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两种见地(1)

佛教的见地与修道 作者:宗萨蒋扬钦哲仁波切


  

当自我是主体的时候,它就是无明;当自我是客体的时候,它就是无明的结果。为了说明自我如何既当主体又当客体,我们再度用乙来代表那个戴着琥珀色眼镜看东西的主体。这一次呢,山也代表自我,客体自我是主体自我透过妄见滤光镜所见到的。自我在看其他东西的时候,它有主体的作用;自我看它自己的时候,它就同时具有主体和客体的作用。自我的二元化角色,在这样的话里反映出来:“我无法控制自己”、“有时候我并不了解自己”或是“我为我自己高兴”。

什么是“干扰”?自我又是如何被干扰的呢?首先,“我”、“自我”、“我自己”等名字无法指出实质的东西。通常,当你为某种事物命名时,总有个东西存在,因此能为“它”取名,但是提到自我的时候,自我在哪里,而它又是什么呢?

仔细考量一下,我们就会了解:当我们说“我”的时候,连自己也不清楚“我”指的是什么。有时候,我们一边说“我”,一边手指着自己的胸部,表示“我”就住在这个肋骨笼中。如果有人踩到了我们的脚,我们会说:“你踩得我好痛!”——“我”又变到脚趾上去了。这表示我们对于“我”到底是指什么并不确定,同时,“我”并没有一个明确的指挥所或发源地。如果你打电话给好朋友,你可能会说:“喂,是我啊!”好像确定沿着电话线传播的声波就是你。如果女朋友离你而去,你可能会告诉别人:“当我失去她的时候,也失去了自己的一部分。”这表示“你”是可以分割的,“你”的各部分不一定都在同一个身体内。

这些话看起来可能没什么,但以较深的层次来看,它们表示了我们对于自己是谁、是什么、在哪里,隐藏着疑惑。

造成这种疑惑的根本原因在于:我们一直感到自己是实质且真正的。特别是当我们情绪爆发的时候,这种真实感这样的强烈,以至于我们顺理成章地认为有个实体的东西存在,而不是幻觉,也不是由歪曲看法所引起的错误见解。

问题还不只是幻觉而已!由于我们太习惯它了,因此不知道除了它之外还有什么——所有的生命都以它为根本。我们在自我上投资庞大,所以与它片刻不离,而且不惜代价地保护它。我们把大部分的时间拿来擦亮这一副琥珀色的眼镜,设计美丽的新镜框,一直相信事物透过眼镜所显现的样子就是事物的本性。

因为我们执著于这种幻觉,又缺乏任何直接的证据来证明自我不是个幻觉,所以我们把大部分的时间用来收集某些情况下的证据,以证明自我的存在。有一种证明的方法,就是创造出一个自我可以比对的“对方”,这是以证明客体存在的方式,间接地证明了主体的存在。没有主体也就没有客体,因此只要客体存在,主体也必定存在(简单地说,我们现在是以自我为主体、现象界为客体,而不是前面“以自我同时当主、客体”的情况。然而,这两种情况并没有真正的差别,因为以现象界作为客体,只不过是把原来以自我作为客体的观念加以延伸,变成比较复杂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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