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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周恩来的杭州之行(4)

失去的机会?抗战前后国共谈判实录 作者:杨奎松


24日,周恩来先将中共对修改国民大会组织法和选举法的意见以信函的方式递交蒋介石。25日,周恩来再晤宋美龄,又向后者提交了带去的中共十五条书面意见。次日,周恩来得以面见蒋介石,特别声明中共愿意:“拥护蒋委员长及国民党:一、领导全民族的抗日,保证领土主权完整,达到民族独立和解放;二、实现国内和平统一、民主自由,达到民权主义为成功;三、改善人民生活,发展国民经济,达到民生的幸福。”但周恩来同时强调:“一、中共非投降,红军非改编,而是为民族国家利益愿意拥护蒋委员长的统一领导和指挥,这种合作立场完全是诚意的、互信的,愿意坚持到底的;二、中共这种大的改变,必须给以解释的机会与时间,并望谅解其困难”,因此有些问题必须声明和解决,如:(一)苏区改成边区(十八县);(二)红军改编三个师后,人数请容许在四万人以上;(三)请设立指挥总部;(四)中央军政人员只任联络;(五)学校办完这一期;(六)增加红军防地。“三、以后一切都预力求就成一片,向心的而非离心的,并愿以拥护统一及抗日之精神影响各省。”

蒋介石对此答复说:这些小节不成问题,即使未谈好,也坚决不会再打。国民大会、国防会议,几个月后可以参加。行政区可以是整个的,惟为应付各方,须由中共推一南京方面的人充当正的,副的以下均归中共。军队可以成立四万余人三个师及考虑设总的指挥部。接济粮食等等,均可告顾祝同解决。他决不会派人破坏,只是联络而已。蒋介石特别谈到过去的两党合作,称过去合作的失败双方均应检讨,要保证永久合作,就要不只图目前,而且要计及将来。中共有民族意识和革命精神,是新生力量,几个月来的和平运动影响很好,只要坚守新政策,必能达到成功。但他要求中共不必说什么国共合作,主要是与他个人合作,他希望中共这次改变政策,能够说话算数,做到与他永久合作。因此,他特别突出强调了纲领与领袖两个问题,特别是共产党组织与蒋介石个人和与共产国际的关系,以及如何服从蒋的问题,要求中共中央商量出具体办法,然后再派周恩来出来见他。《恩来致中央书记处电》,1937年3月30日。

3月30日,周恩来返回西安,随即回延安汇报了杭州谈判结果,得到中共中央的肯定。4月9日,周恩来直接致电蒋介石,称:“归肤施后述及先生合作诚意,均极兴奋,现党中正开会计议纲领及如何与先生永久合作问题。”会毕即南下晤蒋。同时,考虑到蒋介石的建议,中共中央开始草拟《御侮救亡复兴中国的民族统一纲领》、《民族统一联盟组织规约》,并讨论修改国民大会组织法与选举法。显然,在中共中央看来,国共谈判已开始接近于最后的成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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