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建立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将私营工商业用起来、管起来
1953年成立的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简称全国工商联),是各类工商业者联合组织起来的人民团体,也是全国政治协商会议的成员之一。全国工商联建立以后,在广泛组织工商界人士,团结和教育资产阶级分子,培养进步民族资本家,特别是在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的筹建
建国以前,为保护和发展民族工商业以支持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的需要,我党在部分市县创立了工商业联合会。1937年河南省西峡县成立了最早的工商业联合会,1946至1948年,辽宁省、黑龙江和河南省的部分县市也成立了工商联组织。毛泽东在西柏坡中共七届二中会议上提出了建立工商联组织的构想,描绘了工商联工作的蓝图。建国以后,全国各地特别是各大城市在接收旧商会和旧工业联合会的基础上,相继成立了工商业联合会。1948年8月上海成立了工商联筹备委员会,9月接管了旧商会和旧工业联合会,1951年成立了工商业联合会。天津和北京分别于1950年和1951年成立了工商业联合会。这些组织在1950年的调整工商业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1951年2月,中共中央在《关于进一步加强统一战线工作的指示》中明确指出:必须加强工商业联合会的工作,准备建立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同时指出国营企业必须积极参加工商业联合会的活动。1951年10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总理周恩来在全国政协一届三次会议的《政治报告》中,谈到改组现有工商业组织,建立工商业的全国性组织问题,指出,私营工商业内部的经济改组已在开始,工商业联合会将逐渐成为全体工商界的,即包括各城市、各阶层和各行业的、并使中小工商业者享有平等权利的组织。改组工商联,是要使工商联的各种组织在经过适当调整以后,一方面使大、中、小户各得其所,另一方面又有利于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向他们分别地、直接地进行工作,实现领导。
在这次会议期间,全国政协常委会推定陈叔通、李维汉、章乃器负责全国工商联的筹备工作。后经过征询工商界代表的意见,与有关部门协商后成立了由18人组成的筹备处,沙千里任筹备处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