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商是以血缘和地缘为纽带结成的商帮团体。“美不美,家乡水;亲不亲,故乡人。”有着共同血缘或者地缘关系的徽商,有着很强的亲缘和地缘认同意识。在人生地不熟的异乡外地,不期然碰见了同族人或者家乡人,徽商往往会兴奋得忘乎所以。这种固有的“乡谊观念”和“宗族意识”,形成了徽商以众帮众、相互提携的传统。
有一吴姓徽商家族,族里长辈就曾制定这样的族规:凡是族中有些子弟不能读书,并且家里又无田可耕的,因为生活所迫不得不出外做生意,那么族里诸位有经营经验的长辈在外要么提携他,要么在其他亲友处推荐他,好让他能有个稳定的职业,可供其糊口,千万不能让他在外游手好闲,以致衍生祸患。
有位徽州商人名叫方用彬,他在经商过程中,结交了包括政府官僚、文人士大夫、缙绅商贾等等各界朋友。那么方用彬这位名不见经传的儒商是怎样认识这么多不同地区、不同社会地位的人物的呢?或者用现在的话来说,他是怎样建立这样一个广泛的交际网络的呢?要知道在当时交通、通讯都远远不如今天发达。答案就是除了方用彬本人喜好交游而且文学书画无所不通外,他的同宗同乡关系给了他许多接触不同人物的机会。
在徽商的乡族观念中包含着约定俗成的道德观念和带有强制性的宗族族规,这些使徽商彼此之间有着很强烈的患难与共意识。这种意识客观上成为徽商之间信息传递的动力泉源。一首绩溪民谣这样唱道:
有生意,就停留,没生意,去苏州。跑来拐去到上海,托亲求友寻码头。同乡肯顾爱,答应给收留。
就拿歙县和休宁两县来说,明清时期,两县由于不少人在外经商,这些在外经商的人往往携带亲戚朋友出外共同经营。因此往往出现这种情况:一家创业成功,那么这家人不会独享,往往大家共同分享,规模大的甚至能携带千家百家,生意小的也能携带几家几十家共同致富。
有位徽商叫许孟洁,这个人亲族观念极强,他在外生意做得非常红火,于是亲戚朋友纷纷去投靠他。凡来投靠者,他都加以提携,于是他的亲戚朋友也就个个致富。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徽商宗族之间是何等的休戚与共!
千人同心,则得千人之力;万人异心,则无一人之用。
相互提携自然也就形成了一种团队精神,在商场竞争中造成了一个集体优势。
近代徽州人胡适早就认识到徽商宗族团体的优势,他听说家乡绩溪准备编篡县志时,就说:“县志应该注重县里人移动转徙经商的分布与历史,县志不能够只见小绩溪,而不看见那更重要的‘大绩溪’,若无那大绩溪,小绩溪早已不成个局面。”胡适所说的“大绩溪”实际上就是靠宗族纽带联系的散落于各地经商的绩溪人团体。宗族意识隐含的强制性在这里起着关键性作用。
比如说,一旦出现一些不顾家乡的族人,族中一些长老就会百般对他们进行劝诫,说:“我们徽州家乡一直保留着千百年的祖墓,千百年的祠堂,千百户的乡村。这些在其他地方是没有的啊。假如你们背离了家乡,即使子孙可以长保富贵,但是他们在外地已成为孤家单亲,假设出现家业败落的情况,就会无依无靠。这种轻易背离家乡的事情,你可要谨慎地好好想想!”这些舆论说教再加上道德和宗族法规的制约,使宗族和乡缘之链坚实而牢靠,也就使徽商的团队精神愈加发扬,团队力量也就愈加壮大。
正是由于徽商具有强大的团队精神,他们在挫败竞争对手后,凭自身实力往往进一步变一般经营为垄断经营,谋取高额利润。如两淮的盐业、北京的茶业、松江的布业等,差不多都是由徽商垄断的。
此外,明清商人毕竟处在封建时代,由于封建意识的狭隘性,商业经营者之间往往对经验和技术相互加以保密。但是,在具有“以众帮众”团队精神的徽商内部,这种情况却很少存在。虽然商人深知商业经验的价值,一般不会轻易传人,但是徽商是通过血缘和地缘关系建立起来的商帮集团,经验的传授也就顺理成章了。再加上徽商的行业宗族化和行业地缘化的特点,商业的成败、兴衰直接与本族、本地利益息息相关,所以前人也就乐于向后人传授经验。这种以乡族亲缘为纽带的关系网络,使徽商具有同时期其他商帮所没有的信息交流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