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初,我觉得离这本书很远,因为故事发生在英伦乡间的五旬节教派信徒之家;因为爱上同性的感觉也是我所陌生的。
读到最后,我才知道我和珍妮特是相通的。作为读者,完全可以读进作者的心神,无论身在何时何地,无论性取向如何。
这是一本很纯粹的女性成长小说,贯注了对宗教、家庭、爱情和性别政治的切身感触,读来轻松,反思不失时机,激情不失分寸,幽默有冷有热,复调的节奏充满灵气。
让温特森的处女作首次在国内露面,我既感荣幸,又有压力。本书情节跳跃、文辞狡黠,我只能尽量靠拢她的文字风格,也欢迎各位读者不吝赐教。借此良机,把我在翻译途中的笔记整理出来,希望对理解这本书、这个作家有所助益。
1.珍妮特
珍妮特·温特森出生于1959年的曼彻斯特,出生六个月后被领养,之后随养父母生活在兰开夏,毕业于牛津大学圣凯瑟琳学院。成年后,生母始终是她的心结所在,很多充满激情和感伤的作品曾被解读为她对生母的追寻、依恋和丧失。
在一次采访中,温特森说,“我认为我在会读书前就开始写作了,因为当时我很想亲自撰写布道词,很想尽己所能劝人皈依上帝。当然,那时是为了上帝,现在我写作是为了艺术。” 从某种意义上说,她曾经执着于转述圣言,想改变异教徒的世界观。成为作家后,她的写作依然满怀信仰和启示,用文字和故事启示读者在驰骋的想象力中改变世界观。
《橘子不是唯一的水果》出版于1985年,讲述了珍妮特(作家刻意为虚构人物选用了本人的名字)在养父母家的儿时生活,以及初恋所导致的巨大变化。故事设置在兰开夏,养父母也是五旬节教派的信徒,明显取材于作家本人的早年经历。这部处女作震惊文坛,于1985年勇夺惠特布莱德最佳处女作奖(Whitbread Award),令她一跃成为上个世纪80年代英伦小说界的标杆人物,被Granta杂志评选为“英国最佳作家”之一。
对于名字设定这一点,温特森有过特殊的阐释。“在《橘子不是唯一的水果》中,主人公拥有我的名字,因为我想把自己塑造成一个虚构人物。这也许会造成困惑,人们会想当然地说,这准是自传!有一部分确实是自传,因为所有写作都是某种程度上的自传,必然牵涉到你自身的经历,但又不是一切都照搬事实,而是将其改头换面,变成另一种经历。我把自己看作变形人,拥有各种各样的人生。别的作家也会这样,米兰·昆德拉如此,保罗·奥斯特也是如此。当他们这么做的时候,小说被会被冠以‘元虚构作品’的美名,可女作家们这样做,别人只会说是‘自传体’。这真是不幸。”
说到这里,就不得不提温特森作为女权主义作家的立场。“我读大学时,公认十九世纪有四位杰出的女作家:简·奥斯汀、乔治·艾略特、艾米莉·勃朗特和夏洛特·勃朗特。为了写作,她们全都要做出荒唐的牺牲。我可不打算那么做。”而她所做的是,不断地以文学形式探索性别政治、两性和同性间的情感,并且在现实生活中敢爱敢恨,敢说敢做!
三十年多来,她获奖无数,并坚持改变自己,在文体和题材上不断创新,惊喜连连。温特森是个创造力惊人的女作家,她还常年活跃于英国报纸的专栏版,担任电视剧和广播剧的编剧,也是伍尔夫新版小说的编辑之一。
2.珍妮特的养母
珍妮特生长在五旬节教派的家中,村镇里有大量信徒,他们近乎顽固地坚持自己的信仰。五旬节派是上个世纪初兴起的基督新教运动,与后来50年代的灵恩运动很类似。这个教派认为救恩的关键在于相信耶稣是唯一的救赎主,并相信《圣经》在信仰问题上具有最高的权威。他们相信浸礼是公开承认自己身份的象征,灵言是受圣灵的浸的证据,接获圣灵后还有治病等异能。部分信徒为了等待圣灵降临、不治自愈的奇迹,甚至拒绝接受医疗护理,导致病情的加重。
珍妮特的养母《圣经》不离手,整日忙于传福音、治愈伤患、唱圣歌,是小说中最让人难忘的形象。她虔诚却虚伪,在她的全身心奉献中不难发现,信仰不过是她欲求不得的爱情的转移。她的皈依归功于魅力十足的牧师,她的布道基于个人魅力的施展,她在教堂里的领导地位满足了虚荣心。她吝啬,要面子,自恃为上等人,鄙视穷人,在家庭生活中唯我独尊,对养女的快乐或疾病漠不关心,一切都以“上帝的事”为先。这是一个苍白的女人,没有真实的爱,没有真正的家。反过来想,她也是个可悲的人物,昔日的梦想荒唐地毁于一旦,只好将自我价值建筑在虚无之中。
