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野苹果 (Wild apples) 11

野果 作者:(美)亨利·大卫·梭罗


那些要用于嫁接的苹果似乎都是精心挑选出来的,通常更看重的是它们味道适合大多数人,个头大,结果多,而不是它们会有什么强烈的独特味道;同样相对于美艳。人们更看重的是不易遭受虫害、更具一般苹果特点。说实话,我不相信那些园艺家们精心挑选的果品目录。他们说那些苹果什么“最受喜爱”呀,又“无与伦比”呀,还“登峰造极”呀,但我尝了后只觉得味道平平,根本记不住。与野苹果相比,人们吃着只觉得“有意思”,而不会在舌尖感到浓郁的香气,也不会因为觉得津津有味而咂嘴。

在我们心里,果子对人类温顺、慈祥。这种野苹果里有一些味道辛辣或涩苦,汁水非常酸,那又怎么样呢?这样的还能算是果子吗?我还是会把这些果子送到釀苹果酒的作坊里去。味道不好,那是因为还没熟透呀。

也难怪,那些个头不大、颜色鲜艳的果子被看作制造苹果酒的最佳原料。罗顿就引用《赫里福郡报道》(Herefordshire Report)里的话:“个小的苹果如果质量没问题,往往更比个大的被看好,因为小个的果皮果核比果肉多,而果肉榨出的汁浓度低,味道也淡。”他还说:“大概是在1800年吧,赫里福郡的西蒙德博士就做过试验,将果皮果核榨汁做酒一桶,又用果肉榨汁做酒一桶,然后将两者进行比较,发现前者酒劲醇厚,酒香浓烈,后者口感甜但酒味少。”

艾弗林(14)则声称一种叫“特红”(Red Strake)的苹果是当时最被人看好的酿酒原料,他转述纽伯格博士的话说:“我听说,泽西人都普遍这么认为,苹果的皮越红,就越适宜做酒。在酒厂大桶里,皮不那么红的总会被检出来。”至今人们都还是这么认为。

到了十一月,所有的苹果都够熟了。当初农人认为有的苹果不好吃会卖不出去而没采摘,任其留在树上,现在对路人来说成为极品。不过有一点很值得注意 ___ 我为之大唱赞歌的野苹果在野外吃起来味道那么清爽、特别的,一旦拿回家里,味道就变得粗且涩,很不堪了。

那种叫“漫步者”的苹果拿进屋,就连漫步者自己也咽不下。人的舌头会止不住要把它们顶出去,就像吃到想过或不好的山楂一样,这时人们就觉得还是院子里种的好。而到了十一月,这种问题就不复存在了。所以,黑夜沉沉,提抬鲁斯邀请梅里布斯(15)到自己家过夜时,主动提出会以熟了的苹果和软软的栗子款待后者___ mitia poma, castaneae molles。我经常采到味道好而且口感清爽的野苹果,以致我都纳闷为什么人们不把这样的树种到院子里,所以就采下,把衣袋装得满满带回家。一旦坐到房里书桌旁拿起一个来吃时,总没想到味道会变得那么差___ 酸的简直能让松鼠的牙倒掉,让松鸦发出哀鸣。这些野苹果挂在野外树上,历经风吹雨打,霜冻日曝,也就将各种天气特质悉尽吸收浓缩,转化成种种味道,让我们一一回味。总之,它们只宜随采随吃,也就是在野外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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