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年4月6日至22日,毛泽东到南方视察。他沿途看见麦子长得半人高,认为不能说农民生产消极,生产消极的只是小部分。他对农业合作化形势的估量开始发生变化。从南方考察回来后,毛泽东主张修改计划,加速发展,即增加到一百三十万个左右的合作社,使全国二十几万个乡,除某些边疆地区外,每乡都有一个至几个小型的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农业生产合作社。邓子恢不赞成改变计划,认为合作化运动应与工业化速度发展相适应,不宜发展过快,还是一百万个为好。毛泽东认为邓子恢和中央农村工作部思想右倾。毛泽东对邓小平说:“邓子恢的思想很顽固,要用大炮轰。”5月17日,中共中央召开华东区、中南区和河北、天津、北京等15个省市委书记会议。根据毛泽东原来的提议,会议提出1956年发展到100万个社的意见。
1955年7月31日,中共中央召开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毛泽东在会议上作《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毛泽东的报告指出:“在全国农村中,新的社会主义群众运动的高潮就要到来。我们的某些同志却像一个小脚女人,东摇西摆地在那里走路,老是埋怨旁人说:走快了,走快了。过多的评头品足,不适当的埋怨,无穷的忧虑,数不清的清规和戒律。”“这是错误的方针。”“目前农村中合作化的社会改革的高潮,有些地方已经到来,全国也即将到来。这是五亿多农村人口的大规模的社会主义的革命运动,带有极其伟大的世界意义。我们应当积极地热情地有计划地去领导这个运动,而不是用各种办法去拉它向后退。”毛泽东的报告用了相当的篇幅从农业合作化与工业化相互关系的角度,论证加快发展农业合作化的必要性,批评邓子恢等人采取了“特别迟缓的速度”。关于农业合作化的发展步骤,毛泽东提出,准备以18年的时间完成合作化,即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第三个五年计划最后一年即1967年完成,而且采取逐步前进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