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我的许多同龄人一样,我曾到过农村,有过一段“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的历史。后来,我上了大学,有幸成为一名高考制度恢复后第一批进入高校读书的大学生。2004年,我移居到了美国。在此之前,我从未想过,连做梦都没有梦到过,有一天我会告别生活了整整半个世纪的中国,移居到美国。
我的移居,不同于百多年前为睁眼看世界而走出国门的先贤,不同于漂洋过海到美国讨生活的早期华裔以及他们的后人,不同于后来为学西方先进思想与科学技术而留学海外的一批又一批学子,也不同于那些为考察、 探亲而来美国的短暂旅行者,我是嫁到美国来的。没有什么远大的抱负理想揣在心,没有沉重的生活负担压在肩,没有学习的紧张,没有走马观花的冲动,就是想换个活法。就这样,我把自己嫁到了美国,在美国安了家,住了下来。
来美国一晃已是四年有余。海湾的日出日落还是那么绚丽,鸟儿们还是每天唧唧喳喳地唱个不停,上下班高峰时的高速公路还是那么拥挤,周遭的一切还和初到时看到的一样,只是没有了新鲜感。尽管是这样,还时常为所见所闻所动,时不时地发些感慨。感慨之余,又常常按捺不住地有一种要把它们写下来的冲动。
最早的美国印象是从“ 雄纠纠、气昂昂,跨过鸭绿江”的歌声开始的,虽然鸭绿江畔的战火燃烧时我还没有来到这个世界上。长大后,美国于我的印象不过是位于地球另一端的一个强大的帝国主义国家而已,对美国的认识不多,且多是来自小说电影电视以及一些零散的历史知识。及至移居美国,实际生活在美国,我才真正读到以前在电影、小说、报纸、电视上不曾读到的美国。
现实的美国和印象中的美国是不同的。印象中的美国有点儿像好莱坞的电影,亦真亦幻,很吸引人,却遥不可及。
美国究竟是什么样。就像一千个人读哈姆莱特,就像道学家、经学家读红楼,答案当然是不尽相同。我读到的美国,就在我的日常生活中。
与那些用艺术手法描写美国的文学、影视作品不同,与那些用理性分析研究美国的学者文章也不同,拙笔所书均出自自己在美国的日常生活。它们或许会因此而让想象的空间变得狭窄,或许会因此难绽理性的光芒,不过,倘若读者读来能见我所见,闻我所闻,并有所感所思,艺术不艺术,理性不理性的于我来讲也就不是十分的重要了。
美式爱国主义教育
我的故乡有两个湖,听老辈们讲,一个湖的湖水是清的,和它相通的另一个湖的湖水是浑的。记得小时候和姐姐到湖边洗衣服,还特地对着两个湖比了又比,看了又看,似乎没看出它们有什么不同。可我的小心坎里对老辈们的话仍是深信不疑:一个湖的湖水是清的,因为他是一门忠烈“杨家湖”;另一个湖的湖水肯定是浑的,因为它是奸贼“潘家湖”。长大后,才慢慢懂得,那是故乡的祖辈们借两汪湖水,向子孙后代们传薪。
移居美国后,一次偶然的机会,听到一个故事,故事很写实,没有故乡的湖水讲得浪漫,却也和薪传有关。
二十世纪六十年代,这个世界上有一个国家,她的人民在电影院看电影之前,要先唱国歌。
如果不知道答案,如果不是五十年代生人,我一定会认为,这个国家一定是中国。因为在我的印象中,在爱国方面,没有哪一个民族能与中华民族相比。如果说这个世界上有一个国家的人民在电影院看电影之前要先唱国歌,那一定是我们这些听着湖水的故事长大,血脉里流淌着“位卑未敢忘忧国”的古训,怀里揣着“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抱负的炎黄子孙。
可实际答案是: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她的人民在电影院看电影之前要先唱国歌的国家是——美国。
这个答案或许会让许多人感到震惊,许多人也许不相信,像美国这样的资本主义国家也会用这样的方式教育她的人民?可是我相信。我相信不仅因为讲这个故事给我听的人是美国人,还因为我现在生活在美国,有机会目睹了一些以前不曾见过的场景,看到了支撑这个国家强大和现代化的另一个支撑:无处不在的爱国主义教育。
国歌天天唱
国歌不都是在非常严肃非常重要的场合才唱的么?怎么可能天天唱呢?美国人再讲自由,也不可能天天唱着国歌玩吧?是的,在美国没人拿国歌唱着玩,但是,美国人在玩之前通常会举行一个非常隆重的仪式:唱国歌。
在中国的时候,曾经在看中美两国领导人互访的电视新闻和奥运会比赛时听过美国国歌,前者是乐队演奏,后者是放录音。感觉速度比较慢,旋律比较抒情,听上去没有《义勇军进行曲》那么激越。
1814年,在美国1812年战争中,诗人Francis Scott key 在Baltimore目睹了英军对Fort McHenry(麦克亨利堡)的进攻。9月13日凌晨,当Francis Scott key透过炮火的硝烟,看到一面美国国旗仍然在城堡上飘扬时,激动万分,随手在一封信的背后写下了几行诗。第二天,他把诗稿送给法官Nicholson看,Nicholson非常赞赏并建议用一首当时非常流行的曲子“To Anacreon in Heaven”《致天上的酒神》配曲,取歌名为《The Star Spangled Banner》(《星条旗之歌》)。一个星期后,The Baltimore Patriot 和The American 刊印了这首歌,很快就传遍了全美国。1931年被正式定为美国国歌。
