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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富内幕:两头跑跑赚大钱

话说徽商 作者:李琳琦


“贱买贵卖是商业的法则”。徽商的大笔资产主要是通过商品的不等价交换取得的。长途商品贩运活动乃是这种不等价交换的一个重要途径。

明清时期,由于区域分工和行业分工的扩大,货币使用价值的增强,使商品经济得到了空前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民小生产者被卷入商品经济的漩涡。他们的生产在一定程度上已不再是为了自用或是供本地区的需要,而是为了在市场上销售;而他们所必需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又有相当大的一部分仰赖于远方的供应。这就使得商品流通的规模日趋扩大,以致越来越多的粮食、棉花、棉布、食盐、木材、丝绸、纸张、茶叶、药材等人们在生产、生活中的必需品成为长途贩运的商品。徽州商人在这种形势下,发挥了他们传统的商业经验,纷纷致力于长途贩运活动。

当时各种商品在产地和销售地的价格往往相差很大。仅以大宗商品粮食和棉布为例,当时盛产稻米的湖广地区粮价颇贱,而粮食需求量较大的苏浙地区则粮价极贵,两地之间的粮价相差50%,有时高达100%;而棉布产地与销地的价格相差更大。康熙、乾隆时期,盛产棉布的松江地区每匹布与二斗米价格差不多。到了1806年(清嘉庆十一年),布价涨至每匹400文,米价涨到300文一斗,前者只相当于一斗多米的价钱,形成“米贵布贱”的局面了。这就首先给粮食、布匹兼营的商人们带来了“利高”的福音。

西北与东北地区天气寒冷,要多穿衣服,注重保暖。那里棉织业又落后,布价一直居高不下,如吉林的布价就高于松江的五倍,在那里耕种十亩地的粮食,还不值一件衣服的价格,故有下面的说法:

终岁之勤,不得三冬之暖。

商品地区差价如此大,便成了徽商发财致富的公开秘密。

明代嘉靖万历年间,休宁人查杰,13岁丧父,祖上留下的遗产又被他人侵吞,他同母亲、弟弟生活极为艰苦。后来,他投亲靠友到了芜湖,发现芜湖水陆交通都极为便利,是转运商品的天赐“宝地”。于是,他以芜湖为基地,往来于浙江、扬州、湖北各地,从事商品贩运活动。这一干就是30年,果然成了大富商,当初和他一起出来闯天下的伙伴们,无不高抬拇指,啧啧称赞。

明末,歙县人潘侃随父入蜀经商,发现父亲经商地域过于单一,认为要挣大钱,必须周转四方。如果经商视野仅仅局限于四川一地,那是“坐困一隅”。于是他从父亲手中拿了部分资金,往来湖广与苏浙之间,从事长途贩运的买卖,不久就成了大富商。他的两个儿子继续采用这种办法,也都先后致富。

这“致富”中间其实有着许多具体操作上的伎俩。其中之一便是利用小生产者的贫困,采用种种手段在商品产地压价收货,运至销售地区又故意哄抬价格抛售,拼命拉大两地价格的“剪刀差”。

湖广产粮区秋天收割时,粮商常压价收购,这是利用农民急于卖粮还债和缴纳赋税的心理。苏浙地区“以布换米”已成一种惯例:

清晨抱布入市,易花、米以归,来旦复抱布出。

灾荒之年米价上涨,织工守着一大堆棉布卖不掉,家中已无米下锅。原来是大小商人串通一气,故意闭门不收。布价跌至“血本甩卖”时,他们才以“慈悲为怀”进行收购。此时,商人即可高价卖粮,又能低价收布,而所收之布又可运至行销地点高价出售。

有的粮商在青黄不接时提前支付农户银两,议定秋收上交若干粮食。有的商人则先借给农户其他不值钱的杂粮,规定收割后必须还给上好的稻米。这种预购或“放账”也是变相的压低收购价。

人为地扩大商品的地区差价,其获得利润更是不可限量了。故这些徽商“不数年即可致富”。

不过,在商业贸易中,高利润与高风险总是相伴而生的。长途贩运,获利丰厚,但它的风险却很大。走江湖有风波之险,行陆地有盗贼之患,沿途中的种种关卡勒索更使商人难于应付。

史书曾载:在战乱期间,有一处城镇被攻破,敌军撤走后,城里逃难的民众纷纷返回。许多商贾以为这是做生意的良机,便合伙搭船前往。船行半途中,铁锚和桅杆突然发出奇怪的声音,众商以为那是风吹浪打的缘故,并不在意。而有个徽商却预感这次前往做买卖凶多吉少。到了城镇后,他急忙将带去的货物降价处理,匆匆忙忙买了一批豆粮,就离城而去。几天后该城再次陷落,其他同去的商人无一生还。

可见,长途贩运利润虽丰厚,但商人也常有死于非命的。然而,求利心切、想赚大钱的徽州商人往往还是不畏艰苦、不辞辛劳,义无反顾地加入到这种“日行恐恐,夜泊惶惶”的活动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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