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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企业“内部”,不在企业“对面”(2)

职业常青 作者:邱庆剑,蒋春明,蒋安平


在手工业时期,老板就是师傅,员工就是学徒,绝大部分师徒之间亲如父子,师傅毫无保留地传授技艺,徒弟努力学习,当徒弟学成并自己立门户后,也一生一世记念着师傅的恩情。然而,在大工业时期,机器充斥车间的同时,员工和老板之间关系疏远了,师徒之情也淡化了,直到发展为对立关系!

当我们回头看这段历史,我们有必要重提:“老板和员工不是对立的,也不应该是对立的。”

老板和员工之间,只是社会角色不同而已。老板投资建设企业,为社会做出贡献,同时自己也获取物质和精神回报。员工走上工作岗位,在岗位上创造价值,也是为社会做出贡献,同时获取物质回报和实现人生价值。两者本质上都是“劳动者”,分工不同罢了。

虽然,老板与员工之间没有必要回到手工业时期的师徒关系,但也绝对没有必要对立起来。老板是主人,员工也是主人,员工完全可以把老板视为家长,老板完全可以把员工视为家庭成员,在“家长”的带领下,大家齐心协力把“家”建设好,每一个人才可能有前途。在同一个“家”里,彼此对对方负责,就是对自己负责。

曾经有一位年轻人在QQ里对我说:“我恨死我们老板了,做梦都希望他被车撞死,因为他对我们要求太严格了。”

我没有正面回应他,而是问他:“大街上有那么多来来往往的陌生人,他们给了你什么吗?”

“没有。”他回答。

“那么,你恨他们吗?”我又问。

“当然不啊。恨那些陌生人,除非我有毛病。”

“那么,我们再看看老板,他虽然要求严格,可他给了你什么呢?给了你工作机会和薪水,对吗?”我问。

“对,这一点我不否认。”他说。

“那你为什么还仇视老板呢?难道他连一个陌生人也不如吗?”我再问。

后来,这位年轻人改变了看法,当他恨老板时,他就把老板拿去和陌生人相比,他发现老板比陌生人好多了!他再也不仇视老板了。

作为“家长”,老板的压力是非常大的。员工所承担的,只是来自某个岗位的压力,所要应付的人际关系,也主要是内部的人际关系。老板所承担的,却是来自整个市场,以及社会的压力,他所要应付的关系,包括很多方面,政府的、社会的、社区的、环境的等等。如果某一天,企业关门了,员工损失的是工作机会,老板损失的却可能是多年的心血。在这种意义上说,员工应该对老板多一些理解和支持。

老板和员工是一种共生关系,共生的平台就是企业。老板提供这个平台,员工因此有了工作机会;员工在这个平台上努力工作,老板因此有了利润。作为员工,需要记住一个简单的事实:你在企业“内部”,不在企业“对面”。

你在企业“内部”,意味着你身为企业一名员工,随时随地都有义务维护企业利益,以企业利润最大化为自己的行动指南。很多人把企业视为“别人的企业”,把自己与企业对立起来,甚至做出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他们这样做,企业固然受到损失,他们自己也受到损失:他们早晚会为自己的不忠诚付出沉重的代价,包括失去工作机会和发展机会,尤其严重的是砸坏自己的“个人职业品牌”。这样的事例太多了。在过去几年里,我经手处理了好几起损害公司利益的事情,其中有一位分公司总经理的例子最让人痛惜。这位总经理很有能力,刚30多岁,老板非常信任他,给他的年薪超过100万元。在一次设备采购过程中,这位总经理与供应商勾结起来,将某套设备的采购价虚报50万元,这件事被价格监督部门发现后,他丢掉了工作,而且在行业中臭名远扬,弄得那之后一两年里再也找不到好工作。

谈到员工、老板、企业三者关系时,有一个话题不能回避,那就是企业价值分配。

在相当一部分员工心目中,企业与员工是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他们常常说:“老板从我们身上榨取剩余价值。”

事实上,当企业产生价值时,价值分配是必不可少的环节。但不能简单地把价值分配与剥削等同起来。在旧中国,资本家榨取剩余价值,几乎不顾工人的死活,称之为“剥削”一点也不为过。在新中国,大多数企业老板都是守法的,员工的权益能够得到保障,员工获取了合理的物质回报,与“剥削”是有本质区别的。

企业要继续经营下去,要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就必然需要一定的经济积累,所以,价值分配肯定不能分得精光,也不能全部分配给员工。如果抱定“分光吃光”,企业就只有关门了。

我曾经有多年的企业财务工作经历,能够接触到企业价值分配的第一手数据。在写作《忠诚胜于能力》之前,我曾经专门分析过一些著名企业价值分配问题。下面这张表,就是当时根据某公司的数据编制的(原载于《忠诚胜于能力》,略有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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