她对女儿的安慰,常常只有那句话,来,吃个橘子。
在母亲的故事里,最让人诧异的是她如何放弃梦想和爱情。她原本是向往独立和浪漫的新派女性,孤身去巴黎工作,还有个痴情的追求者。也许她过于相信爱情的魔力,当她和恋人相处时,体内常有一种陌生而怪异的感觉,结果就在一切走上正轨时,才发现自己是得了胃溃疡。坚信无疑的爱情冲动瞬间被否定了,“你以为在心里的,说不定在别的器官里”。她就这么放弃了对爱情的憧憬,几乎说得上是落荒而逃地回到了英伦家乡,投入信仰的怀抱,下嫁粗人,将自己的精神完全许配给了上帝。
母亲刻薄、清高,父亲善良、木讷,珍妮特就是在这个毫无温馨氛围的家庭里长大的。要不是法律规定必须送孩子去学校,母亲势必只会用一本《圣经》和无数赞美诗集教育她。珍妮特入校后才发现自己和别的小孩格格不入,俨然异类。那时的她笃信教义,不想改变自己,更不想质疑母亲。有关激情的第一课,就来自母亲狂热的宗教表现。
但女孩会长大,青春期的爱改变了这一切。
珍妮特的初恋并不惊世骇俗。和所有的初恋一样,她体会到了前所未有的幸福,第一次产生了强烈的自我意识。于是,教会对完美、对大爱和小爱的矛盾定义开始让珍妮特难以信服。那份质疑发自内心、源于天性,是个人理性和感性的正常反应。
母亲固执地认为,养女的命运是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规划的:她要从小研读《圣经》,加入救世军团,长大后远赴未开化的地区传教。但初恋让珍妮特意识到,她的命运还有别的可能性。世界很大,不止是教堂;可以挚爱的人很多,不止是基督。她尝试用自己的方式去解决和养母间的矛盾,甚至反诘牧师,结过被赶出家门,孤身过活。
在前几年的一次访谈中,温特森提及自己的养母,“我本可以成为她的镀金车票──让她离开原来的小圈子,踏入她一心向往的精彩世界,因为我是个成功的作家。我本可以帮她。但我没有。”不过,在养父2008年去世前的几年里,温特森和他一直保持良好的来往。
3.珍妮特的分身
这本书不是作家的自传,而是精心创作的结晶,虚实交织,是匠心和天赋四手联弹的产物。
我很欣赏作家在此表现出的清晰的创作理念。“写《橘子不是唯一的水果》时,我试图解释自己从何而来。我试图把一段怪异的童年、一种非同寻常的个人历史讲明白。我也试图去宽恕。我认为,如果你不去理解就不可能去宽恕,而写作能帮你去理解──文学、以及所有艺术都能帮你去理解世界。创作能让你置身于内外,从当事人和旁观者的角度审视问题,得到更多见解。因此,你就不再受困于自己无法处置的境遇。人们感到无奈、无助,是因为他们面对的难题无法解决,尤其是他们说不清道不明的问题。能够围绕你自己的混乱写成一个故事,让你把自己视为一部小说去看待,那是很宽慰人心的,因为小说是机动的,既可以这样写也可以那样写。让我们举步维艰的只是现实。我常想,如果人们能把自己当作小说,肯定会开心很多。”
后来,当我读到她的《苹果皮笔记本》(The Powerbook)时,越发能领会她的分身写作观。加以灵活无拘的写作技巧,作家就能挖掘到自我的深处,将自身置于多种样貌的现实中,尽情地去体验、想象、折磨或被折磨……因而跨越题材、性别,跨越很多女性作家的自我局限,用写作完成对自我心灵的治愈和重建。
4.珍妮特的匠心或率性
除了《橘子不是唯一的水果》,她在十数本作品中都表现出匠心独具的写作技巧,尤其是第一人称叙事的灵活多变。“第一人称能直接滋生亲密感,似是而非的亲密感。阅读是一对一的体验,是作者和读者之间直接的沟通。这和看电影或话剧不一样,它更私密更安静,谁也看不到你究竟看到了什么想到了什么。在日益嘈杂的世界里,这种阅读的私密性特别值得珍惜,它缔造了一个只属于你的视觉世界。我愿意尽可能地缩小和读者间的距离,尽可能地创造这份私密感。我希望读者能径直陷入书中的世界。在我看来,第三人称无所不知,感觉很遥远,最好还是留在十九世纪,那更有用。有些作家喜欢用第三人称,但我宁可不用。如果我用第三人称,通常是刻意为了制造距离感,避免与读者的亲密无间──也就是我通常喜欢制造的效果。”