之所以这么详细地讲述美国国歌,只是想做个比较。我们都知道中美两国间存在着种种差异,但是,两国的国歌在诞生的历史背景以及高扬的爱国主义精神方面和中国国歌《义勇军进行曲》却是如此地相似。
第一次在公众场合听现场演唱的美国国歌是在2004年夏天。那天,我们开车到附近的Benicia(历史上加利福尼亚州的第三个州府所在地)去看那里的“水节”(Water Festival)。到了中午,水上比赛还没开始,我们就买了些小吃坐在岸边边吃边等。正吃着,我先生示意我站起来,当我还没明白是怎么一回事的时候,耳边就响起了一个男中音浑厚的歌声。因为学过音乐,对旋律比较敏感,一下子便听出歌手唱的是美国国歌。看了一下四周,喧闹熙攘的人群顿时静了下来。正在走动的人停止了走动,正在卖小吃、买小吃和吃小吃的人也都停了下来,所有人都静静地站在那儿,就连那些刚刚还在疯跑闹着玩的孩子们也不例外,他们学着大人的样子,把右手放在了胸口上。
没有人组织,和我们一样,所有参加“水节”的人除了参赛者和工作人员,都是自己花钱买票来看比赛、来玩的。不过,在玩之前,大家一起听了一遍美国国歌。
其实,像这样的活动在美国也不常有。但是,美国是一个体育强国,各种体育赛事几乎是天天有。2007年7月28日,Times-Herald(一份地方报纸)体育版刊登了当天的体育比赛电视直播或录播节目表,在美国本土举行的体育比赛有底特律队对洛杉矶天使队、多伦多队对芝加哥白袜队、佛罗里达队对旧金山巨人队三场棒球比赛,一场拳击赛,两场高尔夫球赛,一场赛马,四场赛车,两场美式足球比赛,两场足球赛,两场网球赛和一场篮球赛。
据美国国歌资料介绍,每一场体育比赛在比赛开始前都要举行一个仪式——唱国歌。
我曾在旧金山“巨人队”(Giants)的主场,一个拥有41503个座位的棒球场,看过八场棒球赛。也就是说我在棒球场听了八遍现场演唱的美国国歌。第一次是听一位黑人女歌手演唱,通俗唱法。名字不记得了(英文名字对于我总是那么难记),听掌声应是一位成名歌手。一次是听八位少女演唱,无伴奏女声小合唱。2007年看的一场球,演唱者是一位年仅17岁的花季少女,和2007“美国偶像”(American Idol)Jordin Sparks同龄。小姑娘年纪虽轻,结束句的真假声结合的演唱方法却已臻专业水准。或许有一天,她会像Jordin Sparks一样,站在“美国偶像”的舞台上。如果是那样,今天的棒球场,将是她放飞梦想的地方。或许,这也是球赛主办者选择她演唱国歌的用心所在吧。
体育比赛前唱国歌,国歌借体育传扬,本身已极具创意,再由歌手们根据自身的嗓音条件和演唱技巧进行一番艺术处理,如果有心听的话,可以当音乐会欣赏了。这不,没看几场 球,就已经欣赏到了通俗歌手的声情并茂,女声小合唱的优美和声以及年轻女孩高音区的真假声结合的诸种不同演唱风格的国歌。
印象最深的一次是听孩子们演唱。比赛还没开始,孩子们,大约一百多位小学生,在老师的带领下早早地就进了场。有几个孩子可能是因为兴奋和激动的缘故,排队进场时险些跌了交。
棒球场很大,衬得孩子们很小。
比赛在下午一点钟开始,正是午餐时间。许多人进场后就买了快餐来吃,坐在那儿或喝着啤酒饮料,或吃着“热狗”“薯条”,除了记者,还有我这个“外国人”,没有人去注意草地上的孩子们。可是,当孩子们稚嫩的国歌声在绿茵场上响起时,几万名观众,准确讲应该是几万名棒球迷,像是被孩子们的歌声打动了,刷地一下全站了起来,摘下头上印有“巨人队”标记的帽子,把右手放在了胸口上。
以往看球赛听国歌时大家也是这么做的,但那天的气氛似乎有所不同,球迷们站得都特别直,特别精神,虽然都穿着体恤、短裤或休闲装,其神情之庄重绝不输于一身戎装出现在欢迎外国领导人到访仪式上的三军仪仗队。
伴随着孩子们稚嫩的歌声,许多人不由地跟着唱了起来,一些人还激动地唱出了声。如果不是亲眼所见,谁能相信,眼前这几万唱国歌的全是无组织的棒球迷!
手头有一张“巨人队”2005年的赛程表,3月31日至4?30日(其它月份大致相同),只有4天没有比赛。若按百分之七十的现场观众和一半主场记,仅旧金山一个棒球场一个月内就有近40万人次现场听唱了一次国歌。
2006年9月29日,坐在家中看棒球比赛实况时曾随手记下了屏幕上显示的一个数字:2005年,全美国有74.5Million (百万)人现场观看了棒球比赛。这个数字只是棒球一种体育比赛的现场观众数,如果加上那些坐在电视机前,像我婆婆那样听、看了一辈子棒球赛的90岁高龄的球迷,再加上看足球、篮球、赛车及其它体育比赛的人数以及一边开车一边听比赛的球迷们,想象一下,一年中有多少美国人跟着听唱了国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