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年10月,中央农村工作部召开了全国第四次互助合作会议,决定到1955年春耕以前,将农业生产合作社发展到60万个。然而到1955年1月,合作社就已达到48万个,这已超过了原定的全年发展计划,而且还有继续扩大的趋势,并出现了较前次更为严重的急躁冒进倾向。主要问题是有些地区发展过多、过猛,一轰而起;归公的生产资料折价过低,侵犯了中农的利益;国家在统购时又多购了70亿斤粮食,全国农村出现了程度不同的紧张状况,一些地区发生农民闹退社,砍伐树木,大量宰杀牲畜等情况。为此,1955年1月中央发出了《关于整顿巩固农业生产合作社的通知》,针对许多地方发生大批出卖耕畜、杀猪宰羊、砍树等现象,提出一方面要对农民“反复进行思想教育”,另一方面要认真解决社内的重要经济问题,“组织好当前生产活动”。毛泽东当时还严肃指出:“生产关系要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否则生产力会起来暴动,当前农民杀猪宰羊就是生产力起来暴动。”但是,《通知》下达后并没有得到深入贯彻,各地合作社数量仍在猛增。
1955年3月中旬,毛泽东约邓子恢、陈伯达、廖鲁言、陈正人、杜润生谈话。听完农村互助合作和粮食征购情况汇报后,毛泽东提出,现在有些地方要停下来整顿,如华北、东北,有些地方要收缩,如浙江、河北等,有些地方要发展,如新区。“一曰停、二曰缩、三曰发”。邓子恢等积极贯彻执行了中央和毛泽东的上述方针,领导多数地区转入整顿新社,少数地区作了适当收缩。绝大多数新建立起来的合作社通过整顿、妥善地解决了存在问题,得到巩固。1955年4月21日至5月7日,中央农村工作部受中央委托,召开第三次全国农村工作会议,指出今后合作社的工作方针是:一般停止发展,立即抓生产,全力巩固,秋后看情况再定。对数量大、问题多,超过主观力量的,要适当收缩,办好互助组,照顾个体农民。会后,各地根据本地区情况,进行整顿和巩固工作。经过合理整顿,解散了2万个合作社,到1955年夏,全国合作社还有65万个。这65万个合作社在这一年绝大多数都增产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