书中的人物形象鲜明,哪怕是杀虫店老板娘这样的配角也可圈可点。温特森喜欢琢磨人物的性格,并配上富有寓意的名字。但扎花圈的女人却始终没有名字,被称之为“那个女人”。温特森对此的见解是:“名字是你要停顿的地方,你能反复辨认的地标,告诉你身在何处。名字都不是碰巧来的,不管是人名还是地名。我喜欢在名字上花心思。有时候,我也会什么名字都不用。”
也有人问她书名的典故,她坦言,“我也不知道怎么会起这个书名……这是个愚蠢的书名,绝对不是畅销书的书名。我只记得,我想到了橘子的寓意。人们经常要我解释,但我没法解释清楚。”纵是无法解释,她的书名都很有标志性,她认为书名必须好记,并且和书里的内容融为一体,决不只是一个标签。读者也可以玩味书名,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5.珍妮特的童话
在《橘子不是唯一的水果》里,每个章节末的童话、寓言便是一种富有创意的“破”。章节的标题模拟《摩西五经》,每个章节的递进都代表珍妮特年岁的增加,以及思想和情感的成熟。有心的读者会从字里行间发现珍妮特在长大,童话就仿佛休止符,代言了那一个年龄段珍妮特的反思,起先很孩子气,而后多了份伤感,故事也越来越复杂,直至橙色魔鬼的出现,寓言自动融入主线叙述,并逐渐融为一体。
这样的阅读,需要读者用心动脑,而这也恰是温特森如此写作的目的。
“阅读需要专注。这和看电视不一样。阅读是一种对话,而且不是被动的行为,恰恰相反──需要主观能动。就像你会听朋友的倾诉,你也必须倾听一本书,必须习惯它的节奏和韵律,主动置身于它所创造的时空。当你阅读别人的作品,掌握正确的节奏、合宜的速度是很重要的。用错误的速度阅读,你很可能会错意。写作时注重形式和语言的多变,就是为了帮助人们掌握恰当的节奏感。我不是偶尔为之的。在这方面,我做的一切都经过深思熟虑。我也希望用这样的方法讲述一个故事,人们会更好地记住它。当然也有些人觉得这种叙事断层很烦人,只想跳过去,盯着一条叙事线索看。我为他们感到遗憾。”
珍妮特在刻画现实时很尖刻,同时对童话也一向偏爱,能把非现实场景驾驭得活灵活现。后来的《守望灯塔》就是一部完整的超现实现代寓言,《重量》则索性脱胎于希腊神话……她是一个不囿于体裁的作家,而这一点在处女作中已有率性的表露。
“我总是打断自己的叙事。没什么比看到一页纸太满更让我沮丧了,我喜欢有空档,有破,有立,有停顿。我认为强迫性地打断读者的注意力很重要,因为人们总想跳过源源不断的叙事。我们都一样。我们要看故事,语言的意义就会下降,仅仅为了表达意义。而我相信语言本身另有深意,即便你不追着下面的情节看也一样。否则阅读就会有点儿色情意味,不是吗?因为你只是在找刺激。所以我总是用打断叙事的方式提醒读者们:你们在阅读。”
6.我眼中的珍妮特
温特森的书有嚼头,她本人则更有看头。她自负、狂妄、激进,生活波澜起伏,事业精彩纷呈,是能量巨大的那类人。看她的访谈,不亚于看她的小说,常有一针见血的洞见。无论是小说、专栏、剧作还是编辑工作,温特森始终刻意地强调自己的性别观。这是一个相当有自我意识的女人,更是一个社会责任感强烈的作家,她的创作根植于现实,探讨人类情感,但不屑于儿女情长或情节跌宕。
真正需要跌宕的,是作为作家分身的人物的内心世界。
写作就是一种思考的记录。温特森曾说,“我写作,所以我可以有东西读;我写作,还能向自己解释这个世界,因为写作诞生出第三个人──是和你自己有所分离的另一个人,源于你,却不再是完全的你。书总能说出更多,比作者想表达的更多。书,总是比作者本人更智慧。”
我还记得翻译到最后的章节──珍妮特重返家乡,站在寒冬的山顶上──那段激情四溢的内心独白时,深深为之打动。我想到的是,不论性别,不论信仰,不论何时何地,在我们的成长过程中,世界观会经历多少翻天覆地的变化?会经历多少归零式的重新起步?每个人自我逐渐成熟的过程,就是忍受分离、孤独、失败、背叛、愤慨的逐一攻破。在非常态的信徒家中长大的珍妮特或许离我们很远,但离家独自生活、重新追寻爱的真理的珍妮特和我们之间就没有共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