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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富内幕:食盐专卖牟暴利

话说徽商 作者:李琳琦


清人吴敬梓写的《儒林外史》中有一段奴仆经商致富的故事:徽商万学斋原是徽州盐商程明卿的家奴。他从小充当明卿的书童,十八九岁时,被程家用作“小司客”,专替主人到衙门中去跑腿传话,办理些琐碎事务。万学斋利用当小司客之便,把每年积攒的几两银子当作本钱,先带小货,后弄窝子。没想到他时运好,赶上窝价陡涨,几年工夫就赚得四五万两银子。他用这笔钱,从主人家赎回了卖身契,买了房子,自己行盐,成了独立经营的盐商。后来,生意好了,竟发展成为拥资数十万的大商人,还娶了个翰林的女儿为媳妇。

为大盐商打工的“小司客”,学会了老东家赚钱的一些窍门,靠着“卖窝”赚了大钱,由此发迹,白花花的食盐变成了白花花的银两。而这里所提到的“窝”似乎可以被看做是盐商们的聚宝盆,一旦沾上了,就能带来财气,那它究竟为何物?怎么会转到盐商的手中?对此,还要从明代盐业纲运制度确立的前后说起。

自古以来,食盐就是一种上至天子贵胄,下至平民百姓,人人都必需的消费品。历代政府无不把食盐的销售视为一大利薮,对其实行垄断。明朝也不例外。明初实行开中法,即商人如想经营食盐,须申请应募,把粮、草等物输送到指定地点(边塞或京城等地),然后由官府分润给销盐特权。

这种办法在开始时,有利于充实边储,开垦沿边荒地(商人曾在沿边雇人垦荒,称为商屯。取得粮草就地入中,换取盐引)和出售食盐。商人获利厚,有时达六七倍之多。

1492年(弘治五年),统治者认为旧开中法的比例纳米量小,而银价上涨,折成白银则更少,便废除开中法,改行纳银买引也即所谓的开中折色。后由于官府为了多得银两而滥发盐引,贵族、官僚插手专擅盐利,商人长期候支领不到盐,盐法渐被破坏。

于是明朝于1614年(万历四十二年)实行纲法,即把各商所领盐引分为若干纲(淮南十纲,淮北十四纲)每年以一纲行旧引,其余九纲或十三纲行新引。允许商人据有纲册副本为“窝本”,每年照册上旧数分配新引。纲册上无名的商人,不得参予。纲法的确立,标志着盐商被贴上“官商”的标志,最终确立了食盐由商人专卖制。“窝”就成了盐商做买卖的纲册凭据,否则就没有资格踏入盐业买卖圈子。

当初达官贵人享有“占窝”特权,现在大盐商仅仅拿出足够的银两购买朝廷“计划”内的盐引,并缴足相应的税额,就能将“窝”紧握在手吗?当然还不够,他们还需大规模的“捐输”。

“捐输”类似今天所说的“捐献”,但两者性质截然不同。“捐输”主要用于朝廷军费开支和大工程等,明朝万历年间,吴姓的徽商等人“捐输”的银两相当于“两淮税监”上缴国库银两的一半以上,数额惊人。“捐输”成了盐商向朝廷变相的一种公开贿赂,皇帝南巡和朝廷大庆活动所需的巨额费用都由盐商支付,动辄几十万至上百万。不过“捐输”是有回报的,除了捞取到其他名利外,“占窝”算是盐商获得的最丰厚的回报了。

大盐商的总“窝”保住了,就可以设法让一大批小“窝”待价而出,通过各种渠道转卖到亲朋好友手中,也可以让大家利益均沾。通过“弄窝子”,吴敬梓笔下的“小司客”万雪斋,仅花几年工夫,就牟取原始资本四五万银子。“行盐”买卖又加速资本积累,十几万银两不费手脚便流入腰包。以此类推,那些大盐商“卖窝”能赚多少银两,每年“行盐”又让资本翻了几番,恐怕一时也难以说清,但说他们“极豪富”的确不为过。

不容忽视的是,这些“豪富”主要是徽籍商人。

开中折色的实行,给徽州盐商的崛起提供了契机。他们无须千里迢迢,赴边输粮换盐引,然后再风尘仆仆南下支盐,只要到两淮或两浙盐运司纳银买引,即可在当地支盐了。两淮盐运司设在扬州,两浙盐运司设在杭州,这两处都离徽州很近。利用地理优势,徽州商人成批地投入到业盐行列中来。由于两淮盐场盐质好,盐利高,所以徽商又主要集中在扬州。扬州几乎成了徽商的独家天下。从事盐业的高额利润,使不少徽商很快致富。

纲运制的推行,给盐商带来了巨大的利益,促使徽州盐商“走向辉煌”。大部分徽州盐商是在获得垄断销售权后才迅速发迹起来的。

盐商为了便于与官府沟通,往往推举出自己的代表负责与盐政大臣交涉,维护商人的利益。盐政大臣也通过这种代表向盐商传达政府的政策、法令,催征盐课。这种代表在明代称为祭酒或纲首。由于徽州盐商大多有文化,有才干,他们往往被两淮和两浙的众商推为祭酒。从徽商出任祭酒来看,可知明代徽商在两淮和两浙盐业中已占据重要地位。

清代盐法基本继承明代。此时在两淮盐区从事盐业的商人称为散商,为了便于管理散商,官府设总商。总商,不仅负有催缴盐课的责任,而且还充当官府和散商之间的联系人。朝廷的盐业政策,依靠总商去向散商宣传并加以贯彻;盐商的利益和要求也要依靠总商向盐政大臣转达,与盐政大臣交涉。因此,这样的角色非精练干敏者不能充当。

由于徽州盐商长期经营盐业,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又有文化,熟悉历史上各朝代的盐业政策,因此不少人被推举为总商,正如当时人所说的:“两淮八总商,邑人(歙县)恒占其四”。出任总商,反映了清代徽商在两淮盐业中的势力之大。

明清时期,两淮盐区共23个盐场,销往江苏、安徽、江西、湖北、湖南、河南部分地区,涉及六个省区,共250多个州县。这一地区是经济发展较为迅速、人口相对集中的地区。以徽商为主体的两淮盐商垄断了这一广阔地区的食盐市场,财富自然如大江之水滚滚而来。难怪连万民之上的皇帝都眼红两淮大盐商,惊叹:

富哉商乎,朕不及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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