没有适当的处分,就依照五等罚金来量刑;如果五等罚金中没有适当的处分,无法让人折服,那就要处罚官员的五种过失了。那五种过失的弊病,往往造成依仗官势欺人和走内线所招致的狱讼,一定要调查清楚他们枉法的罪证,无论是出于哪一种过失,该定的罪都是一样的。依照五种刑法所定的罪,有疑不能决的,则有赦免的办法;依照五种罚金所定的罚,有疑不能决的,也有赦免的办法,可得仔细地考核清楚。疑狱的审判应该使众人能够诚心信服,讯问应该考求于群臣众民,如果不能核实,就不该听治疑狱,应当恭敬谨慎地执行老天的惩罚,不可轻易用刑。当受黥刑之罪(刺面而染以墨)的,如果有了疑虑,应当赦免他,只罚一百个钱,但是得核实了他的罪过。当受劓刑之罪(割鼻)的,如果有了疑虑,应当赦免他,而罚款比黥刑多一倍(案:原文作“倍洒”,洒——即蓰——是五倍,如此则较膑刑为重,显然不合理,《尚书·吕刑》作“惟倍”,依改),但也要核实他的罪过。当受膑刑之罪(刖足)的,如果有了疑虑,应当赦免他,那罚款比劓刑加一倍还要少些,也要核实他的罪过。当受宫刑之罪(男子去势,女子幽闭宫中)的,如果有了疑虑,也应当赦免他,那罚款是五百个钱,也要核实他的罪过。当受大辟之罪(死刑)的,如果有了疑虑,也应赦免他,那罚款是一千个钱,也得核实他的罪过。墨罚(即黥刑)的种类有一千条,劓罚的种类有一千条,膑罚的种类有五百条,宫罚的种类有三百条,大辟的种类有二百条:总计五刑的种类共三千条。”于是就称它为《甫刑》。
  
  穆王在位五十五年,崩逝,子共王繄扈继立。共王出游于泾水上,密康公随从着,有三个女子投奔他。密康公的母亲说:“你一定要将她们献给王。兽聚了三只以上为群,人聚了三个以上为众,女子三个就是粲(美)。而王在田猎的时候,对成群的兽不全部猎取,诸侯行事时,不完全凌驾众人,王的妇官在同一族(直系亲属)里所选取的,没有在三个以上的。而三个女子,是属于美的事物,人们以美好事物给了你,而你又有什么德行能消受呢?就连王都消受不起,更何况是你这小坏蛋呢?小坏蛋具备了天地间的美物,一定要灭亡的。”康公还是不献给王。过了一年,共王就灭了密。
  
  四十六年,宣王崩逝,子幽王宫湦继立。幽王二年,西周(镐京)的三条河川——泾、渭、洛都震动了。伯阳甫说:“周将要灭亡了。天地阴阳气的递邅,是不应失了它的次序的;如果次序错了,那是由于人民的干乱。阳气潜伏在下面不能出来,被阴气压迫着而无法发抒,这样就会有地震。现在三条河川都震动了,这就是由于阳气无法发抒,而被阴气镇压着。阳气失序而在阴气下面,那么河川的源头一定阻塞了,源头阻塞,则国家一定要灭亡。水土气通而湿润,才能生产东西,而人民可以取用;如果土地不润湿,人民缺乏财货日用,国家再不灭亡,那还要等到几时呢?从前伊水、洛水枯竭而夏亡,黄河枯竭而商亡。现在周的政声就如同夏、商的末世,而河川的源头又阻塞了。源头阻塞,河流必定干枯。一个国家的建立,一定要依靠山川,山崩塌而川枯竭,就是亡国的象征。河川枯竭了,紧接着一定有山崩。如果应着国家要灭亡,那不会超过十年的,因为十是天数的一个循环。老天所要厌弃的国家,不会超过那一循环的。”这一年,三条河川都枯竭了,而岐山也崩塌了。
  
  三年,幽王宠幸褒姒,褒姒生了儿子名叫伯服,幽王就想废掉太子。太子的母亲原是申侯的女儿,而做了王后。后来幽王得到褒姒,很宠爱她,就想废掉申后,顺便废了太子,而以褒姒为王后,以伯服为太子。周太史伯阳读到历史的记录,就说:“周就要灭亡了!”那记录上载着从前夏后氏(夏朝)衰微的时候,有两条神龙降在夏帝的朝廷前,说道:“我们是褒国的两个先王。”夏帝就占卜着,看是要杀掉它们,或是赶走它们,或是留下它们,都不吉利。又占卜要请得龙漦(龙的涎沫)储藏起来,才得到吉兆。于是就陈列了玉帛,并且以简策告请神龙,龙消失了以后,留下了漦,夏帝就用木柜子收藏起来。(案:原文作“椟而去之”,去通作弃)夏朝灭亡以后,这柜子传到殷,殷朝亡了以后,又传到了周。经过三代,都不敢打开。到了厉王末年,打开来看,那龙漦流到庭中,无法除去。厉王就命令妇人赤着身子对它大声呼噪。那龙漦就变成黑色的鼋(即蚖,就是蜥蜴),窜到王的后宫。后宫有个才七八岁的侍女碰到了它,到十五岁时就怀孕了,因为还没嫁人却生孩子,她害怕了,就将那孩子丢弃。宣王的时候,曾有女孩子唱着歌道:“桑木弓啊箕草的箭袋,就是要灭亡了周国的。”那时宣王刚好听到了有一对夫妇卖桑木弓和箕草箭袋的,宣王就命人逮捕他们,并且将他们杀掉,那夫妇俩就逃走了。在路上见到不久前后宫侍女丢弃在路旁的那个怪婴,听这孩子在暗夜里啼哭,动了哀怜,就收留下来。于是夫妇俩就逃亡到褒国。后来褒国人有罪,便请求献上那侍女所生的女孩子给王赎罪。因为那被丢弃的女子出于褒,所以就称为褒姒。在幽王三年时,王入后宫,见到褒姒,就宠爱上她,生了儿子伯服,后来终于废了申后和太子,而以褒姒为后,以伯服为太子。太史伯阳叹道:“祸患已经酿成了,谁也对它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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